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來美國已8年,因為在大陸時有做過英語導遊,進出口公司業務員的經歷,一般英語口語和筆譯還行,故很容易找到了一份移民事務所助理的工作.我後來又自己開過移民法律事務所,生活的相當好.人白白胖胖的,40歲的人看上去只有35.6 的樣子,可以講沒有吃過苦.錢是掙的不少,因為單身一人沒有家庭負擔,又沒有人管自己,消費方式跟美國人一樣,拿到綠卡后回去10幾次,在中國的高級賓館,酒吧,夜總會裡感覺自己是李嘉誠的兒子一樣,瀟灑的不知天高地厚.故今年六月份從中國回到洛杉磯時口袋裡已是囊中羞澀,按理講憑我的英文找一份工作應該沒有問題,但我有一大問題,我的車沒有了.我的車是因為沒有即時付錢給車行被車行拖走了,但在LA地區沒有車就是沒有腿,你不管做啥工作都不方便.美國太現實,你要付房租,吃飯也得給錢.即使在這裡美元1000圓就可以買到一部車,但我連這錢也沒有了,我作人可能也有問題,朋友沒有幾個,再講在美國向朋友開口借錢是不可能的.我沒辦法了,就來到一職業介紹所,付了80圓的中介費后找到了一份在福州人當老闆的自助餐館里當經理的工作.工資為包吃包住2400,看者可能會問,你都沒有經驗憑啥作經理?(我在中國時,在海南島的五星級的泰華酒店的中餐廳里當過經理,有為國家領導人服務的經歷).我在7月19日晚花了40圓租車來到離LA開車40分鐘的SANTA CLARITA, 我工作的餐館名叫ASIA GARDEN BUFF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