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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五大錯誤就業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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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殺銀 發表於 2007-8-3 19: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大學生五大錯誤就業觀念

抱怨實習打雜缺少保障 老師分析大學生錯誤觀念



中國新聞網  




  實習難? 學校搭建好平台關鍵看個人

  「其實學生找到實習崗位並不難,因為學校搭建了不少平台,而且用人單位也越來越規範。」中山大學就業指導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是否能獲得實習除了學校之外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個人。

  在一些重點高校里,實習一般分為幾種類型,一是跟教學密切相關的實習,如各學院掛鉤的「基地」;二是項目制實習,如航展、交易會等等;三是寒暑假的社會實踐,如「三下鄉」;四是研究類型的,如幫助高校教師進行科研項目研究。從這幾個方面看,實習是一個較為完備的系統。一般情況下學生都能夠獲得實習機會,關鍵是自己是否願意去。

  該負責人認為,如果說學生感覺實習難,原因之一是只把眼光局限於假期實習而忽略了其他實習類型。要解決實習難的問題,首先學校就積極地搭建平台,多舉辦實習招聘會。中大去年11月起就和海珠區人事局建立了合作關係,由該局統計政府系統的空缺崗位,再從中大學生中挑選實習生。

  他還指出,學生不該過多抱怨人際關係的衝擊。「學生為什麼不可以建立自己的人際網路呢?一些有意識的學生就能夠在與師兄師姐或校友的接觸中建立聯繫,從而為自己增加實習的機會。畢竟在所有的實習機會當中社會推薦的成功率是最高的。」此外,對於自覓實習失敗的學生,很大程度是未達到用人單位的要求。

  也有企業界人士指出,高校和有關教育部門可以探索多種實習模式,如請中介機構運作實習業務,由學生付費參與實習項目。

  對此,中大就業指導中心負責人表示,商業性質的實習中介辦得好,也是一種開拓實習途徑的辦法,像人才網站和招聘會,但關鍵是鑒別中介的性質,如果魚龍混雜,騙人居多,也會讓學生平白受損。

  廣州市畢業生指導中心的李艷玲主任認為,學生本來就沒有錢,付費參與實習很難實施,目前還未到達如此發達的階段,因此更多的是依仗個人和學校。

  學無致用? 打雜也是學做人處事之道

  「讀計算機的怎麼就不能端盤子呢?你認為打雜就沒有用了嗎?」 聽到大學生抱怨實習打雜,大部分高校老師都不贊同。

  廣州輕工職業學院就業指導中心謝彩英主任認為,學生所讀的專業很多會和將來的工作崗位不對口,能用到的專業知識也不多,這種情況下,人際交往就顯得非常重要,即使是「打雜」也能夠獲得做人做事的知識和經驗,因此學生的眼光不能太短淺了。

  「不少學生不願意打雜,但是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你實習只做半個月或兩三個月,企業又怎麼放心把大項目或重要工作交給你呢?因此只能安排你做基礎性的工作了。」廣外就業指導中心趙燁副主任說。

  當然,「打雜」也不是長久之計。謝彩英建議,一年級的學生可以在企業「打雜」學做人處事之道,但是到了二、三年級,就應該朝著自己專業方向去尋找,此時再做瑣碎的事情顯然無益。

  對於自覓實習的學生,高校老師也建議,一定要搞清楚相關單位的情況,有目的地選擇實習,不要為了在實習鑒定上蓋個公章而應付,也不要在不適合自己的地方過多地耗費時間,主動地向用人單位爭取機會才能夠學以致用。

  實習花費多? 強制企業提供實習補貼不可行

  通常實習單位和學校會提供一定的實習補貼費用,但這筆錢相對於實習期間的花費而言往往是杯水車薪,因此有學生提出,為什麼實習不能像兼職一樣,劃定最低實習補貼標準呢?

  廣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李艷玲主任也認為,教育部門可以和勞動部門相互協商,出台類似「一小時最低補貼」的標準,從而讓實習生獲得相應的補助。

  對此,也有高校老師和企業持不同看法。廣州某軟體公司的董事長林永平稱:學生是否能獲得實習補貼關鍵看其個人價值以及企業的規範和需求程度。如果學生的價值很高,企業非常願意接納,為了留住人才會給予一定費用。像一些名企經過篩選后一般會和實習生簽訂協議給予薪酬。而對大部分企業來說,他們提供了實習平台,有利於學生積累經驗,這種情況下一般不會付薪。

  而廣東化學職業技術學院就業指導中心潘劍輝副主任不主張企業給太多錢,因為學生到企業完全是提高專業技能及自我充電,企業只要給予基本生活補貼即可。但他認為「實習補貼最低標準」即便是出台也恐執行難。因為企業出於自身效益的考慮有可能會不執行,如果政府部門強制執行,企業則為了減輕負擔很可能不再接納實習生。

  林永平則認為,如果出台這樣的標準無疑是對將實習生視為廉價勞力的企業主一種限制的辦法,但關鍵是要看企業是否願意出,出得開不開心,因此保留企業的自主權更能促進優勝劣汰。

  實習缺保障? 學生應主動與企業簽實習協議

  處於實習期的大學生,既屬於學校管理但也在企業工作,角色屬性模糊導致了學校和企業出現責任重疊,因此學生維權常遭遇尷尬。

  對於學生如何維權,中大有關負責人表示,學校要積極和掛鉤的基地訂立實習協議以保障學生安全,這點目前已基本能做到。

  廣東化學職業技術學院就業指導中心潘劍輝副主任表示,高職學校學生可以主動提出要求企業簽訂實習協議。實習協議並非就業協議,企業不用承擔太多風險一般都願意簽。簽約后權責分明,企業也可以減輕負擔和顧慮。對於不願意簽訂的企業,學生就要考慮是否值得呆下去了。「其實,這很大程度上決定於學生有沒有意識去跟企業談。」

  此外,購買保險也是保障之道。潘劍輝說,我們一般建議學生購買校園保險,如果實習期間出現意外,只要還是在校學生就應該能夠獲得補償。

  那麼,如果真的出現意外,能否要求實習單位補償呢?

  廣東金粵律師事務所的李潔鑫律師說,雖然在實習期間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如果能夠拿出證據證明實質的勞動關係,或者說勞動關係已是事實,並且出現的意外是企業導致的,學校不存在過錯,則企業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這種情況下學生可以向企業提出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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