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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毛澤東的億元遺產」來源的「重大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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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2004 發表於 2006-6-2 03: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考證「毛澤東的億元遺產」來源的「重大發現」

雲淡水暖


漫遊於網路,「走入」盛名之下的鳳凰網主頁,見到一個專欄「鳳凰博客」,其
擺在第一位置的話題為「毛澤東億元遺產如何處理」,是一個筆名[盛世中國]「
發表」的,點進去一看,明白就鳳凰網編輯們一貫的「苦心」,把此文擺在此處
,無非是引出一系列的跟帖,對毛澤東刻薄攻擊甚至謾罵,其文曰:

【毛澤東的稿酬到底有多少?毛澤東生前對其稿酬的安排是否有過遺囑?中共中
央是如何處理毛澤東的稿酬的?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
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
內情才得以公開。

國務院對該請示作出了三點意見的答覆:第一,作為特殊性質、特殊狀況處理毛
澤東的稿酬、版權費,以不納稅為準;第二,還是作為黨的資產的特殊性處理;
第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據統計,截至2001年
5月底,毛澤東的稿酬共計1.3121億元人民幣。

毛澤東在1959年4月至1961年10月,曾從稿酬中提取22萬元,給七名黨外知名人士
。從1965年至1976年,毛澤東先後9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


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澤東的稿酬遺產如何處理,中央是有爭議的。據汪東興說
,毛澤東曾講過,死後都交黨費,身邊的就分給警衛員。據張玉鳳說,當時江青
曾多次問毛澤東有多少稿酬,將來怎麼安排?毛澤東心情好的時候說:留部分給
你,留部分給小組(指黨小組),大部分交黨費。毛澤東心情差的時候說:你盼我
早死,你可獨霸遺產。告訴你,我死前會留言,都交黨費!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
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求被
拒絕了。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下近
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

草民查過,文化藝術出版社2005年1月出版的《現代夸父》(作者:陳貽林)中的
文章 「毛澤東最後的管家」說過【當1976年9月吳連登(毛澤東的管家)將毛澤
東遺體護送到人民大會堂供人們瞻仰時,在這位老人的身後,在這位老人的身後
,除有幾套毛式中山服外,沒有一分錢的存款,沒有一套高檔服裝,沒有任何金
銀珠寶,沒有給子女留下任何財產的遺囑;在這位老人的身後,只有他終生酷愛
痴迷的8萬多冊書籍!只有海外出版他的著作所付、歸「中辦特會室」管理的稿酬
120多萬元人民幣。後由有關部門安排,他的子女每人僅分到8000元。】,而中央
民族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逸事》中說【在毛澤東晚年,江青曾伸手向他要
過錢。毛澤東從稿費中批了3萬元給她,是由工作人員經辦的。…毛澤東去世后,
幾年時間,沒有任何人提起他的遺產問題。直到198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派人找
李敏,了解她的生活和要求…李敏說她沒有什麼奢求,如果可能,她只想要她父
親原來要給她的一份…這樣,在1981年,李敏得到了中辦送來的8000元現金,一
台電視機,一台冰箱。與此同時,中辦又給毛澤東的另一個女兒李訥送去了一台
電視機和冰箱。原來,早在1975年,毛澤東曾批給李訥8000元,毛岸青也得到了
同樣的一份。…對於賀子珍,1975年中辦也曾給她送去了二萬元。她用來買了電
視機和錄音機放在自己的病房裡使用。1984年她去世后,上海市委將賀子珍留下
的3000元交給了李敏。李敏把父母留給她的錢放到一起,不打算花掉,她要把這
筆遺產作為永久的紀念。】,而鳳凰網的那篇「毛澤東億元遺產如何處理」中所
透露的「內情」,相去如此巨大,究竟有什麼蹊蹺?

首先,草民孤陋寡聞,什麼叫做「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
選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內情才得以公
開。」,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向國務院請示」,應該有「請示
報告」於先,還應該有國務院的批示於後,在這些「報告」和「批示」中,是否
涉及所謂【先後9次提取了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元給了江青。…江青曾先後5次聲
稱她有權繼承毛澤東的遺產,並提出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但她的要
求被拒絕了。李敏、李訥也申請過,也被婉拒了,其後由中辦先後給她們二人撥
下近200萬元,購買住宅和留作家用。】,這些「報告」與「批示」的「得以公開
」是依據什麼程序,通過什麼途徑?誰發布的,見於哪一份國務院下發的文件或
者公報或者新華社受權發布的消息?這些,文中未給出,但是,文中給出了「內
情」的來源「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

無獨有偶,擴大檢索範圍,見到網上以「毛澤東的稿酬到底有多少?毛澤東生前
對其稿酬的安排是否有過遺囑?中共中央是如何處理毛澤東的稿酬的?…」為開
頭的文章多如牛毛,可見其「影響深遠」,一些人還添油加醋地塞進了不少「私
貨」,扯進來什麼巴金的稿費捐獻呀、什麼「胡喬木、田家英等起草寫作的」呀
、什麼嘰里咕嚕呀。其中甚至包括出了大名鼎鼎的[皇甫平]的上海《解放日報》
(2004年12月7日),其中,也是說「摘自《黨史博採》第9期」,而一些報刊還
扯出來另外一本刊物說是「2004年第9期《黨史博採》和《黨史文苑》兩本刊物上
分別載文有披露。」(《雜文月刊》(河北)2005年2月 祖丁遠)。


草民好奇,檢索了《黨史博採》,其網址為:http://dangshi.hebei.com.cn/dsb/dsbc/gdnr/userobject1ai242.html,
其自我介紹「是由中共河北省委黨史研究室主辦,全國唯一一家由世紀偉人鄧小
平題寫刊名的中共黨史綜合月刊,也是全國最早公開出版的中共黨史雜誌之一」
,而《黨史文苑》為中共江西省委黨史研究室、江西省中共黨史學會主辦,其網
址為:http://www.qikan.com/gbqikan/mag.asp?issn=1007-6646,既然是「黨史
研究室」這下不應該懷疑「內情」的權威性了吧,但是,情況並非如此簡單。

通過查閱《黨史博採》的網站,並沒有關於所謂「毛澤東億元遺產」的紀錄,再
通過「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 http://ckrd.cnki.net/GRID20/Navi/item.aspx?NaviID=1&BaseID=DSBC&NaviLink =%E5%85%9A%E5%8F%B2%E5%8D%9A%E9%87%87檢
索,其2004年第9期上沒有這個專題,只是在《博採之窗》欄目的摘要中有「毛澤
東億萬稿酬處置內情 毛澤東的著作,以選集、文選、單行本、語錄、…」的字句
,沒有作者,而據《黨史博採》網站的介紹,《博採之窗》屬於「文摘」性質,
就是說是「摘」來的,文責由被「摘」者自負,那誰是被「摘」者呢?

再檢索《黨史文苑》的主頁,發現其2004年第5期http://www.qikan.com/gbqikan/mag.asp?issn=1007-6646&year=2004&periodnum=5確
實有文題為「毛澤東億萬稿酬的爭議」, 但安排在[報刊集萃]欄目,沒有標明作
者,只有摘要,看內容要繁瑣的付費,但至少是表明,這篇「毛澤東億萬稿酬的
爭議」還是從別地兒「集萃」來的,而不是原作,沒有原作的來源,就無法判斷
「內情才得以公開」的來由。由於《黨史文苑》第5期(全年12期)出版在先,《
黨史博採》2004年第9期出版於後,也至少可以判斷,《黨史博採》2004年第9期
「摘」了《黨史文苑》第5期,也是文抄公。

於是,再次通過「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查詢《黨史文苑》2004年第5期,查詢其
全文,終於把這篇被許多人引用,懷著各種各樣的動機進行了解讀的「原作」拉
到屏幕上,但結果更加耐人尋味,因為在文章尾部,標明「陳昌喜摘自2003年10月
30日《精品書摘》」。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酬
、外文版權費是否要納稅的問題,向國務院請示,內情才得以公開。」,兩個月
之後,「書」就出來了,還被「摘」為「精品」。趕緊檢索《精品書摘》,但無
論是普通的搜索引擎,還是「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都查不到《精品書摘》是
何方神聖,是一本書?還是一本期刊,「2003年10月30日《精品書摘》」,既沒
有出版者,也沒有作者,即便有「作者」,恐怕也還不是終點,因為是從「精品
書」中「摘」來的,被「摘」的是誰,還兩說呢。

至此,草民有了一個「重大發現」,就是所謂「毛澤東億萬稿酬」或者說「毛澤
東億萬遺產」,儘管被諸多人等「分配」了N次,被有意無意、甚至別有用心地「
討論」、挖苦、攻擊、謾罵了N次,到目前為止,還是如同街頭巷尾的長舌婦們的
話題一樣,口水無數,查無來處,連這些號稱「黨史研究」的、「黨報」的編輯
們,都未能免俗。

草民還注意到,在《黨史文苑》第5期中「摘」道「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的稿酬
遺產如何處理,中共內部是有爭議的。」,這不像是大陸媒體通常的寫作風格,
而鳳凰網的轉「摘」者也注意到了,其「聰明」地改為「毛澤東逝世后,關於毛
澤東的稿酬遺產如何處理,中央是有爭議的。」,「順」是「順」了,但露出了
一些頗為有趣的馬腳。

這恐怕就是一個懷著「娛樂」、「獵奇」心態對待嚴肅「史實」、史料的不良風
氣在蔓延的結果,這一點是影響很惡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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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Tiger 發表於 2006-6-4 08:59 | 只看該作者
在十年文革中,毛選幾乎家有一套,而毛語錄更幾乎人手一冊,不國外的,單是國內的那七億蛩,就不是一個小數目.好奇的是,江青當r要2萬美元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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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6-6-8 08:25 | 只看該作者
國家領導人的個人財產至今不能公開,
陽光法案至今見不得陽光;
屁點的事,也被說成是國家機密。

自然就會生出各種紛紛爭爭了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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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dai 發表於 2006-6-14 20:10 | 只看該作者
中國人喜歡「探究」,別人的財產、隱私、家庭、社交,都是家長里短的主題。即使受過高等教育的那些人,對這些也難免俗。

對一些公眾人物、歷史名人更喜歡「挖掘」。在「研究」、「考證」、「揭秘」等名義下,虛虛實實、真真假假,甚至可以不釋手段、自相矛盾。當然,這些人大多數目的只有一個:吸引公眾眼球「展示」自己。

中國人在這方面「熱情」歷來是世界第一,而且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有人戲言,各級政府除了設「發言人制度」外,還應該成立一個「闢謠部」。殊不知這樣讓嚼舌者更來勁,有人是以這謀生的。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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