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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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我渴望被他征服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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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乾的影子 發表於 2007-10-31 21: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一個酷酷的「奶爸」,帶著小女到醫院打針,他右手臂上有一條紫青長龍,「長龍」的背脊上是一道活生生的刀痕,長長的一劃,上面架著幾十排小「橫軌」,旁邊刺著兩個字:浪子!急診室外,大家都吵吵嚷嚷,只有他聽話地站著等待護士叫號……



這個「浪子」,就是我的先生阿松,一個像豹一樣的男人。我馴服了他,因為我愛他。夜裡,他在自己開的酒吧里坐一個鐘頭左右,交代完一些事後,便回家與我「兒女情長」;白天,我上班,他沒事幹,便成了我們三歲的女兒的「奶爸」,他幹家務,十分嫻熟。

用他的話說:白天,他是只小白兔;夜裡,他是條大灰狼。

起初,我決定嫁給阿松,全家人反對,甚至連我家所在的居委會主任也來勸我:「小心嫁人不淑!」但我堅信自己的眼光,他是打架大王,小奸小惡不斷,還進過少年管教所……但他講義氣,心地不壞,單純,男人味很足,很吸引我。他只是個迷途的浪子,從小缺少愛撫,如果能有個真愛他的女人出現,他一定會改邪歸正。

愛人是他惟一的救星,我是他最佳的愛人人選。讀過心理學的我,很清楚自己愛情的分量,以及它的藥性,從他的眼神里,我讀到一種渴望。當時,他暗中追求我已一年多了,終於有一天,我美麗轉身,以眼神「逮」住了他,他居然很害羞,越是兇悍的男人,遇到自己所愛的女人,越會表現失常,我懂他的心,我把手給他,像女皇面對一個崇拜者。

其實,他很聰明,尤其對文字的感受力特彆強,高中沒畢業,就出來混了。算是中學校友,我們都很早就出名了,只不過,當時我是校花,他是臭名遠揚的「壞小子」。與他進一步交往後,我發現他不是個省油燈,痞性十足。比如,他從不送花給我,他說,男人送女人花,只有兩個原因:一是他辜負她,二是她「即將」辜負他。

而這兩種情況,在我們之間都不存在,所以,他不想浪費,但他仍用其他方式表達著浪漫,比如為我到郊外去承包一個果園,為我種各色水果、花草。一天,我帶父母參觀他為我打點的果園,陽光下,他汗流頰背地跪在兩位老人面前向我求婚,我父母這才終於點頭答應。他是一個有力量的男人,從不吝惜自己的力氣,我喜歡這種孔武有力的男人。他堅信付出與收入成正比。

結婚前夕,我們結伴上街為對方買一樣有「象徵意義的禮物」,結果是:我買的是領帶,他買的是高跟鞋。領帶是「讓你就範」,高跟鞋則「讓你走不遠」!我們都「心懷鬼胎」,都想「控制」對方,「權力意識」第一次在我們的愛情里公開宣示。當時我想,好戲還在後頭,這個浪子還需要大劑量的葯,我的葯,只有愛。

新婚之夜,上床前,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要做,因為在我們當地,有一個民間傳說講,洞房花燭之夜,吹燈上床時,誰先踩住對方的腳,誰在婚後就是「主人」,可以自如地掌控自己的另一半。

就在我伸出右腳準備行動時,阿松一下子把我抱起,懸空,我焦急地叫他快放我下來,他則哈哈大笑:「你想踩我的腳,我看出來了,這個典故我知道,我不信邪,我可以讓你踩,但我現在想抱你!」這只是我們新婚時的一個花絮,但在我看來,卻浪漫至極。我是個很善於自我保護的女人,婚前我沒有讓他有可乘之機,所以,初夜對我們而言,就顯得異常神秘與神聖。

阿松很瘋狂,我由他擺布,我喜歡被他征服,他則從我身上得到了滿足和女人最抒情的呻吟,還有一個曖昧的辭彙,是人出生后最早學會的,也是最初的人權,即「不要」!我越是「不要」,他就越是興奮,並且每次都high到最高點。

那一晚,阿松幾乎忙乎了一整夜,一個「教學相長」的新婚長夜!第二天,我說我頭痛、腰痛、唇痛……反正能痛的地方都痛,然後藉機撒嬌,阿松很內疚、很憐惜地為我這邊摸那邊捏,覺得白天可以做牛做馬來補償他夜裡做野獸時對我犯下的「罪行」!他還要下廚房煮紅棗桂圓湯給我喝,洗內衣就更不用說了,因此,白天里,我作威作福,儼然一個女皇,阿松則服侍我,無怨無悔、兢兢業業。

第一天如此,第二天又來……一切都彷彿計劃好的一樣:白天,我掌握他;夜裡,他揮灑男人的豪情、衝動、亢奮和所有的「邪念」,我則變回到他溫順的女人,寬衣解帶、睫毛撩人、雙唇含春,膜拜於他的力量之下,傾倒於他的高招之中,一切為了他,他成了我至高無上的天皇……

我享受著,其實也服務著。約定俗成似的,我們每一天都演繹著這樣的情節:天黑了,他當朝;天亮了,我是絕對的主角,他必須為我跑龍套,就如他現在做「奶爸」一樣,我可以專心專意地上班,家裡的一切由阿松來操辦,他非常盡職,因為他只有白天努力幹活兒,晚上我才願意做他的勞動「成果」,我才會風情萬種地成為他的午夜點心,黑白分明,陰陽呼應,各取所需,這種角色的安排和權力的分配,非常適合我們的喜好。因為平衡了各自付出,和諧了我們的需求,所以,我們的婚姻帶點兒另類的美麗與詭異。

我沒有看錯他,他確實是個講義氣的江湖大俠,在他看來,夜晚是我為他犧牲,他的種種匪夷所思的性愛要求,如口交等,我也都滿足他,他十分看重性愛的質量,並認為那是他人生的第一需求。正因如此,這個講究有恩報恩有仇報仇的昔日浪子,自然對我充滿感激,而白天,他會千方百計、竭盡所能地回報我一切。其實,他也願意這種帶有自虐傾向的付出,因為愛情里的付出,也是一種很刺激的快樂。

丈夫夜裡對我的征服,在我看來,是一大享受,但他有點兒笨,以為我吃虧,以為我是一味為他而「忍辱負重」,這是以大男人之心度小女子之腹,其實,我喜歡這種被「強權」左右的快感,女人嘴裡都罵江湖大盜,但心底卻有潛在慾望,如果有機會做大盜匪賊的「壓寨夫人」,誰不蠢蠢欲動?我利用了丈夫的這種「愧疚之心」,於是,我的白天永遠陽光明媚,白天的生活細節讓我體味到丈夫另一種關懷與體貼,我很幸福。

我很在意白天里那種被丈夫服侍的感覺,他用的是手,是圍裙,是碗碟,是味精……性愛中真正得到滿足的女人,便不再那麼需要性。我就是這樣一個人。而我越是不那麼「渴」,反而越能調動丈夫經久不衰的征服欲,他總是壞壞地笑曰:「看我晚上怎麼收拾你!」每每這時,我則意味深長地回一句:「不要嘛!」

其實,現在不少女人比男人還好色。不久前的一天,我先生帶小女去超市購物,一個30多歲的女人湊過來用身體觸碰我先生,當時的他感覺被「侵犯」了,很不舒服。晚上,我從公司下班回家,在餐桌上聽了先生的一番「投訴」后,我不禁哈哈大笑,他很不好意思。我說,現在歐美「奶爸」非常搶手,很受女性的青睞,小心以後碰上自己喜歡的女色狼就半推半就地跟人家去了……

他一聽就急了,又是發誓,又是下毒咒,看他那無辜又委屈的樣子,我很是心疼。有首歌叫《不做大哥好多年》,這個一度曾是「大哥」的丈夫,在我的愛情溫床上,居然能轉化成如此新好男人,我備感自豪。

一次,我試探性地問他:「科學家說,男人每六分鐘就會想到性一次,白天我不在你身邊,你恨我嗎?」阿松看著我,很愁怨的樣子說:「有什麼辦法,只好積累仇恨,等天黑后舊怨新仇一併了結!」記得有句流傳很廣的話:男人是為性而付出愛的。

我們大家好像都很忠實地實踐著這一「真言」,有時我隱隱會感到不安,這種「白天丈夫做奴才夜裡太太做脾女」的夫妻角色配置,會長久嗎?如果有一天情況有變,我們還會有如此默契的婚姻生活嗎?

性的影響力畢竟是脆弱的,而且不太持久,婚後五年了,雖還沒有異常狀況出現,但以後呢?在一個激情的午夜,我突然停下來問阿松:「你會永遠這麼需要我嗎?」他一邊忙著撫摸,一邊說:「我是浪子回頭,這一輩子該辜負他人的事全提前幹完了,現在只想擁有你,直到白頭偕老!怎麼樣?這個答案夠肉麻、夠燙吧?!」我全當真話聽著,因為他主宰的黑夜裡,我很嫵媚,很放縱,也很傻,我無法判斷是非。

阿松經營的酒吧生意不錯,這意味著他的白天依然有條件做「管家」,干雜活、看小孩……我的事業也很順達,現在已是一家廣告公司的副總經理,並且我路上的回頭率仍然很高。

白天,我很自信、很理性,夜晚則是我另外一個好「去處」,我可以很女人地撒嬌,可以性感或者天真,把自己弄成一杯紅酒,自己躲在裡邊偷笑,然後讓丈夫服用、陶醉,花天酒地,良辰美景。我現在想通了,只要彼此還有愛,這一切便不會有什麼變故,除非不愛了。

以上是林女士的「性情故事」,很獨特,有一點是我們很讚賞的,即把「性愛」光明正大地納入婚姻的具體經營當中,正視它的作用,發揮它的特效,這很聰明,可謂神來之筆,很美妙,很成功。其二,性愛的另一個名字是「權力」。叔本華說過:「性慾及性的滿足,是意志的焦點和意志的最高表現。」

男女都會在性愛中追求一種權力,這是情色因素之一,往往通過對方「聽話」等表現來感受在性行為中的掌控權,從而覺得自己很有能力,以滿足一己的權力需求。

在這方面,林女士非常配合,極大地滿足了她的做過「大哥」的浪子丈夫,這貌似犧性,其實不然,林女士得到了這種權力追求,因為有些時候,權力的需求也可能是被動,特別是女性,在進行一些帶有「被強迫」味道的性行為時,會特別興奮,進而產生出強烈的快感,這是因為:

第一,可以「推卸責任」,比如林女士認為,口交不是一種正經女性該有的行為,可是在丈夫半強迫、半誘導下做了,她就可以將違反禁忌的責任推到丈夫身上,而不必自責「我真是個蕩婦」,自己可以更理直氣壯地享受快樂;第二,在被「迫」過程中,因為對方將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到自己身上,這讓被動的一方感覺自己是那麼令人情不自禁,這種欣賞而渴望的感覺,會讓人不禁飄然欲仙;第三,性可以用來獎勵,卻不可用於懲罰。

此外,做太太的要有享受性愛的心,否則長久以往,會有性冷感的危險。顯然,在這一方面,林女士做得很出色。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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