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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禁止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任何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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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大漢 發表於 2006-12-13 08: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立即禁止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任何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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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大培

光明觀察

美國凱雷力圖併購徐工所引發的激烈辯論揭示了許多重要的事實,這些事實都說明,我們需要立即禁止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任何併購。

需要立即禁止外資併購中國國有企業的最主要理由,是中國的外商投資早已過多,現在已造成了多得成災的外匯儲備,直接危及了貨幣銀行體系的安全和宏觀經濟穩定。

自1994年以後,中國一直有明顯的經常帳戶順差,實際上成了一個資金凈流出國,因而不再需要境外的資本和資金流入。就整個國家的資金總量說,自那時以來總計達幾千億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資,並沒有增加實際投資於中國經濟中的資金,而僅僅是同時增加了中國對外的資金流出,特別是增加了通過中國官方渠道流出的資金。這種通過中國官方渠道流出的資金就是中國的外匯儲備。

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已經多得成了災難。2006年7月,中國的外匯儲備已經超過9千4百億美元,達到了世界第一的高峰,看來很快就會超過一萬億美元。而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了持有這些外匯儲備,必須對外發放7萬多億元的人民幣基礎貨幣。這些基礎貨幣通過銀行體系內形成貨幣乘數的存貸款相互作用機制,又會按貨幣乘數放大為多出好幾倍的「貨幣供給」。這樣最終形成的幾十萬億元的人民幣「貨幣供給」即流通中的貨幣,對於當前的中國來說是過多的,它會在中國造成嚴重的通貨膨脹,直接危及中國的宏觀經濟穩定。為了避免發生通貨膨脹,中國的中央銀行不得不發行一種舉世罕見的金融資產——「中央銀行票據」,以便在過多的外匯儲備下減少中央銀行發放的基礎貨幣。而這些「中央銀行票據」又嚴重扭曲了中國的貨幣金融體系,給中國的貨幣銀行體系造成了巨大隱患。

中國目前外匯儲備過多的主要原因是外商直接投資過多。到現在為止,中國實際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累積已經超過6千億美元,佔中國目前外匯儲備的一大半。而在這些所謂的「外商直接投資」中,效率最低的「外商直接投資」就是外資併購中國的企業。在最近幾年中,向外資「出售」國有企業所造成的「外資流入」已經佔了所謂的「外商投資」的很大部分。一般地說,這樣的併購不會增加外資流入國的實際生產能力。但是在目前,它卻以流入的貨幣資金增加了中國的外匯儲備,增加了中國的宏觀經濟隱患。

正是基於上述考慮,我們需要、也可以立即制止外資以併購國有企業的形式流入中國。最簡單而直接的做法就是禁止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任何併購。由於這樣作的最直接原因是防止通過外資流入而增加外匯儲備,那些可以導致中國外匯儲備增加的外資「購買」中國國有企業產權的方式,如國有企業「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國有企業的境外籌資和「境外股票上市」,也都應當在禁止之列。

這次的凱雷收購徐工事件也暴露出,負責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4大資產管理公司在經營方針上存在著根本性的錯誤。

徐工方面為力圖將它的大量股權賣給凱雷所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它需要資金來解決股權危機。按它的說法,2002年中國的華融、信達、東方、長城4大資產管理公司合計持有了徐工機械48.68%的股權,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當時正急於向全球的任何願意出資的人出售徐工機械的這部分股權。徐工在國際上的同行業競爭對手、全球最大的工程機械企業卡特彼勒很可能會收購徐工的這部分股權。卡特彼勒是外資企業,為防止這個外資企業掌握徐工的大量股權,持有徐工機械51%股權的徐工集團自2004年起以6.8億元人民幣溢價、全額回購了這部分股權。徐工方面宣稱,徐工集團付出的這筆錢大部分來於銀行貸款,要最終化解資金方面問題造成的股權危機,就必須為徐工機械引進戰略投資者,他們迫於此種形勢才不得不向凱雷出售徐工的控股權。

按照徐工方面的說法,造成外資凱雷併購徐工的禍首是負責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4大資產管理公司:如果它們不想向外資企業卡特彼勒出售其持有的徐工機械股權,徐工就不需要籌措資金回購徐工機械股權,也就不需要向凱雷出售徐工機械股權以償還籌措的資金。這自然引起了一個問題:為什麼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要向外資出售其持有的徐工股權。

華融、信達、東方、長城4大資產管理公司本來是為處理4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而設立的,其主要任務是處置它們承接的4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資產,而主要的、甚至幾乎是唯一的處置方式就是向其它出資人出售這些銀行的不良資產,當然同時也要求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從出售銀行不良資產中收取儘可能高的貨幣收益。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在2002年時所持有的徐工機械股權,就是由徐工機械尚未償還的各大國有銀行貸款轉化而來。

4大資產管理公司急於向外資出售其持有的徐工機械股權,這反映出設立這些資產管理公司時為其規定的經營方針有根本性的錯誤:在設立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之初,就為它們設定了期限不長的存在時間,硬性規定了它們存續的年限和處理銀行不良資產的時限,而在這樣短的時間內要它們將數以千億元計的銀行不良資產都出售給他人,這不可能不造成以過低價格出售,而這樣造成的出售收入損失最終只能由整個中國的國家承擔;從設立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時起,就允許它們將持有的資產出售給外資,而且最初甚至有儘可能多地靠外資購買來「銷售」不良資產的意圖,這給了外資通過「購買」資產管理公司出售的資產而併購中國國有企業的合法機會。

在市場交易活動中,一件物品的賣主如果急於在某個時點之前將其賣出,他就可能不得不將出售該物品的要價降得過低。中國的4大資產管理公司要將這樣數量龐大的資產在很有限的時期中賣完,降價以求售出就成了必然的行為。而放任甚至鼓勵外資購買4大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的資產,又使資金實力雄厚的外資有了盡情掠奪中國人民財產的良機。前幾年我們就聽到消息說,這些資產管理公司處置的數以十億元計的資產被批髮式地「打包」賣給了某些美國的跨國投資銀行巨頭,其出售的價格則低得驚人。這次併購徐工案中披露的外資收購4大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徐工股權的威脅,是4大資產管理公司經營方針錯誤的又一證明。

實際上,在4大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的當時,中國就已經是一個資金凈流出國,不斷增加的外匯儲備表明中國根本就不需要境外資金流入。為了保護中國的民族產業,也為了制止過多的外匯資金流入,本來就不應當允許外資購買4大資產管理公司出售的任何資產。

當然,為了與這樣的經營方針相配合,更為了使4大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資產能夠儘可能有效地保值增值,也為了穩定徐工這樣的國有企業的經營,就不應當硬性規定這些公司「出售」完其持有的全部資產的時間界限,而應當將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資產視為國有資產,將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來經營。這樣的國有資產經營公司沒有義務出售其持有的全部資產,其唯一的職責是儘可能使自己持有的資產保值增值。為了達到國有資產經營的最高效率,它可以將這些資產一直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當初4大資產管理公司如此行動,徐工機械就不可能面臨任何股權危機。

儘管已經有點為時過晚,仍然可以從現在起實行下列措施作為亡羊補牢之計:不準4大資產管理公司再向外資出售其持有的任何資產;取消對4大資產管理公司  「出售」完其持有的全部資產的時間界限的任何硬性規定,改將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持有的資產視為國有資產,將這4大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來經營,規定其唯一的職責是儘可能使它們自己持有的資產保值增值,為達到這一目的而允許它們不出售其持有的資產。

外資跨國公司的代言人們說,中國政府不準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是「破壞了市場交易的自由」,這是荒謬之極。中國的國有企業不是少數國有企業領導的私人財產,而是全中國人民的財產,由中國政府代表全中國人民支配。中國政府不準將中國國有企業賣給外資,就是在行使中國人民的所有者權利,表示中國人民不願把自己的企業讓渡給外資。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當然有足夠的權利這樣作,這正是中國人民作為所有者的自由的體現。

這樣的一系列禁令當然會在被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的教條統治了頭腦的人中間引發強烈的異議。他們會說,不準將中國的國有企業賣給外資會降低中國經濟的效率。但是,認真的分析會說明,在目前的情況下,不準將中國的國有企業賣給外資並不會降低中國經濟的效率。

為將中國的國有企業賣給外資辯護的理由是,這樣作會使中國的企業得到資金、技術或「在外國企業的指導下提高管理水平」。正是基於這樣一些理由,才出現了「外資併購中國國有企業會提高效率」的說法。

而在實際上,不準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一點也不妨害中國企業得到其能夠得到的資金、技術和「先進的管理」。反倒是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併購會降低中國在獲得資金、技術和先進管理上的效率。

前邊已經指出,中國長期通過經常帳戶順差而流出資金,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並不會增加中國國內的投資資金,而只會通過增加外匯儲備增加官方渠道的資金流出。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一邊讓外國的私人資本流入中國賺取高額利潤,一邊又加劇中國國內的資金過剩,將中國的資金擠到國外去獲取低得多的公債利息。這樣損害中國利益的資金雙向對流才是降低經濟效率的。

在微觀層次上,不準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也並不妨礙能夠吸引到外資的中國企業獲得其可以得到的資金。中國長期的經營帳戶順差和過多的外匯儲備都表明,在中國目前的對外經濟關係和貨幣銀行業態勢下,中國國內有著足夠多的剩餘資金,能從吸引外資上為原國有企業籌措到的資金,必定可以從中國國內自己的資金來源中籌措到。

為這些本國企業籌措資金的途徑之一,就是由政府財政或財政擔保向國內銀行發行專門的建設公債籌資,再將籌措到的資金以國有資本金的形式注入需要資金的企業。原則上說,無論外資願意以多少資金購買一個中國企業,中國都能夠從本國的資金來源中向該企業提供等量資金,因為用於購買中國企業的外資可以獲得足夠的利潤,而讓中國國內的資金來獲取這些中國企業的利潤是對中國的資金所有者有利的,中國的資金所有者可以通過減少其資金向境外的流出而得到足夠的注入中國企業的資金。

說併購了中國國有企業的外資會提高中國國內企業的技術水平,更是一個正在喪失其欺騙力的神話。中國最近十多年的實踐已經證明,吸引外商投資「以市場換技術」是不能實現的幻想,外資佔領國內生產領域的結果是,市場已經失去,技術卻並沒有換得。

其實,如果國外的先進技術不是一兩個企業獨有的技術,這樣的技術通常就都可以通過正常的市場交換買到,根本就不必靠外商投資來獲得。從外國買技術的方法包括買設備、買專利、買圖紙、以高薪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這樣作時所需要的只是錢,而中國目前最不缺少的就是錢。

如果國外的先進技術是一兩個壟斷企業獨有的技術,則無論讓外商作什麼樣的直接投資,是建工廠、作項目,還是讓其併購企業,我們都不可能得到這些獨有的技術。研究國際經濟學的學者們達到的一個共識就是,跨國公司到外國去直接投資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直接控制自己獨有的技術的使用,防止它們被投資對象國的企業學到和擴散。要想遵守規矩而得到這樣的企業獨有技術,就象要得到可口可樂的飲料配方一樣,要麼是不可能,要麼是只能靠自己的自主研發。

在這方面,最壞的是那種併購投資對象國已有企業的外商直接投資。這種所謂的「直接投資」實際上沒有增加投資對象國的生產能力,更不會帶來和傳授任何先進技術。如果併購者與被併購者是同行業的企業,在發達國家的併購者還往往會解散被併購企業的研發團隊,消滅被併購企業的研發力量,由此而從根本上封鎖被併購企業所在的落後國家技術上趕超先進國家的可能性。最近二十年中國企業與外商合資的經驗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合資的外商通常都解散了中國企業的自主研發團隊,消滅了中國企業的自主品牌。而最近幾年中國的「南孚電池」等著名企業被外資併購的案例說明,外資的併購往往目的就是消滅中國的對其市場銷售形成威脅的企業。

讓外資併購中國國有企業的最後一個理由是,這樣作可以「引進好的經營機制,改善企業的治理」。實際的經驗事實正在證明,這也是沒有根據的神話。不管外商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比中國企業好多少,也不論這種經營管理是否適合中國,靠外商投資來改善中國企業的經營機制都是不可能的。

如果外商購買國有企業股權后已經對該企業控股,則這樣的企業已經成了外商的企業,不再是中國人民的企業。這種企業的「治理」無論改善了多少,也與中國人民和中國企業沒有關係。這樣賣掉中國的企業來「引進好的經營機制」當然對中國沒有任何好處。

而如果外商購買國有企業股權后不能對該企業控股,則由於外商對該企業沒有最終的決策權,它們也不可能顯著地改善企業的經營和治理。

實際上,只要中國的政府機構還在袒護侵吞企業所有者財產的經理人員,即使是外國的跨國公司佔據了企業50%的股權,經理人員侵吞企業財產的這種最壞的「治理」就照樣會存在。「上海百事」  由美國的一個大跨國公司「百事公司」占股權的50%,而且這個外國戰略投資者實際上掌握著控股者的權力,因為它可以單方面決定「上海百事」總經理的人選。可以說,在提高企業的治理水平和經營效率上,「上海百事」作不到的,其它「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的中國企業肯定也作不到。而「上海百事」的總經理利用她自己掌握的職權,通過一系列的金融手法來侵佔「上海百事」的財產,將其變為自己個人的私有財產。這種違法行為已經發生了十多年,連被揭發出來也有3年多,但是這樣作的「上海百事」總經理不僅沒有得到懲處,反而仍然佔據著公司總經理的寶座。事實證明,靠外商參股來改善企業的經營治理也是一種幻想。

而外資併購中國國有企業的害處卻極其巨大:過多的外商投資本身就對中國造成了許多嚴重的危害,它使中國外匯儲備過多並危及宏觀經濟穩定,外商企業還傷害了中國國內的民族產業即中國人自己的企業;而外資併購中國國有企業不僅使已經過多的外商投資變得更多,還使許多行業中的中國民族產業受到致命的打擊,正在消滅某些重要行業中真正中國的民族產業。而真正民族產業的消失,實質上意味著中國喪失了維持和發展壯大自己的技術研發和經營管理團隊的可能性;而沒有中國自己的技術研發和經營管理團隊,中國將不會成為一個發達國家,而會永遠處於貧窮落後的地位。

既然外資併購中國的國有企業實際上不會帶來提高效率的好處,卻會給中國的宏觀經濟穩定和長遠發展帶來一系列害處,我們就應當堅決地禁止外資對中國國有企業的任何併購,包括立即停止讓國有企業「引進外國戰略投資者」,立即停止國有企業的境外籌資和「境外股票上市」,並且立即禁止4大資產管理公司對外資出售其持有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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