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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上帝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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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驕雄 發表於 2007-2-15 1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科學與上帝的存在
  雖然建立上帝存在之強有力的證明是不可能的(而且,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但是聖經確曾指出,不信乃是全然的愚昧。【詩14:1;羅1:22】雖然有某些哲的理論使我們可以不承認上帝的存在,但科學與統計之強大的證據,使人理性地衡量之時,就清楚地倒向相信上帝存在的一邊。一個人拒絕上帝,只是因為他的選擇,而非由於證據。  
  說科學是根據觀察,因為上帝無法用實際的感官觀察,就說上帝存在是不科學的信仰,乃是膚淺的說法。有許多科學的實體,人眼不能見,但科學家一點不懷疑它們的存在。(如電子)第一批蘇聯航天員出名的話,說他們已證明上帝不存在,因為他們在太空中找不到上帝,就是一個不信者用非理性的方式為他們的不信找借口的好例子。聖經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約 1:18】『神是個靈,所以拜祂 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約 4:24】上帝對祂自己所賜下的啟示,就使科學方法中的實驗成為不可能。但是,那科學中最基本的諸般原則(它們本身認為是應用科學方法而獲得的)也直接指出,上帝為第一因的可能性是極高的。
  
  即使用強有力的科學證明,證明上帝的存在是不可能的,但要證明祂的不存在則更不可能。人無法作『普遍否定』【universal negative】的證明。要證明宇宙 之中在無論何處,無論何時都沒有神,不僅需要無所不知,更需要無所不在的能力,而這些能力又屬乎神。那就是說,一個人為了證明無神,他自己必須成為神。因此,無神論,是一項自我矛盾的愚昧。
  
  人若要,可以與上帝作一些道德上的爭論,比如,他可以問,一位聖潔的上帝,若是祂有能力阻止,為何容讓罪惡存留在世上。有人會說,上帝若不是不義,就是無能,或二者兼備,因此,不是真神。
  
  但是,這樣的理論認為,人有權柄,及有能力審問上帝,因此,人自己變成真神。他們忽略了可能上帝有個很好的理由,並不與祂的聖潔相矛盾,讓罪惡短時間存在,並且祂必要永遠除滅罪惡。依照聖經的說法,上帝最後會審判及潔凈祂自己創造的世界【彼后3:10-13】,但是同時,祂在呼召人悔改。【彼后3:9】因祂造他們不是一具不會思想的機器,而是有祂神聖的形像,有自由意願的生靈,要為他們自己屬靈及道德上的選擇負責。並且祂也親自為他們付上了救贖的全部代價。【彼前1:18-20】
  
  這種反神的理論,最多只是好聽,使自己覺得舒服,向受造之物誇口,有權審判造他的主的動機與行為。『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羅9:20】  
  因此,除了最狂妄的,所有的人都必定承認至少上帝可能存在,並且我們是祂所造的。我們可以更進一步以或然率來考察這項可能性。若我們是祂所造的,那麼我們的思想及推理能力、也同樣是祂造的、我們可以用這些實質與我們的經驗為工具,去衡量這項或然率。若這些不是祂造的,假若,根本沒有神,那麼去相信我們可以信賴我們的心思及推理的官能,就十分荒謬了。因為那樣,它們只是機會與偶然造成的罷了。美國文理研究院院長魏斯可夫(Victor Weisskopf)提醒他院中的 科學家們注意一項驚人的事實說,依照他們所相信的,從那不會思想的『大自然』中,竟生髮出有思想的生靈,及有智能的系統來。』愛因斯坦認為,這項發展是科學偉大的神跡,用他的話說,「大自然那最令人不能理解的事實是,大自然是可以理解的。」【注一】。魏斯可夫或總是用『神跡』一詞,但是這樣的發展--從不會思想的原子借著偶然進化成為具有聰明智能,的確需要一個大神跡。
  
  曼哈頓凱特林癌症中心主任湯馬斯博士(Dr. Lewis Thomas)說:『我們對人 腦細胞及神經纖維的結構及功能知道許多,但是我們對這些非常的器官如何使人產生知覺,卻毫無概念。』這位出色的科學家在另一篇文章中說:『我們連皮毛也一點都不明白,對思想的構成,更不用說了。』【注三】關於龐大、複雜的系統可以借著偶然,與機會的過程進化而成,湯馬斯悲傷的說:『對進化論的驅動力,生物用「錯誤」一詞,尚不足表達。....對偶然的說,我不敢茍同。我不能接受大自然無目的,及盲目機會的說法。但是,我不知道,用甚麼替代它,才能使我的心靈平靜。』【注四】
  
  對這樣的追尋,我們鄭重的說,基督教的神能提供清楚的答案。一位全能,全知,有格位的創造主上帝,賜給一切憑著信心到祂跟前來的人心靈完全的平安。相信神並不反對真科學。所有科學的偉大定律及原理都領人直接到上帝,以上帝為它們適切的源頭與解釋。
http://www.zschurch.com/bible/church/001/099/chapter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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