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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什麼?愛是人類偉大的情操,愛在很多動物身上也閃耀光芒。

愛要包容、忍耐、堅貞、溫暖、微笑、堅強、勇敢、公平、信實。。。。

愛與仇恨不容。復仇以「狹義愛」為名;愛不需做廣告。
仇恨生罪,罪隨仇恨傳播;愛生和平,一個微笑,一聲寒暄就能傳開。

心胸寬闊容下愛,吹毛求疵生怨恨。----愛是包容
能屈能伸有天地,斤斤計較生口舌。----愛是忍耐

(。。。。   都寫很困難,眼看12點了,早睡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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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8-13 22:5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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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中沉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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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8-14 00:14 | 只看該作者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觀其行嘛,耶穌的狠毒天下第一。


聽其言,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愛 是 恆 久 忍 耐 , 又 有 恩 慈 。 愛 是 不 嫉 妒 。 愛 是 不 自 誇 。 不 張 狂 。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 不 喜 歡 不 義 。 只 喜 歡 真 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 凡事 盼望 。凡 事忍 耐。 愛 是 永 不 止 息

觀其行,嘿嘿,大家自己判斷:
=====================================================
「聖經」選讀: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

  耶利米書
  19:9 我必使他們在圍困窘迫之中,就是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窘迫他們的時候,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and they will eat one another's flesh during the stress of the siege imposed on them by the enemies who seek their lives.'

中文:「我必使......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和朋友的肉。」
英文:「I will make them eat the flesh of their sons and daughters」

中英文的「聖經」都十分清楚明白,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就算人們有「罪」好了,什麼樣的「罪」應該使犯罪的人吃自己兒女的肉呢?
=====================================================
「聖經」選讀:殺光「男女,孩童,吃奶的」

撒母耳記上
15:2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
15:3 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

接下來的是有些戲劇性:掃羅遵照耶和華的命令,「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但是掃羅卻貪財,捨不得把亞瑪力的牛啊羊啊全都殺死:

撒母耳記上15:9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於是,耶和華不高興了:

15: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
15:11 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

嘁哩喀喳評論:耶和華命令掃羅殺死亞瑪力所有的「男女,孩童,吃奶的」。顯然,這是連吃奶的嬰兒一起殺。耶和華/耶穌真不愧是基督徒們的「慈愛的天父」啊。(註:之所以說耶和華/耶穌,是因為基督教的「三位一體」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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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申命記

32:19 耶和華看見他的兒女惹動他,就厭惡他們,
32:20 說,我要向他們掩面,看他們的結局如何。他們本是極乖僻的族類,心中無誠實的兒女。
32:21 他們以那不算為神的觸動我的憤恨,以虛無的神惹了我的怒氣。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觸動他們的憤恨,以愚昧的國民惹了他們的怒氣。
32:22 因為在我怒中有火燒起,直燒到極深的陰間,把地和地的出產盡都焚燒,山的根基也燒著了。
32:23 我要將禍患堆在他們身上,把我的箭向他們射盡。
32:24 他們必因飢餓消瘦,被炎熱苦毒吞滅。我要打發野獸用牙齒咬他們,並土中腹行的,用毒氣害他們。
32:25 外頭有刀劍,內室有驚恐,使人喪亡,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大家看看,惹惱了基督徒們「慈愛的天父」耶和華/耶穌是什麼下場?「使少男,童女,吃奶的,白髮的,盡都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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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殺光燒光搶光例一(女人孩子不留一個)

申命記2:31 耶和華對我說,從此起首,我要將西宏和他的地交給你。你要得他的地為業。
32 那時,西宏和他的眾民出來攻擊我們,在雅雜與我們交戰。
33 耶和華我們的神將他交給我們,我們就把他和他的兒子,並他的眾民,都擊殺了。
34 我們奪了他的一切城邑,將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沒有留下一個。
35 惟有牲畜和所奪的各城,並其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申命記3:2 耶和華對我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像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樣。
3 於是耶和華我們的神也將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交在我們手中。我們殺了他們,沒有留下一個。
4 那時,我們奪了他所有的城,共有六十座,沒有一座城不被我們所奪。這為亞珥歌伯的全境,就是巴珊地噩王的國。
5 這些城都有堅固的高牆,有門有閂。此外還有許多無城牆的鄉村。
6 我們將這些都毀滅了,像從前待希實本王西宏一樣,把有人煙的各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
7 惟有一切牲畜和城中的財物都取為自己的掠物。

60座城!!!「連女人帶孩子,盡都毀滅」!這就是耶和華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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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摩西也吹牛,四十晝夜不吃飯不喝水

申命記9:18 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
19 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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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殺了勸基們信別的神的人

申命記13:6 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7 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8 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9 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10 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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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基們要殺死信別的「神」的人

申命記13:2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3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4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5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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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選讀:逆我者亡

申命記20:10 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的時候,先要對城裡的民宣告和睦的話。
11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給你開了城,城裡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服事你。
12 若不肯與你和好,反要與你打仗,你就要圍困那城。
13 耶和華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
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凈盡,
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耶和華/耶穌真是「慈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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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而不同 發表於 2007-8-14 08:0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記憶中的橡皮擦 於 2007-8-13 06:49 發表
愛是什麼?愛是人類偉大的情操,愛在很多動物身上也閃耀光芒。

愛要包容、忍耐、堅貞、溫暖、微笑、堅強、勇敢、公平、信實。。。。

愛與仇恨不容。復仇以「狹義愛」為名;愛不需做廣告。
仇恨生罪,罪隨 ...


你談的是大愛,你談的是附加在愛身上的那些美好屬性。
睡醒之後,希望聽聽你談談男女之間的小愛,談談它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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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 發表於 2007-8-14 11: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記憶中的橡皮擦 的帖子

基督教那裡是不出產這些愛的,包容,忍耐等等更不是基督徒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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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8-14 15:51 | 只看該作者
聽其言---莫名其妙誰堪比

觀其行---嚴重排他屬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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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8-14 19:10 | 只看該作者
大家真奇怪。
我只是說「愛」,沒有談論任何宗教。

為什麼大家都和刺蝟似的? 或者說高度緊張的弓,隨時隨地放出可能傷人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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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8-14 20:38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記憶中的橡皮擦 的帖子

其實,人與人之間談論這個愛的含義,似乎比較一致,但是這裡是信仰家園,很難不扯上信仰,這下子就變得複雜了。

不要說神的詛咒了,就是人有的也會因愛生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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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8-14 20:48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zgb9333 於 2007-8-14 20:38 發表
其實,人與人之間談論這個愛的含義,似乎比較一致,但是這裡是信仰家園,很難不扯上信仰,這下子就變得複雜了。

不要說神的詛咒了,就是人有的也會因愛生恨呀。

zgb9333有過因愛生恨的經歷嗎?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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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GOD 發表於 2007-8-14 21:05 | 只看該作者
對哦,愛本身就應該是一種信仰,而不應該是某些所謂信仰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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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b9333 發表於 2007-8-14 21:20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9 MapleTree 的帖子

沒有,不等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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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07-8-14 22:30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zgb9333 於 2007-8-14 21:20 發表
沒有,不等於都沒有。

我知道你沒有。其實愛怎能生出恨呢?不愛才能生出恨。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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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8-15 02:2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 記憶中的橡皮擦 的帖子

基督徒說「愛」,就是對「愛」這種情感的侮辱啊。

你讚美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嗎?
你讚美耶和華/耶穌大規模屠殺嬰兒嗎?

你還好意思說「愛」這個字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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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8-16 20:00 | 只看該作者
因愛成恨的前提是不是真愛(人與人),如果是真愛就會懂得放手,而不是埋怨和傷害。
老七,每次看到你的留言都覺得像「自動回復」 (對不起,俺說話不太好聽); 不知道你看基督徒的留言是不是也是這樣的感覺。 其實接受其他人的信仰是非常難的,就好像素不相識男女,沒有經過磨合期是不能夠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所有人都有這樣的經歷:有些人自來熟,有些人看了就煩。

人類越發展就越追求「個性」,「個性」本身就是排他的。
而「無條件的愛」或許只有父母對子女的愛了,而父母認為比較乖的孩子多半是習慣(適應)父母的習慣(包括缺點);而要「習慣」其他人的習慣,不會是件容易的事情。-----人與人的關係。 《老友記》中的親密朋友的確讓人嚮往,而如果同樣的「事件」發生在我們身上,「老友」早就四分五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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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獨一身 發表於 2007-8-16 20: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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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8-16 21:46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5 孤獨一身 的帖子

說得妙,用「心」而不是用「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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嘁哩喀喳 發表於 2007-8-16 22: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6 記憶中的橡皮擦 的帖子

橡皮擦同學,請問你是怎麼看耶和華**使**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種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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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8-16 22:56 | 只看該作者
約伯記:
19章:

21.我的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 神的手攻擊我。

22.你們為什麼彷彿 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很明顯,並沒有人吃約伯的肉,在這裡「吃肉」的比喻,用來表示所遭遇的是如「被吃肉」般痛苦。在舊約中神所說的父母吃兒女的肉,新約中耶穌讓門徒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如果要按照字義理解「吃肉」=「吃肉」,那麼永遠不會有人理解「背後捅刀子」其實並不是真的捅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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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記憶中的橡皮擦 發表於 2007-8-16 22:59 | 只看該作者
而為什麼讓他們吃苦?
申命記29章

24.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

25.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26.去侍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

27.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詛咒,都降在這地上。

28.耶和華在怒氣、憤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仍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29.「隱秘的事是屬於耶和華我們 神的;尾蚴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申命記30章

11.「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誡命,不是你難行的,也不是離你遠的

12.不是在天上,使你說:『誰替我們上天取下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3.也不是在海外,使你說:『誰替我們過海取了來,使我們聽見,可以遵行呢?』

14.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

15.看啊!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 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 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

這是關於守約和背約的經文,背約的結局是承受立約時定下的懲罰。 懲罰不是目的,而是為了約束他們,不讓他們任意行事(犯罪)。

[ 本帖最後由 記憶中的橡皮擦 於 2007-8-17 00: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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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rGOD 發表於 2007-8-16 23:05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記憶中的橡皮擦 於 2007-8-16 22:56 發表
約伯記:
19章:

21.我的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 神的手攻擊我。

22.你們為什麼彷彿 神逼迫我,吃我的肉,還以為不足呢?

很明顯,並沒有人吃約伯的肉,在這裡「吃肉」的比喻,用來表示所遭遇的 ...


可惜吃兒女的時候沒有「彷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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