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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淚分析為什麼中國那麼多姐妹當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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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ldg 發表於 2006-3-16 13: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含淚分析為什麼中國那麼多姐妹當妓女
文章來源:alotof 發表:2006-03-16  
  

luohongencode("同事走進我的電腦,看見我的這個標題,吃驚的張大眼睛,問道:竟然寫這個題目?吃飽了?居然下班回家后沉思賣淫問題?撐著了?

呵呵,在某個繁華的城市裡,在我的單位附近,看著猩紅的霓紅燈下,進進出出夜總會的男女,醉熏熏出來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兩個年輕下屬,哼著小曲,酒足飯飽,哼著聽別人傳唱的小曲





固定資產隨身帶,走南闖北掙外塊。


投資不大見效快,兩腿一夾幾百塊。


賣過以後貨還在,用水一洗接著賣。


反覆使用無大礙,皮不破來肉不壞。


只要褲子提起來,誰說姑娘不正派。」哈哈哈哈~~~~~~~~~~~~~~已經連續兩個月這麼過了,日子一天一天過,年輕人又回去了,可今天坐在電腦旁,滿腦袋懵懂,紅著臉寫下兩個大字「羞恥」我曾經天真的以為如果一個社會由於兩極分化,弱勢群體男的不得不鋌而走險,女的不得不落入風塵,這僅僅只是社會治安或者某個服務行業的問題,今天我要問自己,是嗎?今天我要問自己,是嗎?你把別人當過人嗎?你是人嗎?


洗把臉,喝口茶,冷靜下來想想,問題真是這樣嗎?難道我所期盼的只要是人民收入提高了,自然不會有人甘心做這行了。會實現嗎?


試以高度福利化的北歐社會資本主義國家為例。德國,丹麥,瑞典,挪威,芬蘭,這些國家的國民收入水平,我想大家都應該有所清楚,代表國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係數,代表貧富差異水準的基尼係數,代表國家經濟活力和安全性的國際競爭力排名等等,無一不走在國際的前列。失業率呢?除了原東德地區以外,別的地區的就業程度都很高。而且國家福利相當普及,高稅收下保障了高福利制度,也就是說,只要你有公民資格,就是不工作,都能維持一個最低生存標準。國家會給你房子住,給你食品,每個禮拜還能發你點零用錢。有過出國經驗的,都會奇怪老外的乞丐怎麼這麼坦然,而且不會死乞白列的追著你要。這就是因為他們就是不要飯,也不會餓死,國家養活著呢。當街行乞不過是掙點外快。你給我當然好,不給也沒什麼。九點上街,五點回家,十二點午休,三點下午茶,周六周日休息在家睡覺。


理論上這樣的地方應該沒有妓女了吧。實際上恰恰相反。賣淫廣告到處都是。


難道說這幫妓女是活不下去了么?四處流竄的東歐妓女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也未必是在東歐就沒飯吃。就拿拿執照的本國妓女來說,那在當地也不是少數。照著同事的想法,理論上她們能幹另一行就不用干妓女了,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她們很多人原先就有工作,但是干妓女更賺錢。沒錯,妓女就是為了錢,但逼良為娼的事情,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不是一個普遍真理。少數人的確是被犯罪集團控制,但絕大多數的妓女,仍然是一個相當情願的自願,你就是給她一份工作她也不幹。為什麼,干妓女賺得多啊。


在一個資本自由流動的市場體制國家內,一般來說,勞動所得的回報比例排列是這樣的:


高度專業的腦力勞動--〉高強度高危險性的體力勞動-->一般腦力勞動---〉低強度低危險性的體力勞動。


舉個例子。在英國,排除掉靠股票,地產,遺產等投資分紅的收入情況,僅以付出勞動而收益的情形分析,出賣高級腦力的高級程序總監,銀行家,大學著名教授的收入大概是時薪50-100英鎊,建築工地上砌磚的建築工人的時薪是25-50英鎊,一般白領和行政人員的時薪是8-15英鎊,商場售貨員是5-10英鎊。英國最低工資水準法律規定21歲以上是4.5鎊左右。


這完全是一個按照市場供給和需求體制而分佈的回報曲線。是個文盲都能賣東西,當然拿得低;當個小白領,事前總要受過一定的中等或者高等教育,這收入就高一點;到工地上砌磚,雖然不需要什麼高深的知識,但身板一定要好,要有決心吃苦。很多人這就不行了。我能掙8英鎊的時薪,也就是店裡站著走走,或者電腦前打打文件而已,這樣已經夠買車買房出國旅遊了,我何必還累死累活地下井當礦工或者去貨場裝卸?而拿得最多的高級知識分子,工作固然也相對輕鬆點,或者電腦上操作一些手續,或者課堂上講講課,但他們前期已經投入了相當大量的知識成本,而且淘汰率很高,所以他們拿得多也不稀奇。


妓女呢?如果還以英國為例,在報紙上的廣告大概是100-200英鎊每小時。高級妓女更是不得了,動輒上千。在英國,做一個門市還可以的妓女的收入,在一個特定的時間段內很可能比倫敦市長或者牛津校長拿得還多。


妓女也是一個收供求曲線決定的買方市場。天賦的姿色和短暫的青春,這就是經濟學而言上的稀缺資源。而買方市場所之所以緊俏,不僅是這種天生上的資源緊張,還有一個資源持有人自己的投入問題。也就是說她願不願意以負擔個人名譽,生理健康,婚姻幸福等


為運營成本而投入來換取金錢。很多西方女人可能在性上面並不像東方女性那樣嚴謹,酒吧里一夜情到處都是,但真的讓她們去賣,我個人認為大多數也不會拉下這個臉來。所以,在這些不工作靠國家福利就能活得好好的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中,存在普遍的賣淫現象,也就從側面證明了一個道理,即買淫並不是因為活不下去,賣淫是為了攫取比一般回報率更高的財富收益。


在國內也差不多。我個人信息得到的結果是全國各地因當地生活水準的不同,均價應當是50- 400之間。西部貧困地區或者小縣城,大概就是50一次,上海這種地方應該就是400了。這是一次。一天可不只一次啊。所以據聞帶出去過夜的費用就是 200-2000不等。以上海為例,我們就算她帶出去包夜1500好了,那一天收入大概就是2000左右,一個月我們算她排除生理期和法定假日,只工作二十天,那麼上海妓女的收入就是2000*20=40000。這四萬的月薪可是純粹的稅後收入,也是上海平均年薪。


既然一咬牙一跺腳,跑到外地隱姓埋名當個兩年雞,然後就能掙個幾百萬,那何必不當呢?


同事說了,逼良為娼的意思不是對某個雞個人來說普遍都是活不下去才當雞,我是說誰叫老百姓工資這麼低。如果上海家庭的月薪也是40000,那那裡還有雞?所以還不是一個社會性的逼良為娼?


我不同意這個看法,如果上海人都是40000一個月的話,當然不會有月入40000的雞了。那時候的妓女的收入就是400000。數字上看上去好像收入多了,但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市場體制下的供求機制。賣淫不因人民幣表面上的增幅而改變其作為買方市場的地位。


打個比方。在青海(我並無歧視青海網友的意思),老百姓可能每個月只有500塊工資。可是一個初中水平的青海MM去蘇州園區進車間當操作工,月薪可能 1500。理論上所有的青海MM都不會去當雞了吧,紛紛到沿海打工算了。可實際情況呢?小部分人覺得出遠門太累,而且這1500不好拿。雖然工資比家鄉高 3倍,但是吃不好住不好,沒準還周末都沒休息。來回一趟車費也不少。不想賺錢的呢,就繼續拿500的工資,想賺錢的呢,有那麼一些沒準就偷偷摸摸去西寧賣淫。也是打工啊,50塊一次,一天最少200,一個月也有4000塊。輕鬆愜意。


很多人認為,只要是人民收入提高了,自然不會有人甘心做雞。則有一個問題來了,為什麼收入相對貧乏的地區如青海,照樣有賣淫的?青海人去沿海打工賺得錢,足夠在青海滋滋潤潤過日子了,但為什麼還是有青海籍的妓女?上海經濟發達,什麼好東西都能看見買到,上海人拿得也多,但怎麼照樣有上海籍的妓女?而且不僅國內有,還飄洋過海遠赴歐美?


從古到今,人性都是貪婪的。人性對物質的貪婪永遠不會因人類社會有多麼富裕而改變。所以妓女和小偷,這是人類最悠久最天然的職業。小偷因為是對他人財富的非法佔有,社會危害性比較大,所以這個職業雖然存在,但從來就不合法;但妓女則不同,賣淫是一種交易,遵照等價交換和看不見的手等市場規律,社會危害性並不大,所以賣淫從來都是一種正當的市場職業,只不過因為受到社會道德心理和社會輿論的影響,徘徊在合法與非法的邊緣。幾千年來中國妓女賣淫從來不違法,官府從沒有認定賣淫如偷盜是一種罪過,而建國后妓女之所以被非法化,就是因為當時的共產主義固有的道德情節認定,妓女都是被壓迫的,妓女都是非自願的,如非反動階級指使和鼓動,社會是不會產生嫖娼和賣淫的固然要求的。共產主義從來就相信人定勝天,從來就不認為人性本質貪婪,所以共產主義者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人人都會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從來都是幹活的時候拚命加班加點,而索取的時候只要最低的限度。所以當時的執政會認為,賣淫只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光明的社會主義社會是不存在的。的確,有那麼幾十年,以錢財為目的賣淫現象在中國不存在,但這並沒有掩蓋掉一個事實,即便在光輝燦爛人人激動的文化大革命時代,小偷也是橫行遍地。而女知青為了回城而向公社書記出賣肉體,也並非個別偶然。人性就是人性,必須承認人性的黑暗面,才能真正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


妓女在中國如此普遍,有種說法說,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妓女生產國,這個現象是客觀存在的。既然這麼普遍,那就說明兩個問題,一,在中國國土有龐大的本國及外籍嫖娼人群,二;應因這個龐大的社會嫖娼需要,才會出現龐大的賣淫人群。所以,將問題的本質定在賣淫是否合法,這完全是一種方向性錯誤。賣淫即便非法,這種龐大的嫖娼需要也不會因行為非法而自動消彌。相反,正是因為賣淫非法,所以才更加大了賣淫的社會成本,使妓女的身價在非法的助力下更高,一方面使妓女的收益增高,在更高的誘惑壓力下更多的良家婦女會加入到賣淫的行列,另一方面也是有著正當的嫖娼需要的低收入人群,為了支付嫖資而自產生更多的犯罪行為。舉個例子,如果上海妓女的價碼不是因躲躲藏藏400,而是當街掛牌公示100塊一次的話,有多少上海女孩會在中國從事這個合法化后明顯回報率降低的行業?都跑去日本了。如果物價局監管大家規規矩矩如同電影院一樣買票進場,而不是獅子大開口先前根人家說50時候要挾人家要麼叫5000要麼去派出所的話,那又會有多少打工者一時激憤而產生的血案不會發生?如果管有所司堂堂正正的掛牌營業,則基層派出所總是按最高罰款標準將罰沒作為一種創收手段,甚至是和妓女一起勾結玩仙人跳的司法腐敗又怎麼會產生?


1999年瑞典頒布了一個法律。這個法律很有意思,即婦女有權合法出賣自己的身體,但男子嫖娼,是屬於對社會有危害性的非法行為。即賣淫合法,嫖娼有罪。這個法律在操作性上有什麼問題不在於討論範圍之內。但我們必須肯定其法理精神。狐網友說肯定賣淫是對女性的歧視,是男權主義作祟。大謬不然也。瑞典是男女平等意識非常強的國家。把婦女的身體當做商品,供男性剝削和消費,這是追求平等的女權主義者絕對不能接受的,所以召妓必須禁止。但女權主義還有另外一面,即女性有掌握和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按照社會契約論,人身權利不能讓渡給國家,所以國家不能管制性活動。那麼,不管是出於愛情、身體的需要還是金錢目的,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都是女性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身權利體,因此,賣淫是法律所不能干涉的。所以,在瑞典人看來,賣淫反而是對女性天生權利的肯定,是對女權的保護。


但我的看法是。既然瑞人身權利不能讓渡給國家,所以國家不能管制性活動。那麼,周瑜打黃蓋,一個想嫖,一個願賣,兩廂情願的事情,這就跟同性戀一樣,跟一夜情一樣,則人家上床有沒有收錢,干法律何事?酒吧里一夜情從嚴格意義上也是一種賣淫嫖娼行為,只不過嫖資比較輕微,賣淫只要喝杯酒,甚至免費奉送就完了。則網友一夜情是不是也應當認定為非法?在賣淫行為中只有兩種情況應當屬於非法,一是明知自己有病卻仍然和他人發生新關係,另外的就是嫖資從不上稅。寫完了,我看了同事一眼,他的眼是紅的。睡覺去。。。 ") 同事走進我的電腦,看見我的這個標題,吃驚的張大眼睛,問道:竟然寫這個題目?吃飽了?居然下班回家后沉思賣淫問題?撐著了?


呵呵,在某個繁華的城市裡,在我的單位附近,看著猩紅的霓紅燈下,進進出出夜總會的男女,醉熏熏出來的中年男人和他的兩個年輕下屬,哼著小曲,酒足飯飽,哼著聽別人傳唱的小曲





固定資產隨身帶,走南闖北掙外塊。


投資不大見效快,兩腿一夾幾百塊。


賣過以後貨還在,用水一洗接著賣。


反覆使用無大礙,皮不破來肉不壞。


只要褲子提起來,誰說姑娘不正派。」


哈哈哈哈~已經連續兩個月這麼過了,日子一天一天過,年輕人又回去了,可今天坐在電腦旁,滿腦袋懵懂,紅著臉寫下兩個大字「羞恥」我曾經天真的以為如果一個社會由於兩極分化,弱勢群體男的不得不鋌而走險,女的不得不落入風塵,這僅僅只是社會治安或者某個服務行業的問題,今天我要問自己,是嗎?今天我要問自己,是嗎?你把別人當過人嗎?你是人嗎?


洗把臉,喝口茶,冷靜下來想想,問題真是這樣嗎?難道我所期盼的只要是人民收入提高了,自然不會有人甘心做這行了。會實現嗎?


試以高度福利化的北歐社會資本主義國家為例。德國,丹麥,瑞典,挪威,芬蘭,這些國家的國民收入水平,我想大家都應該有所清楚,代表國民生活水準的恩格爾係數,代表貧富差異水準的基尼係數,代表國家經濟活力和安全性的國際競爭力排名等等,無一不走在國際的前列。失業率呢?除了原東德地區以外,別的地區的就業程度都很高。而且國家福利相當普及,高稅收下保障了高福利制度,也就是說,只要你有公民資格,就是不工作,都能維持一個最低生存標準。國家會給你房子住,給你食品,每個禮拜還能發你點零用錢。有過出國經驗的,都會奇怪老外的乞丐怎麼這麼坦然,而且不會死乞白列的追著你要。這就是因為他們就是不要飯,也不會餓死,國家養活著呢。當街行乞不過是掙點外快。你給我當然好,不給也沒什麼。九點上街,五點回家,十二點午休,三點下午茶,周六周日休息在家睡覺。


理論上這樣的地方應該沒有妓女了吧。實際上恰恰相反。賣淫廣告到處都是。


難道說這幫妓女是活不下去了么?四處流竄的東歐妓女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也未必是在東歐就沒飯吃。就拿拿執照的本國妓女來說,那在當地也不是少數。照著同事的想法,理論上她們能幹另一行就不用干妓女了,實際上不是那麼回事。她們很多人原先就有工作,但是干妓女更賺錢。沒錯,妓女就是為了錢,但逼良為娼的事情,無論是中國還是外國,都不是一個普遍真理。少數人的確是被犯罪集團控制,但絕大多數的妓女,仍然是一個相當情願的自願,你就是給她一份工作她也不幹。為什麼,干妓女賺得多啊。


在一個資本自由流動的市場體制國家內,一般來說,勞動所得的回報比例排列是這樣的:


高度專業的腦力勞動--〉高強度高危險性的體力勞動-->一般腦力勞動---〉低強度低危險性的體力勞動。


舉個例子。在英國,排除掉靠股票,地產,遺產等投資分紅的收入情況,僅以付出勞動而收益的情形分析,出賣高級腦力的高級程序總監,銀行家,大學著名教授的收入大概是時薪50-100英鎊,建築工地上砌磚的建築工人的時薪是25-50英鎊,一般白領和行政人員的時薪是8-15英鎊,商場售貨員是5-10英鎊。英國最低工資水準法律規定21歲以上是4.5鎊左右。


這完全是一個按照市場供給和需求體制而分佈的回報曲線。是個文盲都能賣東西,當然拿得低;當個小白領,事前總要受過一定的中等或者高等教育,這收入就高一點;到工地上砌磚,雖然不需要什麼高深的知識,但身板一定要好,要有決心吃苦。很多人這就不行了。我能掙8英鎊的時薪,也就是店裡站著走走,或者電腦前打打文件而已,這樣已經夠買車買房出國旅遊了,我何必還累死累活地下井當礦工或者去貨場裝卸?而拿得最多的高級知識分子,工作固然也相對輕鬆點,或者電腦上操作一些手續,或者課堂上講講課,但他們前期已經投入了相當大量的知識成本,而且淘汰率很高,所以他們拿得多也不稀奇。


妓女呢?如果還以英國為例,在報紙上的廣告大概是100-200英鎊每小時。高級妓女更是不得了,動輒上千。在英國,做一個門市還可以的妓女的收入,在一個特定的時間段內很可能比倫敦市長或者牛津校長拿得還多。


妓女也是一個收供求曲線決定的買方市場。天賦的姿色和短暫的青春,這就是經濟學而言上的稀缺資源。而買方市場所之所以緊俏,不僅是這種天生上的資源緊張,還有一個資源持有人自己的投入問題。也就是說她願不願意以負擔個人名譽,生理健康,婚姻幸福等


為運營成本而投入來換取金錢。很多西方女人可能在性上面並不像東方女性那樣嚴謹,酒吧里一夜情到處都是,但真的讓她們去賣,我個人認為大多數也不會拉下這個臉來。所以,在這些不工作靠國家福利就能活得好好的西方資本主義發達國家中,存在普遍的賣淫現象,也就從側面證明了一個道理,即買淫並不是因為活不下去,賣淫是為了攫取比一般回報率更高的財富收益。


在國內也差不多。我個人信息得到的結果是全國各地因當地生活水準的不同,均價應當是50- 400之間。西部貧困地區或者小縣城,大概就是50一次,上海這種地方應該就是400了。這是一次。一天可不只一次啊。所以據聞帶出去過夜的費用就是 200-2000不等。以上海為例,我們就算她帶出去包夜1500好了,那一天收入大概就是2000左右,一個月我們算她排除生理期和法定假日,只工作二十天,那麼上海妓女的收入就是2000*20=40000。這四萬的月薪可是純粹的稅後收入,也是上海平均年薪。


既然一咬牙一跺腳,跑到外地隱姓埋名當個兩年雞,然後就能掙個幾百萬,那何必不當呢?


同事說了,逼良為娼的意思不是對某個雞個人來說普遍都是活不下去才當雞,我是說誰叫老百姓工資這麼低。如果上海家庭的月薪也是40000,那那裡還有雞?所以還不是一個社會性的逼良為娼?


我不同意這個看法,如果上海人都是40000一個月的話,當然不會有月入40000的雞了。那時候的妓女的收入就是400000。數字上看上去好像收入多了,但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市場體制下的供求機制。賣淫不因人民幣表面上的增幅而改變其作為買方市場的地位。


打個比方。在青海(我並無歧視青海網友的意思),老百姓可能每個月只有500塊工資。可是一個初中水平的青海MM去蘇州園區進車間當操作工,月薪可能 1500。理論上所有的青海MM都不會去當雞了吧,紛紛到沿海打工算了。可實際情況呢?小部分人覺得出遠門太累,而且這1500不好拿。雖然工資比家鄉高 3倍,但是吃不好住不好,沒準還周末都沒休息。來回一趟車費也不少。不想賺錢的呢,就繼續拿500的工資,想賺錢的呢,有那麼一些沒準就偷偷摸摸去西寧賣淫。也是打工啊,50塊一次,一天最少200,一個月也有4000塊。輕鬆愜意。


很多人認為,只要是人民收入提高了,自然不會有人甘心做雞。則有一個問題來了,為什麼收入相對貧乏的地區如青海,照樣有賣淫的?青海人去沿海打工賺得錢,足夠在青海滋滋潤潤過日子了,但為什麼還是有青海籍的妓女?上海經濟發達,什麼好東西都能看見買到,上海人拿得也多,但怎麼照樣有上海籍的妓女?而且不僅國內有,還飄洋過海遠赴歐美?


從古到今,人性都是貪婪的。人性對物質的貪婪永遠不會因人類社會有多麼富裕而改變。所以妓女和小偷,這是人類最悠久最天然的職業。小偷因為是對他人財富的非法佔有,社會危害性比較大,所以這個職業雖然存在,但從來就不合法;但妓女則不同,賣淫是一種交易,遵照等價交換和看不見的手等市場規律,社會危害性並不大,所以賣淫從來都是一種正當的市場職業,只不過因為受到社會道德心理和社會輿論的影響,徘徊在合法與非法的邊緣。幾千年來中國妓女賣淫從來不違法,官府從沒有認定賣淫如偷盜是一種罪過,而建國后妓女之所以被非法化,就是因為當時的共產主義固有的道德情節認定,妓女都是被壓迫的,妓女都是非自願的,如非反動階級指使和鼓動,社會是不會產生嫖娼和賣淫的固然要求的。共產主義從來就相信人定勝天,從來就不認為人性本質貪婪,所以共產主義者認為在共產主義社會,人人都會毫不利己專門利人,從來都是幹活的時候拚命加班加點,而索取的時候只要最低的限度。所以當時的執政會認為,賣淫只存在於資本主義社會,光明的社會主義社會是不存在的。的確,有那麼幾十年,以錢財為目的賣淫現象在中國不存在,但這並沒有掩蓋掉一個事實,即便在光輝燦爛人人激動的文化大革命時代,小偷也是橫行遍地。而女知青為了回城而向公社書記出賣肉體,也並非個別偶然。人性就是人性,必須承認人性的黑暗面,才能真正找到問題的癥結所在。


妓女在中國如此普遍,有種說法說,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妓女生產國,這個現象是客觀存在的。既然這麼普遍,那就說明兩個問題,一,在中國國土有龐大的本國及外籍嫖娼人群,二;應因這個龐大的社會嫖娼需要,才會出現龐大的賣淫人群。所以,將問題的本質定在賣淫是否合法,這完全是一種方向性錯誤。賣淫即便非法,這種龐大的嫖娼需要也不會因行為非法而自動消彌。相反,正是因為賣淫非法,所以才更加大了賣淫的社會成本,使妓女的身價在非法的助力下更高,一方面使妓女的收益增高,在更高的誘惑壓力下更多的良家婦女會加入到賣淫的行列,另一方面也是有著正當的嫖娼需要的低收入人群,為了支付嫖資而自產生更多的犯罪行為。舉個例子,如果上海妓女的價碼不是因躲躲藏藏400,而是當街掛牌公示100塊一次的話,有多少上海女孩會在中國從事這個合法化后明顯回報率降低的行業?都跑去日本了。如果物價局監管大家規規矩矩如同電影院一樣買票進場,而不是獅子大開口先前根人家說50時候要挾人家要麼叫5000要麼去派出所的話,那又會有多少打工者一時激憤而產生的血案不會發生?如果管有所司堂堂正正的掛牌營業,則基層派出所總是按最高罰款標準將罰沒作為一種創收手段,甚至是和妓女一起勾結玩仙人跳的司法腐敗又怎麼會產生?


1999年瑞典頒布了一個法律。這個法律很有意思,即婦女有權合法出賣自己的身體,但男子嫖娼,是屬於對社會有危害性的非法行為。即賣淫合法,嫖娼有罪。這個法律在操作性上有什麼問題不在於討論範圍之內。但我們必須肯定其法理精神。狐網友說肯定賣淫是對女性的歧視,是男權主義作祟。大謬不然也。瑞典是男女平等意識非常強的國家。把婦女的身體當做商品,供男性剝削和消費,這是追求平等的女權主義者絕對不能接受的,所以召妓必須禁止。但女權主義還有另外一面,即女性有掌握和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按照社會契約論,人身權利不能讓渡給國家,所以國家不能管制性活動。那麼,不管是出於愛情、身體的需要還是金錢目的,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都是女性自由地支配自己的身權利體,因此,賣淫是法律所不能干涉的。所以,在瑞典人看來,賣淫反而是對女性天生權利的肯定,是對女權的保護。


但我的看法是。既然瑞人身權利不能讓渡給國家,所以國家不能管制性活動。那麼,周瑜打黃蓋,一個想嫖,一個願賣,兩廂情願的事情,這就跟同性戀一樣,跟一夜情一樣,則人家上床有沒有收錢,干法律何事?酒吧里一夜情從嚴格意義上也是一種賣淫嫖娼行為,只不過嫖資比較輕微,賣淫只要喝杯酒,甚至免費奉送就完了。則網友一夜情是不是也應當認定為非法?在賣淫行為中只有兩種情況應當屬於非法,一是明知自己有病卻仍然和他人發生新關係,另外的就是嫖資從不上稅。


寫完了,我看了同事一眼,他的眼是紅的。睡覺去。。
走過,路過,會不會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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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子 發表於 2006-3-17 04:42 | 只看該作者
中國已經開放賭博了,只不過莊家必須是國家,賣淫合法有待時間。長遠來看,是有利與整個社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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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jie_alex 發表於 2006-3-17 08:46 | 只看該作者
黃、賭、毒,似乎永遠無法禁絕,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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