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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孩子遭綁架失蹤1年 3地警方至今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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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yu 發表於 2007-5-10 10: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報安康訊 (記者 吳琛) 14歲的孩子2006年4月6日晚上離家后失蹤,20多天後家長收到要挾勒索簡訊,當心急如焚的家長向公安局報案時,公安局以孩子是否遭綁架及綁架地無法得到確認,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至今沒有立案。

  孩子失蹤

  家長收到十餘條勒索簡訊

  安康市紫陽縣城關鎮東城門居委會居民吳甚財告訴記者:2006年4月6日,其14歲的兒子吳陽(紫陽縣城關一中初一學生)晚上9時離家后失蹤,家人找遍了所有親戚和他可能去的地方,都沒有找到,第二天到紫陽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警,派出所民警認為孩子是外出遊玩去了,讓他在家等幾天,說不定就回來了。但等到5月2日,吳甚財接到兒子從廣西南寧發來的手機求救簡訊,5月3日,吳甚財再次到城關派出所報警,並按城關派出所的建議,到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報案。截止到5月11日吳甚財陸續收到從廣西南寧和廣州市(手機號籍屬地)發來的十餘條手機簡訊,內容都是以綁架兒子相要挾要求他匯款轉賬到一個賬戶才能放了其兒子。

  不予立案

  警方認為不符合立案條件

  十餘條要挾勒索簡訊讓吳甚財認定兒子是被人綁架了,他數次前往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報案,請求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立案解救兒子,但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認為吳陽是否遭綁架及綁架地無法得到確認,不符合立案條件不予立案,認為吳甚財應該到簡訊的發出地(南寧和廣州市)去報警,由廣西南寧或廣州市公安局先立案后,紫陽縣公安局才能著手協助調查。

  吳甚財遵照紫陽縣公安局的要求,電話向廣西南寧和廣州市公安局報警,請求立案解救兒子,但對方要求先由失蹤孩子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立案后他們才能協助調查。雙方都不立案,萬般無奈的吳甚財只能自己和親朋們四處打聽尋找失蹤的孩子,但整一年了孩子仍然杳無音信,生死未卜。失蹤的愛子讓吳甚財夫妻和家人寢食難安。剛40歲的吳甚財更是急白了滿頭的黑髮。

  目前未立案

  仍處於立案前的調查階段

  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教導員李小虎告訴記者,據了解,吳陽是與鄰居小孩產生矛盾后離家的,是否遭綁架及綁架地無法得到確認,不符合立案條件,目前未立案,仍處於立案前的調查階段。紫陽縣公安局刑警隊雖沒立案,但做了大量的工作,儘力查找吳陽的下落。接到吳甚財報警后,曾根據勒索簡訊的手機號碼,先後向南寧和廣州市公安局刑警隊發了3次協查傳真,但均無迴音。安康市公安局法制科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刑事案件立案必須要有犯罪事實和管轄權,既可以在案發地報警,由案發地公安機關立案,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報警,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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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sl 發表於 2007-5-10 10: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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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O行 發表於 2007-5-10 10:31 | 只看該作者
中國是挺黑暗的..都是腐敗和權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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