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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教會同意主持同性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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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bib 發表於 2007-12-22 2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2月12日,瑞典教會的最高決策委員會作出決定,同意本教會為同性舉行婚禮,但教會同時認為婚姻的表述應被用於異性之間。

瑞典路德教會在一份正式聲明中說,婚姻和伴侶關係是同等的結合關係,因此瑞典教會的中樞委員會同意將婚姻法和伴侶關係法合二為一。聲明又說,瑞典教會同時認為「婚姻」一詞應被用於表述一對男女之間的關係。

瑞典政府預計在明年初提出認可同性婚姻的法案,該法案將取消現行婚姻法中男女性別的相關表述,也就是將婚姻關係的範圍放寬到可存在於一對異性之間、或一對同性之間。這一計劃中的法案已經得到瑞典各主要黨派的支持。

瑞典教會的最新決定儘管保留了對婚姻一詞的表述意見,但仍相當於為政府計劃中的無性別限定的婚姻法投了贊成票。此前,瑞典教會已從2007年1月起為同性伴侶主持結合儀式。

一旦瑞典認可同性婚姻的法案獲得通過,瑞典將可能成為世界上第六個法律認可同性婚姻的國家,也將是第一個在本國最大教會中可舉行合法同性婚禮的國家。

瑞典於1995年實現了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的法律認可,並給予同性伴侶關係與異性婚姻關係幾乎同樣的權利,包括允許同性配偶共同領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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