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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論法》干擾戰術 恐難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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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6-12-22 23: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聯合晚報/記者吳志雲/特稿】 2006.12.22 03:10 pm  
  
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院上午二度開庭審理,在被告第一夫人吳淑珍因病請假,以及律師不改招式,續打違憲的程序問題下,再次凸顯本案欲「順利審理」,難度很高。即使合議庭已裁定「本案無需停止審理」,但要使案件真正進入「實質」審理,還真不容易。

本案目前最大的變數就是扁嫂的身體狀況,如果扁嫂因病一直無法出庭,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除非判無罪或拘役、罰金之罪,否則,不能在被告缺席下逕行宣判,因此,合議庭在未訊問扁嫂下,根本無法結案。

此一狀況又衍生出如果扁嫂部分不能進行審理,在前提不確定下,其他被告要如何「分割審理」,可說是難上加難;再加上扁嫂不出庭,她之前在檢方的証詞,到了法院是否仍具証據力等爭議,讓整個案件的法律考量變得更加複雜。

其次,本案被指涉及違憲部分,上午雖被合議庭駁回,但在大法官尚未做成決定前,讓被告方面仍有「見縫插針」的機會,從辯方律師迄今仍主打「違憲」,亦可明顯看出,其以程序「干擾」實質審理的戰略。

國務機要費案在檢察官起訴後,陳水扁總統宣示,「一審判決有罪,就下台」;而台北市長馬英九在被指涉特別費案後,卻表示,檢察官起訴,他就辭去國民黨主席。

觀察台北地院開庭後,被告方面的種種的各種戰略、戰術和「突發狀況」,本案要期待在陳水扁任期內審結、宣判,幾乎是「不可能任務。」如今回過頭來再看陳水扁和馬英九的「危機處理」,不禁讓人讚嘆阿扁總統的「深謀遠慮」,此點是馬英九遠遠不及,也遠永學不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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