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很多人都以為金酒是英國人發明的,其實金酒實源自荷蘭,如同許多現代烈酒的祖先一樣,它最早的用途是葯,而不是一種隨性的飲品。早在16世紀以前,這種酒就已少量的被製造作為藥物使用(其主要成分杜松子在傳統上就一直被當作利尿、解熱與治療痛風的藥材來使用),因此經常被認為是金酒發明者的16世紀荷蘭病理學家法蘭西斯•西爾維烏斯博士(Dr. Franciscus Sylvius,又名Franz de la Boë),實際上可能只是第一個白紙黑字寫下金酒製造配方的人。在荷蘭萊登大學(Leiden)任教、身為當時人體循環系統與組織學權威的西爾維烏斯博士是為了製造做為藥物使用而發明金酒的配方,但實際上真正讓金酒商業化成為一種飲品的,卻另有其人。
然而,真正讓金酒在英國廣為流行的關鍵,卻是瑪莉女王的夫婿英王威廉三世(Williams III)。原本是荷蘭國王的威廉(William of Orange)不只本身就是金酒的愛好者,他更因為當時英-荷聯合王國跟法國之間的戰爭,下令抵製法國進口的葡萄酒與白蘭地,並且開放使用英格蘭本土的穀物製造烈酒就可以得到免許權──這立法幾乎可說是為金酒量身打造一個非常有利的環境,於是,英國自此躍升為最重要的金酒生產國,甚至較發源地的荷蘭更青出於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