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4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為了孩子,誰能救救這些冷血的教師!

[複製鏈接]

5419

主題

6677

帖子

6646

積分

四級貝殼核心

倍可親智囊會員(十八級)

Rank: 5Rank: 5

積分
6646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elmo898 發表於 2006-7-3 23: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華網 郭松民 2006/07/03   
五六十名教師為什麼會集體冷血? 

浙江溫州市第七中學未滿16歲的女生吳雯雯,因為被班主任老師拒絕參加期末考試而投水自盡。吳雯雯的父母因此以「非法剝奪考試權」、「管理不當」等為由將學校和老師告上法庭。但在法庭的審理過程中,卻出現了一幕不能不讓人感到出離憤怒的場面:當被告的代理律師做了學校和老師「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辯護髮言后,「被告方來參加旁聽的五六十名老師代表竟然集體熱烈擊掌喝彩」(7月3日中國質量萬里行雜誌社)。

這一陣熱烈的掌聲和喝彩聲,讓我意識到坐在旁聽席上的這幾十個人,並非是有「人類靈魂工程師」美譽的人民教師,而是一群兩足直立行走而無羽毛的冷血動物----這樣說可能還是侮辱了動物,因為動物畢竟還不會在經過精確的算計之後,為一個同類的逝去而感到高興,它們僅僅是麻木無感覺罷了。

就算是代理律師的發言很精彩,就算是學校和老師在吳雯雯之死的問題上的確沒有任何責任,但無論如何,畢竟一個如春花一般美好的生命逝去了,畢竟死者痛不欲生的雙親就在旁邊,身為教師,難道連一點悲天憫人的情懷都沒有嗎?

仔細看了一遍相關報道,我發現那位班主任並不能說是完全無辜的:當吳雯雯去參加考試的時候,班主任以她的頭髮未紮好為由禁止她進入考場,待吳雯雯匆匆跑到校外的小賣部買了頭繩,紮好頭髮返回時,班主任又說她超過了規定的時間,取消了她的考試資格----這裡面顯然有刁難的成分!而吳雯雯之所以被刁難,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她欠了班主任200元的補課費。

原來如此!

我理解那些老師們為什麼會鼓掌了:在他們看來,他們和學生之間的關係,不過是一種單純的市場交易關係而已。他們出售了教育服務,學生及其家長則為購買這種教育服務付錢,打官司,也不過是消費者和教育服務的出售者之間的一種市場糾紛。如果說交易時是「雙贏」的話,那麼打官司的時候,就是「零和」了。所以當老師們聽到代理律師的精彩發言,意識到自己可能會因此贏得這場遊戲時,他們當然就按捺不住自己的興奮了。至於死了一個學生,那不過是一個心理脆弱的「消費者」自尋短見,又有什麼必要放在心上呢?

記得聞一多曾經說過這樣一段話:一個民族政治可以腐敗、經濟可以腐敗,但教育不能腐敗。如果一個民族的教育和知識分子也腐敗了,那這個民族就從根本上垮掉了,相反,只要知識和教育還沒有腐敗,這個民族總還是有希望的。那麼什麼是教育腐敗?聞一多沒有說,大概他認為這是不言而喻的吧。

而在我看來,最大的教育腐敗,就在於把教育服務完全看作一種商品,哪怕這種商品的價格受到了國家嚴格的規範、是低廉的甚至免費提供的,都屬於一種根本性的腐敗。因為只要把教育服務看做是單純的商品,那就一定會出現冷血教師,因為他會把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作為最高的價值準則。而這樣的教師培養出的學生,會不會有愛心,會不會有健全的人格,會不會在關鍵的時刻為國家、為民族、為父母、為他人有所擔當,盡到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我們也就不難想見了。

為了孩子,誰能救救這些冷血的教師!
有機天性的下意識流露屬於童貞,屬於花一樣的孩子們....崇尚真理,正義和一切美好的事物的人們萬歲!

37

主題

597

帖子

165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有車階層(十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65
沙發
愛國. 發表於 2006-7-4 06:14 | 只看該作者
教師們真強。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91

主題

561

帖子

203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03
3
vhalitluos 發表於 2006-7-4 21:04 | 只看該作者
在法庭上,

被告方來參加旁聽的五六十名老師代表為代理律師做了學校和老師「不承擔法律責任」的辯護髮言集體熱烈擊掌喝彩

->為一個同類的逝去而感到高興?

->冷血?

要我同意發貼者的推斷,那我的智商指數非得是低於35才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410

主題

8362

帖子

3134

積分

七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3134
4
mm021 發表於 2006-7-4 21:35 | 只看該作者
沒看懂樓上說的。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8

主題

1001

帖子

274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留學助教(八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74
5
bigtutu 發表於 2006-7-5 01:46 | 只看該作者
3樓的邏輯很奇怪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5 14:18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