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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鶯鶯案追蹤----高父:內褲上精斑絕對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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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重水複 發表於 2006-8-11 07:0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高鶯鶯離奇死亡案」追蹤

  「內褲上的精斑絕對不是我的」高天虎看守所里否認作偽證,但警方已口頭告知其口腔取樣與高鶯鶯內褲精斑DNA比對一致

  《南方都市報》特派記者 賈雲勇

  昨日上午,岳建州律師會見了高鶯鶯之父高天虎,進行了40分鐘的交談。據介紹,高天虎目前情緒穩定,但對涉嫌偽證罪表示不能接受,他明確告訴律師,高鶯鶯內褲上的精斑絕對不是他的。但當地警方已經口頭告知高天虎,其口腔取樣與高鶯鶯內褲上的精斑DNA比對一致。

  律師

  警方口腔取樣作DNA比對

  昨天上午,岳建州律師從河南南陽趕到湖北襄樊市襄陽區看守所,會見了高天虎。自8月1日下午將相關手續交給襄樊市公安局后,岳一直未獲准與高天虎會面。7月28日,高家人委託岳作為高天虎涉嫌偽證罪的辯護律師。

  今年7月23日,襄樊市警方以涉嫌偽證罪將高天虎、陳學榮夫婦刑事拘留。據稱,二人之所以被刑拘,和他們之前掌握的核心證據——被鑒定出精斑的內褲有關。

  2002年3月15日晚,湖北省老河口市18歲少女高鶯鶯在其工作的寶石賓館身亡。由於對警方作出的高鶯鶯系跳樓自殺的結論不服,高天虎、陳學榮夫婦從此走上上訪之路。

  岳與高天虎的會面談話至中午12時20分結束。「高天虎情緒穩定,但他對涉嫌偽證罪不能接受,他明確告訴我,內褲上的精斑絕對不是他的。」會面過程中,高天虎主要談了自己被刑拘前後的過程。警方已經口頭告知他,他所提交的物證——高鶯鶯所穿的內褲上的精斑,經警方與高天虎口腔的提取物進行DNA比對,結果是一致的。但這個結果並沒有出具書面通知。高天虎告訴律師,在宣布以涉嫌偽證罪對他進行刑拘時,警方並沒有說明具體作何偽證。

  岳建州說,在目前偵查階段,他還不能接觸到案卷,所以對整個案件過程並沒有詳細的了解。岳估計案件的整個過程所耗時間將比較長。另據透露,高鶯鶯案專案組將於下周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高案核查結果。

  鑒定中心

  內褲精斑內有少量精子

  2002年6月19日,在高鶯鶯死亡三個月後,高天虎夫婦來到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請求對一件白色內褲上的斑跡進行是否精斑的檢驗。高的家人稱這是在對高鶯鶯屍檢時他們專門留下來的。

  昨天下午,記者採訪了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餘純應教授。他回憶了當時為這件內褲做鑒定的情形。「檢驗結果是內褲上的斑跡為精斑,上面有少量的精子。」

  余說,當時是高天虎夫婦以個人身份並與一位委託律師來到鑒定中心要求鑒定的。余對內褲上的斑跡做了鑒定,並按程序由另一位專業人員對結果進行了核對,確定了以上鑒定結果。

  通常情況下,鑒定中心是不為個人身份要求鑒定者出具報告書的,只口頭告知,再由申請者去公檢法機關完成鑒定程序,但因為高天虎是委託了一家律師事務所申請鑒定,所以鑒定中心為他出具了物證鑒定報告書。

  余純應說,「但這隻能證明那件內褲上的斑跡是精斑,並不能證明是誰的。」要證明精斑所有者其實很簡單,只要對被懷疑者進行取樣,兩者進行DNA比對就可以了。只有本人及同卵孿生者的DNA才是完全一致的。

  余純應教授說,前段時間高鶯鶯案專案組人員來鑒定中心了解當時精斑鑒定情況,但專案組並沒有委託該鑒定中心再對內褲精斑做DNA比對鑒定。余介紹,在正常保存條件下,精斑曆數年都不會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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