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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女留學生溫哥華買兇欲傷情人妻子 前兩日被遣返(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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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sun 發表於 2007-3-17 11:3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據加拿大溫哥華「星島日報」和「明報」07年3月14日報道,一名來自中國北京的畢姓女學生在溫哥華戀上有婦之夫,用15,000加元請人企圖傷害情人的妻子。昨日以被遣返回中國收場。據悉,她的父親是北京廣播界的知名人士。因一念之差而要遣返中國的女子名叫畢沈(Bi Shen,譯音),26歲,就讀卑詩西門菲沙大學傳播系。

案情透露,被告畢沈2001年到溫哥華留學,先在蘭加拉社區學院修讀英語,完成課程后入讀西門菲沙大學。去年初邂逅年紀較她大20年、已有家室的楊姓男子。對方曾在烈治文夜市賣手機。畢女與楊維持半年關係,期間還義務在夜市幫手看檔。男方後來提出分手,令畢女大受打擊,情緒低落至要接受心理輔導,也無心向學。

去年10月,畢女請求一個王姓男子,代她出頭傷害楊的妻子以泄憤,並甘願付酬15,000元。這個王姓男子「判上判」,收錢后以13,000元找來另一名波比(Bobby)的男子代勞,但波比收錢后卻「走路」,恍如人間蒸發,甚至連警方也找不到波比。

當日楊姓男子知道此事後,怕搞出人命,大為緊張,立即報警。當烈治文騎警正想通緝畢沈歸案之際,畢沈前往警局自首。由於她無居留身分,無法保釋,法庭應邊境服務處要求,把她羈留候審。

這宗企圖傷人案原本上周在列治文市正式開庭聆訊,但被告開庭前承認控罪,法官押后至本周二作判刑聆訊。主控官安德里(Karima Andani)要求判處被告10個月徒刑。辯方律師佩克(Richard Peck)則代被告求情,指她是在情緒極度低落下,一念之差而闖禍,同樣要求以羈留代刑。結果獲法官弗拉勤(Ron Fratkin)接納。

由於被告從去年10月中開始羈留,至今已有5個多月,以羈留一天當作服刑兩天計,相當於10個月,不須再坐監,但須即時押送到機場遞解出境。

前些時候其父母來加,並買好回程機票,在移民局監督下已經由溫哥華機場遣返回中國,基本上再也沒有進入加拿大的可能。

[ 本帖最後由 musicsun 於 2007-3-16 19: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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