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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縣市委書記就是等同於整個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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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舟魚 發表於 2007-5-23 13:0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小草民
(北京時間2007年5月23日 首發)
   
     2007年5月17日,山西省稷山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薛志敬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三年。薛志敬的同案疑犯楊秦玉、南回榮因犯「誹謗領導」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三個科級幹部舉報縣委書記就犯了「誹謗領導」罪,就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哥仨,由於得到縣委書記李潤山的關照,判緩刑像還是輕的?
  
     正是因為三名科級幹部,敢於舉報、反映該縣委書記的腐敗。結果,縣委書記李潤山一發話,縣裡各個政法機關立即聞風而動,公安局「高度重視」10天就「破了案」;檢察院在「受害者縣委書記」不自訴情況下,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不僅不採納辯護律師意見,而在罪名認定上缺乏足夠的法理邏輯時,仍然「依」法進行了宣判。
   
    想想看,三個科級幹部的一封《眾口責問李潤山》的匿名信,縣委書記李潤山就驚慌失措,責令警方投入全力偵破,又是對舉報人關押提審,又是戴著手銬在「全縣幹部警示教育大會」上鬥爭示眾。還不肯罷休,從2006年4月27日到2007年4月2日,楊秦玉、南回榮兩人以「誹謗領導」罪判刑;2007年5月17日,薛志敬被以「誹謗領導」 判刑。
   
    不能不說,當今的縣市委書記己經等同於整個國家利益,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只配為縣市委書記私利為虎作倀。這一切都存在現實生活之中,己成為不爭的事實。
   
    看看十年前,發生在莆田的「誹謗領導」案,案犯林國奮被重判6年徒刑。 1996年7月份,莆田梧塘鎮黨委書記林國奮,向中央等有關部門舉報市委書記許開瑞、縣委書記鄭海雄的貪污腐敗等事實,附上反映其腐敗己廣為流傳的民謠順口溜,便成了特重大政治案件來查辦。市委書記許開瑞親自督辦,縣委書記鄭海雄導演指揮,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馬樹芳掛帥督陣、國安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紀委等部門頭頭直接參與,組建重案專案組。全市張開大網,查流傳的民謠順口溜團伙,查寫舉報信嫌疑人、查筆跡、查向北京通電話記錄;組織全市排查、盯梢、跟蹤、監聽電話等。最後逮捕了林國奮 ,以「對現實不滿,用民謠順口溜誹謗縣、市領導」,強加上「貪污、受賄、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判刑6年。當時大搞刑訊逼供、涉案株連了很多人。彌后,在全市大張旗鼓地宣傳「誹謗領導」案,以此威脅所有敢於舉報腐敗、反映問題的人!莆田當局開創了中國以「誹謗領導」治罪,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先河!
   
    看看去年的彭水詩案,實質上是彭水「誹謗領導」案。2006年5月份,縣教委幹部秦中飛,只因用手機編髮了一首有關時事打油詩的簡訊,對當地存在的一些現象進行了諷喻。在縣委書記藍慶華和縣長周偉的授意下,彭水縣動用了公安、國安、檢察等部門,秦中飛被公安、檢察以涉嫌「誹謗領導」罪刑事拘留、逮捕 ,送進看守所關了一個月多,此案株連近百人。
     
    再看看去年五河「誹謗領導」案,2006年8--9月份,五河縣一中李茂余、董國平兩位教師,通過簡訊向縣委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表達對學校人事安排的不滿,被縣委書記定性為「誹謗一中代校長及縣委領導」,被警察搜家、通宵審訊、拘留10天、降級、撤職,記大過處分,罰款500元。公安機關「保留對其進行刑事處罰的權力」。同時電視台反覆播放:「我縣公安部門成功破獲一起利用匿名手機簡訊散布謠言、中傷他人的誹謗案。」
   
    還有, 河南舞鋼市呂凈一副鎮長,因揭露市委書記李長河的貪污受賄問題,被政法部門以「貪污罪」逮捕入獄,判刑1年;瀋陽市離休幹部周偉,因揭露大貪官慕緩新、馬向東的犯罪行為,反而被司法機關安了個罪名,送去勞教了700多天,其中5顆牙齒被「勞教」掉;河北省幹部郭光允因舉報省委書記程維高而被勞教八年,等等。
     
    看看發生在中國各地的「誹謗領導」案件事實,無非是發幾條簡訊,寫幾封舉報信,傳幾首民謠順口溜,諷刺和反映了黑暗與腐敗的現實。結果,遭到製造黑暗和腐敗的權貴以光明正大的名義,進行無情地報復。這一切讓人看到的,不單是公檢法己經淪為權力的奴隸,而是現今的縣市委書記,己經就是等同於整個國家利益,公檢法機構只配為縣市委書記的私利為虎作倀。
   
    但是,還是想不懂,現今的縣市委書記們,竟敢於如此明目張膽地、無法無天地胡作非為?還是想不懂,現今的頂頭上司們,竟然於如此耳目閉塞,放膽縱容下屬胡作非為的地步,可以不受追究、罰處?甚至提拔委以重任,或讓異地為官!
   
    想不懂,歸想不懂。現實是民眾有誰敢於,對縣市委書記們的貪污腐敗說三道四,有誰敢於上訪舉報,其最終結局,就是遭到嚴厲打擊。現在,我們知道有許多共產黨幹部隊伍中正直的、有良知的人,舉報腐敗、反映問題的,都遭到了滅頂之災!
   
    出現這種顛倒黑白的地區。究其原因,是現實政治生活中的權大於法、權不受任何制約所致。地方上的縣市委書記們,作為轄區的一把手,「一言九鼎」凡事都由他說了算。加上轄區內權力機關的「媚態」,切實地起到推波助浪作用。在許多地區寧願得罪法,也不得罪權貴,才有「以權亂法」的現象。再者現行的權力,是缺乏公眾的有力監督,本來是互相監督的公、檢、法機構,現在也變成幾乎沒有監督與制約。就憑縣市委書記們的一句話,就憑幾封舉報信,甚至幾句話,一個順口溜,就可以涉嫌「誹謗領導」定罪,把人關押進看守所,甚至判刑。在中國,原本莊嚴的法律,現成了權貴以售其奸的工具。問責機制形同虛設,這些負有司法律之責、頭頂國徽的公職人員,完全背棄了忠於法律乃為最高職責的理念,從客觀上、事實上成了許多「土皇帝」的家丁和幫凶、打手。
   
    「因言獲罪」和「 因文獲罪」的現代文字獄-----「誹謗領導」罪,就象如來佛罩在「孫悟空」們頭上的金箍咒,任憑腐敗的「唐僧」們在中國大地胡作非為。其惡果是不堪設想的。正於此,讓稷山「誹謗領導」案,繼為彭水「誹謗領導」案之後,又成為中國社會輿論上的一大焦點話題。
     
    胡錦濤、溫家寶,你們看該怎麼辦?
   
    中國民眾,你們看該怎麼辦?
失去了信仰,你們是群迷途羔羊;有了信仰,你們又會迷失在「死胡同」里。 一切宗教信仰都是人類思維的固化劑,把人們引向不同的「死胡同」。 吞舟之魚,不游細流。海納百川,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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