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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當副院長:醫生摘下鋼盔舉起「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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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288 發表於 2007-4-14 20: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民警當副院長:醫生摘下鋼盔舉起「盾牌」?







  4月10日,武夷山市醫療衛生系統所屬的市立醫院、中醫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等14家醫院,聘請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擔任綜治副院長,防止「職業醫鬧」及處理解決醫院的安全保衛工作。(4月12日《東南快報 》)

  「醫鬧」是醫患關係緊張帶來的突出問題。如何防止「醫鬧」,有些醫院可謂是傷透了腦筋。前不久,就有醫生戴鋼盔上班的新聞,致使有的同志們發問:戴鋼盔上班,是醫士還是戰士?其實,就我看來,現在這個請民警當副院長的辦法也並不比讓醫生戴鋼盔上班高明多少。說到底,其實還是「戴鋼盔」的翻版。只不過由醫生個人戴,變成醫院集體戴,把那個有形鋼盔變成了一個無形鋼盔罷了——還不就是想利用一下「民警」這塊金色招牌當盾牌嗎?無非是想按住一頭說一頭、嚇唬人。

  民警其實是不能受聘當副院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四十條規定:人民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制度,並享受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以及保險福利待遇。第二十二條 第(十)款又明確規定:人民警察不得從事營利性的經營活動或者受雇於任何個人或者組織。

  再說,民警受聘當副院長,是虛名還是實名?是實職還是兼職?如果說是虛名、是兼職的話,那當跟不當還有什麼兩樣?難道不當這個副院長,警察就不來管醫院的事、就不負有保一方平安的職責了嗎?可如果是實職、是真幹活的話,那警察不就改行了嗎?他會當不會當呢?難道醫院的副院長就不用懂得醫療知識,誰也能當,說當就當?

  而且,人民警察受聘醫院的副院長,還有坐歪了屁股之嫌。本來,人民警察是負有平息事端、調解糾紛責任的,也最具有權威性。而現在,卻偏偏掛了個副院長的號,那麼,讓他來處理矛盾、解決問題,他是調解人?還是當事人?他說理能保持公平、公正嗎?這且不說。主要是,讓自家的人來評說自家和別人的理,人們聽了服不服恐怕還又成了一個新麻煩。

  其實,解鈴還得系鈴人。「醫鬧」是如何發生起來的?是因為有醫患關係緊張的土壤。而醫患關係為什麼緊張?我認為,雖然不排除有患者的無理取鬧的因素,但更多的恐怕還是醫院方面的問題:有信息不對稱引起的,也有醫療機構、醫療隊伍確實存在著多收費、濫收費和服務態度、服務質量等原因引起的。可見,醫院和醫生是「醫鬧」矛盾的主要方面。

  那麼,怎樣解決「醫鬧」的問題呢?堵塞不如疏導。我覺得醫院還是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整頓醫療隊伍,提高醫療水平,改善服務質量。另一方面,與其請民警當副院長,還不如乾脆給患者設個「消氣室」,或者叫「投訴室」。凡是患者,誰有疑難問題,一律到這裡來,而在這裡工作的同志,不僅有醫療方面的常用知識,有助人為樂的熱情,更有懂得法律知識的長處。他們能為患者設身處地地排憂解難、出主意、想辦法,並為他們提供在法制的框架下公平公正解決問題的渠道。我覺得醫院果真這樣做,才是真心誠意地解決「醫鬧」問題的正確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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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暉 發表於 2007-4-15 11:47 | 只看該作者
解決「醫鬧」的問題,堵塞不如疏導。整頓醫療隊伍,提高醫療水平,改善服務質量。打鐵必須自身硬。再靠法律,在法制的框架下公平公正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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