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zt 滿清暴行資料來源匯總

[複製鏈接]

9

主題

14

帖子

7

積分

註冊會員

Rank: 1

積分
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萍蹤莫問 發表於 2006-11-10 17: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滿清暴行資料來源匯總


       諸如揚州十日記,《嘉定乙酉紀事》《江變記略》這類筆記記載的滿清暴行,大家或許都不陌生。

    而下面,我主要列舉滿清官方資料,以及第三方敘述的滿清暴行。

第一部分:滿清官方屠殺文告


       首先,滿清自己發布過大量屠殺文告,其中最著名的,是滿清官方資料《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順治二年六月丙寅中的記錄:

   「自今布告之後,京城內外,直隸各省,限旬日盡行剃完。若規避惜發,巧詞爭辯,決不輕貸」。並宣稱:

   「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髮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大兵一到,玉石俱焚,盡行屠  戮。」(爝火錄卷四)

    滿清在四川1649年的另一份文告,口氣也非常類似: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

    滿清另一份官方史料,《東華錄》卷五順治元年條,則記載:「不隨本朝制度剃髮易衣冠者,殺無赦。」

    鎮江知府告示則是:「一人不剃髮全家斬,一家不剃全村斬」! 並將反抗者的人頭,集中起來恐嚇人民。

    順治二年(弘光元年1645年),江寧巡撫土國寶宣布:「剃髮、改裝是新朝第一嚴令,通行天下,法在必行者,不論紳士軍民人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南山可移,此令不可動! 」

    在以上滿清官方的宣告中,充斥了大量「屠全城」、「盡行屠  戮」、「殺無赦」、「全家斬」、「全村斬」的兇惡威脅。而下面列舉的資料,則證明,滿清的公開威脅,絕不僅僅停留在口頭。

第二部分:滿清(后金)入關前的大屠殺


    首先,滿清入關前,其對遼東漢人的大屠殺,也大量見諸於原始文獻,以下列舉諾干:

    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下九次汗諭,清查所謂「無谷之人」(每人有谷不及五金斗的漢人),並諭令八旗官兵  「應將無谷之人視為仇敵」,「捕之送來」,最後於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谷之尼堪(滿語之謂漢人)」。這是公開的種族滅絕!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又指責漢民「窩藏姦細,接受札付,叛逃不絕」,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御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對村莊的漢人, 「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

    作為第三方的朝鮮史料,《李朝實錄》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記載了遼東漢人的悲慘遭遇:

   「時奴賊既得遼陽,遼東八站軍民不樂從胡者,多至江邊…… 其後,賊大至,義民不肯剃頭者,皆投鴨水(鴨綠江)以死。」

第三部分:滿清入后的大屠殺


       1、滿清官方資料和第三方資料

    滿清入關后,對自己大屠殺最赤裸裸的供認,就是順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總督佟養亮揭貼

   「大同、朔州、渾源三城,已經王師屠  戮,人民不存」!

    滿清檔案:順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遠題本《明清檔案》第十一冊,A11- 20中,更是由於「城破盡屠」,只好請求釋放剩下的5個「無憑究擬」的犯人。《朔州志》也承認:「城破,悉遭屠  戮」。

    廣州大屠殺,得到中立的第三方資料證實。義大利籍耶酥會士衛匡國(Martin Martini,1614~1661)在《***戰紀》中記述:「大屠殺從11月24日一直進行到12月5日。他們不論男女老幼一 律殘酷地殺死,他們不說別的,只說:『殺!殺死這些反叛的蠻子!」 (杜文凱:《清代西人見聞錄》53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5年6月版) 。

    荷蘭使臣約翰紐霍夫(John Nieuhoff)在其《在聯合省的東印度公司出師中國***大汗皇帝朝廷》一書記述:「***全軍入城之後,全城頓時是一片凄慘景象,每個士兵開始破壞, 搶走?切可以到手的東西;婦女、兒童和老人哭聲震天;從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處街道 所聽到的,全是拷打、殺  戮反叛蠻子的聲音;全城到處是哀號、屠殺、劫掠;凡有足夠財力者,都不 惜代價以贖命,然後逃脫這些慘無人道的屠夫之手。」(司徒琳著,李榮慶等譯《南明史》131頁,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遠離世俗的出家人,則記載了這次大屠殺的具體規模。

    《廣州市宗 教志》:「清順治七年(1650),清軍攻廣州,『死難70萬人。』在東郊烏龍岡真修和尚僱人收拾屍骸,『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

    值得注意的是,廣州70萬人遇害這個數據,應該是由當年負責收屍的和尚們記載下來的,可是說是直接記錄,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

    更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數字,至今還記錄在廣州大佛寺的網頁上。我佛慈悲,出家人果真不打妄語。

       經過滿清的大規模屠殺后,「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

    官方檔案中記載如下:

    直隸「一望極目,田地荒涼」(衛周元,痛陳民苦疏,皇清湊議,卷1),河南是「滿目榛荒,人丁稀少」(李人龍,墾荒宜寬民力疏,皇清湊議,卷4),湖廣「彌望千里,絕無人煙」(劉余謨,墾荒興屯疏,皇朝經世文編卷34)。

    滿清最高統治者參與大屠殺的鐵證:

    順治二年十一月十五日,揚州十日的大劊子手豫親王多鐸,將屠殺中掠奪的「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奉獻給滿清最高酋長。

    順治帝獲得十名,攝政王多爾袞獲得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一九七頁。)

    2、各種時人筆記和地方志的記載。

    崑山大屠殺,「總計城中人被屠  戮者十之四,沉河墮井投繯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倖免者十之一。」(《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五一兵紀),「殺  戮一空,其逃出城門踐溺死者,婦女、嬰孩無算。崑山頂上僧寮中,匿婦女千人,小兒一聲,搜戮殆盡,血流奔瀉,如澗水暴下」!(《研堂見聞雜記罰?lt;/FONT>

       南昌大屠殺,「婦女各旗分取之,同營者迭嬲無晝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殺及道死、水死、自經死,而在營者亦十餘萬,所食牛豕皆沸湯微?集而已。飽食濕卧,自願在營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載鹵獲連軻而下,所掠男女一併斤賣。其初有不願死者,望城破或勝,庶幾生還;至是知見掠轉賣,長與鄉里辭也,莫不悲號動天,奮身決赴。浮屍蔽江,天為厲霾。」(徐世溥《江變紀略》)

    廣州大屠殺,「甲申更姓,七年討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極。 血濺天街,螻蟻聚食。飢鳥啄腸,飛上城北。 北風牛溲,堆積髑髏。或如寶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盡,無智無愚,無貴無賤,同為一區。」(《祭共冢文》 王鳴雷),「可喜屠廣州,孑遺無留;逸出城者,擠之海中。」(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

    南雄大屠殺,「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屍如山莽充斥。....死者無頭生被擄,有頭還與無頭伍。血泚焦土掩紅顏,孤孩尚探娘懷乳。(清軍文書陳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殺,「市民之中,懸樑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斷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猶動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從屋上賓士,通行無阻。城內難民因街上磚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紛紛投河死,水為之不流。」「日晝街坊當眾姦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輒呼蠻子獻寶,其入悉取腰纏奉之,意滿方釋。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獻不多,輒砍三刀。至物盡則殺。」(《嘉定乙酉紀事》)

    潮州大屠殺,「縱兵屠掠,遺骸十餘萬」,揭陽縣觀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屍聚焚於西湖山,將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縣屠城死難5萬餘人,梵天寺主持釋無疑收屍合葬於寺東北一里之地,建亭「無祠亭」,墓碑上則刻「萬善同歸所」。

    常熟大屠殺,「通衢小巷,橋畔河干,敗屋眢井,皆積屍累累,通記不下五千餘人,而男女之被擄去者不計焉。」「沿塘樹木,人頭懸累累,皆全發鄉民也。」(《海角遺編》)

    揚州大屠殺,這個就不多說了。除了著名的《揚州十日記》外,還有《揚州城守紀略》(「初,高傑兵之至揚也,士民皆遷湖瀦以避之;多為賊所害,有舉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遺骸,而天暑眾屍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開門出戰,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等資料。

    各地為剃髮的分散屠殺:「去秋新令:不剃髮者以違制論斬。令發后,吏詗不剃髮者至軍門,朝至朝斬,夕至夕斬。」(《陳確集》卷三十)

    還有著名的《江陰城守紀》:「滿城殺盡,然後封刀。……城中所存無幾,躲在寺觀塔上隱僻處及僧印白等,共計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內死者九萬七千餘人,城外死者七萬五千餘人。」

     3、清軍的性暴行(揚州十日和江變記略中的常見資料,以下不列入)

    順治二年7月30日,清軍至沙鎮,「見者即逼索金銀,索金訖,即揮刀下斬,女人或擁之行淫,訖,即擄之入舟。」「遇男女,則牽頸而發其地中之藏,少或支吾,即剖腹刳腸。」(《研堂見聞雜錄》)

    順治二年,清軍實施揚州大屠殺后,至無錫時,「舟中俱有婦人,自揚州掠來者,裝飾俱羅綺珠翠,粉白黛綠。」(《明季南略》卷4)

    順治元年(1644)4月,清兵到達盩厔縣境內,生員孫文光的妻子費氏被掠去,「計無可托,因紿之曰:『我有金帛藏眢井中,幸取從之。』兵喜,與俱至井旁,氏探身窺井,即倒股而下。兵恨無金又兼失婦,遂連下巨石擊之而去。」(民 國《盩厔縣誌》卷6)

    清興安總兵搶奪婦女達100多人,「淫慾無厭」。製作長押床,裸姬妾數十人於床,「次第就押床淫之。復植木樁於地,銳其表,將眾姬一一簽木樁上,刀剜其陰,以線貫之為玩弄,拋其屍於江上。」(《平寇志》卷12)

    清軍江陰大屠殺,抗拒清軍姦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志統計為101人。(道光《江陰縣誌》卷20《烈女》)

    清軍揚州大屠殺,抗拒清軍姦淫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志統計為100多人。( 雍正《揚州府志》卷34 )

    清軍圍困嘉定城時,在城外,「選美婦室女數十人,……悉去衣裙,淫蠱毒虐。」

       嘉定淪陷后,清軍搶掠「大家閨彥及民間婦女有美色者生虜,白晝於街坊當眾姦淫;……有不從者,用長釘釘其兩手於板,仍逼淫之。」「婦女不勝其嬲,斃者七人。」(《嘉定屠城紀略》)

    清兵在江陰的觀音寺「掠婦女淫污地上,僧惡其穢,密於後屋放火。兵大怒,大殺百餘人,僧盡死。」(《明季北略》卷11)

     順治二年(1645)江陰城陷時,有母子3人,「一母一子,一女十四歲。兵淫其女,哀號不忍聞」,后兵殺其子,釋母,「抱女馬上去」。又有一兵「挾一婦人走,后隨兩小兒,大可八歲,小可六歲」,兵殺二子,抱其母走。(《明季南略》卷4)

    順治二年(1645)5月9 日,南京失陷時,當塗孫陶氏被清兵所掠,「縛其手,介刃於兩指之間,曰:從我則完,不從則裂。陶曰:義不以身辱,速盡為惠。兵稍創其指,血流竟手。曰:從乎?曰:不從。卒怒,裂其手而下,且剜其胸,寸磔死。」(《明史》卷303)

    崑山縣庠生胡泓時遇害,其妻陸氏21歲抱著三歲的兒子,欲跳井,被一清兵所執。「氏徒跣被發,解佩刀自破其面,……氏罵不絕口,至維亭揮刀剖腹而死。」( 光緒六年《昆新兩縣續修合志》卷36)

    4、滿清掠奪虐殺漢族奴隸

    崇禎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軍在畿輔、山東一帶掠去漢民四十六萬二千三百餘人,崇禎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軍又「俘獲人民三十六萬九千名口」。(《清太宗實錄》)

    滿清入關后,繼續劫掠人口。 順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諭兵部「俘獲人口,照例給賞登城被傷之人。」(《清世祖實錄》)

    漢人奴隸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殺。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歲以自盡報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僅自殺的漢人,在滿清入關前後幾十年間,就不下10萬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數。

    由於滿清的瘋狂虐待,大量漢人奴隸逃亡,「只此數月之間,逃人已幾數萬。」(《清世祖實錄》)

    滿清統治者為了制止逃往,強化其1626年頒布的《逃人法》,順治皇帝,「有隱匿逃人者斬,其鄰佑及十家長、百家長不行舉首,地方官不能覺察者,俱為連坐」。順治六年又改為「隱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飭,自此諭頒發之日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決不輕恕」(《清世祖實錄》)

    甚至投靠滿清的大漢 奸靖南王耿仲明,由於收留了逃亡漢人奴隸,也被迫自殺。

5、滿清遷海暴行:

    康熙三年(1664)三月初六,清軍大隊兵船入東山,「盡驅沿海居民入內地,築牆為界,縱軍士大淫掠,殺人山積,海水殷然」(《台  灣鄭氏始末》)

    「一時人民失業,號泣之聲載道,鄉井流離顛沛之慘非常,背夫棄子,失父離妻,老稚填於溝壑,骸骨白於荒野」(《台  灣外志》)

    福寧州, 「州地以大路為界,南路以州前嶺為界,松山、後港、赤俺、石壩近城亦在界外。道旁木柵,牛馬不許出入。每處懸一碑曰:敢出界者斬!」「越界數步,即行梟首」(乾隆二十七年福寧府志卷四十三)

    莆田縣,「著附海居民搬入離城二十里內居住,二十裡外築土牆為界,寸板不許下海,界外不許閑行,出界以違旨立殺。武兵不時巡界。間有越界,一遇巡兵,頓時斬首」「每出界巡哨只代刀,逢人必殺。……截界十餘年,殺人以千記」 」(《清初莆變小乘》

   (廣東香山縣)「初,(廣東香山縣)黃涼都民奉遷時。民多戀土。都地山深谷邃,藏匿者眾,平藩左翼班際盛誘之曰點閱,抱大府即許復業。愚民信其然。際盛乃勒兵長連埔,按名令民自前營入,后營出。入即殺,無一人幸脫者。復界后,枯骨遍地,土民叢葬一埠,樹碣曰木龍歲冢,木龍者,甲辰隱語也」(道光七年《香山縣誌》卷八)

四、對於屠殺規模的估計


    筆者對明清之際,人口變遷的一些看法,僅供參考。

    明代中國人口,最後的全國官方統計,為5,165.5459人,時間為明光宗泰昌元年。(明熹宗實錄卷4)。

    以上人口數字,當然是不完整。因為人口被大量隱瞞。通常認為,明代人口,實際上僅是官方所掌握的賦稅人口。

    很多人口學者(包括海外學者)認為,明代實際人口,大約在1億到2億(高王凌:《明清時期的中國人口》(《清史研究》1994年第3 期)和葛劍雄、曹樹基:《對明代人口總數的新估計》(《中國史研究》1995 年第1期))。

    尤其是人口學權威葛劍雄在《中國人口發展史》強調:「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應有1.97億人。萬曆二十八年以後,總人口還可能有緩慢的增長,所以明代的人口峰值已接近二億了。」

    而有些樂觀的西方學者,則估計在1600年左右,明代人口為2.3億人,甚至還有峰值2.9億的估計,但明顯偏高了。綜合來說,認定明末人口在2億左右,已經成了人口史學界的主流觀點。

    與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統計上,滿清最初的全國人口統計,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減少了4000多萬),時間為清世祖順治八年(清實錄世祖卷61)。

    而在滿清控制全國后的清聖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關后第48年),全國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僅相當於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誠如很多學者所指出的,清初人口,在雍正朝前,同樣存在嚴重的缺漏現象。學者們對1650年前後的中國人口,同樣做出了估測,但數值差異很大,在4000萬-1億左右。

    其中,1億這個最高數字,是何柄棣根據他對1650-1700年的人口增長率估計數字平均推算的。從滿清對人口統計和賦稅制度加以變化后的全面人口統計看,何柄棣的估計明顯偏高,而且他忽視了一個重要因素:在1650-1670年之間,大陸上的殘酷戰亂和滿清的屠殺,並未停息,換句話說,這個時期的人口增加率,不可能是1650-1700年的平均水平,而應該是大大低於這個水平。

    由上述情況分析,在1660年左右(滿清基本控制大陸),中國人口的最高數值,不可能高於5000-8000萬人。與明末公認人口相比,減少約1億2000萬到1億5千萬以上。如果考慮到新增人口,則損失總數更是巨大。

    其中固然有大量死於災荒的人口,但由於滿清控制全國,所以因為遷外遷減少的人口,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而在考慮了上述因素的情況下,推定有幾千萬甚至超過1億人口,遭到了滿清的屠殺,是有充分依據的。甚至可以說是極端保守的。

五、滿清政權鞏固后的大屠殺(簡要介紹)


      滿清政權穩固后,在所謂「平定三藩」、鎮壓歷次民族起義、鎮壓白蓮教、太平天國,以及鎮壓各地反清復明運動中,也都毫無例外的伴隨有大量的屠殺和獸行。在這些屠殺中,另外有不少於數千萬甚至上億人口遭到殺  戮。這方面的相關材料,數量過於龐大,就不一一列舉了。

    結語:在中國和世界歷史上,屠殺和殺  戮,都屢見不見。但像滿清政權這樣,從建立到覆滅,不斷的實施大規模、普遍、有組 織,無差別的大屠殺,前後殘害了數億人民。不但在中國歷史上絕無僅有,即使在世界歷史上,也只有***和他的繼承者們可以比擬一下!


    對於這樣一個極端反人類的殘暴 /政權,除了將其判處歷史的永恆死刑外,皆不足以告慰被其殘害的數億人民!

[ 本帖最後由 一個中國人 於 2006-11-10 18:28 編輯 ]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4 13:2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