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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安的回憶:文革中偷兩袋花生成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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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報 2006.12.6

編者按:轉眼間「文革」已經結束30年了,「文革」中人們經歷了精神的痛苦與人性的扭曲。如今那些烙印「文革」時代的痕迹離人們已漸漸遠去,如夢如煙。凡是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人都有一番親身的感受和感慨。

58歲的山東省蓬萊市公安局老民警劉鐵成在即將離開公安崗位之時,向我們講述了「文革」時代,他在公安戰線所見所聞的公安執法環境和他所經辦的記憶猶新的案件——

文革時,刑事案件一年沒幾起

「我是在'文革'期間,1971年參加公安工作的,那年我24歲。到公安局上班是許多年輕人所追求的理想,在社會的地位比較高,挺吃香的,除了部隊穿制服,再就是警察了。我第一次穿警服是渾身上下都是藍色,後來,上衣是白色褲子是藍色,年輕人穿上它可神氣了。'文革'時,當民警也比較實惠,家屬農業人口可以轉非農業人口,工人身份還可以轉干,自己也覺得我是個警察應盡一份責任,應該好好乾…… 」說到當年參加公安的感受,老劉仍掩飾不住自豪和激動。

劉鐵成回憶說,「文革」中,公安機關從上到下均實行軍管,不是現在實行條塊管理,以塊為主,上級負責業務,地方政府管理人事。公安機關辦理的案件,程序簡單,一錘定音,不用移交檢察院批捕和法院定罪。

當時,他所在的公安局,全局才40多名民警,全局只設治安股、政保股、秘書股等幾個股室,沒有刑警隊,警種很少,很少發生刑事案件,社會治安比較好,即使有案子,大多數是一些治安案件,若按現在的眼光看,那都是些雞毛蒜皮、不足掛齒的事情。「文革」期間,刑事案件一年沒有幾起,若發生了殺人案就成了當地的頭號新聞。

「哪像現在,特大刑事案件幾乎每月都發生。即使全局有四五百名民警,警種齊全,二三十個科室所隊仍是杯水車薪,把民警累得焦頭爛額,超負荷地工作著。」

談到公安機關的執法環境,劉鐵成感觸頗深:「時代變化很快,'文革'期間,公安機關辦理案件比較好辦,把案件當事人傳到公安局,上級領導不敢打電話、遞條子疏通,也沒有人來公安局說情走後門,一般案件用不著費多大工夫,就會把案件搞得一清二楚,搞案子需要群眾作證,群眾積極性高漲,不要任何費用,積極主動為公安機關提供線索……」

說到這裡,他深深地陷於對往日執法環境的留戀之中,他嘆了一口氣,如今公安機關的執法環境卻大相徑庭,似乎有難言之隱……

實戰證明,警力有限,民力無限。公安機關只有堅持專項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才是制勝的法寶,這是任何時候都要堅持的。當然密切警民關係是作好專項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前提。

劉鐵成說,「文革」時期,警民關係密切,親如魚水關係,電影《馬天民》可以說是警察生活的寫照。「那時我們下鄉辦案,群眾看到我們十分親熱,在村裡都是排隊邀請我們去吃飯,群眾都盼著民警到自己家裡吃飯。

融洽的警民關係對我們開展工作好處可多呢,與群眾拉拉家常,聊聊天,既溝通了感情,又了解了社情民意,有時群眾還給公安機關提供違法犯罪線索,公安機關通過線索抓獲了不少違法犯罪分子。「

劉鐵成說,那時候,如果民警在大街小巷抓獲犯罪分子需要群眾幫忙,群眾都會踴躍站出來,協助公安機關制伏違法犯罪分子,看到民警追趕犯罪嫌疑人,需要交通工具,會主動讓出來給民警無償使用。

「不像現在警民關係這樣疏遠,民警辦案,需要群眾作證時,即使是看到了,也不願意作證,讓公安機關十分尷尬;在民警遇到危難時,有的群眾熟視無睹,袖手旁觀。在群體事件中,有時公安機關處置不好與群眾直接發生了衝突,竟成為對立面,這是以前所沒發生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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