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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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她登高的一把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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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蝸牛的家 發表於 2005-10-21 16:2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姓名:吳相宇 年齡:35歲 記者:王瓊 地點:本報三樓

  愛學習的小保姆

  1992年母親因為車禍癱瘓在床,兄弟姐妹商量了一下,從老家找來了個女孩照顧她,順便也可以管管我和父親的生活。

  那女孩就是肖冬梅,個子不高,皮膚 很粗糙,卻有雙又黑又亮的眼睛,透出一股靈氣,再寒磣的衣服都掩示不住。她17歲,據說成績很好,但沒有考上大學。

  冬梅家裡有5個孩子,她老三,上面兩個姐姐下面兩個弟弟,家境貧寒,我們家在武漢市只屬於普通人家,卻讓她非常震驚。看得出她是個很靈巧的人,很快就學會了用高壓鍋、電飯煲,做事也很勤快。每天給母親擦身子。母親有點胖,我一個人都搬不動,冬梅卻能輕鬆地幫她翻身,讓我驚訝不已。

  冬梅來一個多月時,有天晚上我起來,發現她的房間里有一點很微小的光,以為她忘記關燈了,就敲了幾下房門。開始裡面沒有反應,後來她起身開門,穿戴齊整,根本就不是睡覺的樣子,表情惶恐又緊張。我不由起了疑心,問她在幹嘛。她低聲說在看書,我以為她在看小說,心裡有些不高興,但也不想說太多,只是說:「白天事挺多的,晚上還是早點休息吧。」她點點頭。第二天下班時,她在廚房做飯,我偷偷溜進她的房裡,發現收拾得很乾凈,什麼都沒有,我心念一動,揭開枕頭,發現下面竟是高三的英語課本。我一下子愣了,我不是一個愛學習的人,除了看幾本武俠小說,對別的都沒興趣,更別提英語,想到她在這樣的境地里仍能堅持學習,真的很難的。

  有次我裝得不在意地問她:「你現在還看英語做什麼?」她愣了一下,臉有點紅,回答道:「就是想看看。」

  不顧家人反對,我娶了她

  在一起生活久了,我越來越對她刮目相看,她不愛說話,但絕對有思想。在城裡呆久了,她身上的土氣漸漸消失,有次我一個朋友來家裡,根本沒看出她是農村人,對她很有興趣,想追她,知道她是個保姆才作罷。可是被他這麼一說,倒讓我看她的眼光有了很大變化。

  我的心思被母親看出來了,她對我說:「冬梅是個好姑娘,但你未必配得上。」當時我覺得母親的話有些奇怪,我一城裡人,怎麼會配不上她呢。

  1994年母親過世。辦完喪事後,冬梅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我走過去問:「你願意留下來嗎?」她抬頭看著我,「我想跟你結婚。」我說。她有點驚訝,但很快平靜下來,「哦」了一聲。我有點著急,說:「你要是同意,我就跟他們說;不同意,就當我沒說吧。」她低頭想了一會,說:「你問問他們吧。」

  很久后回想我們結婚的過程,彷彿是沒有經過戀愛的;或者說,一直是我在單戀她,又自以為是地當成她肯定喜歡我,所以才有了這場婚姻。

  我宣布要跟冬梅結婚,家裡人全反對。姐姐更是指著冬梅的鼻子大罵,說她開始就不安好心,想攀高枝。她一聲沒吭,連眼淚都沒有流。

  結婚後,冬梅幫人炸油條、看商店、帶小孩……回家后仍然包下全部家務,晚上還堅持學習,當時她已經沒條件考正規大學了,只能參加自學考試。一年考四門,就算懷孕生小孩也沒有拉下。她選的是法律專業,有的課程特別難,她考了很多次都沒有過,卻從沒聽她喊過累。我的家人改變了態度,對她好起來。她仍不卑不亢。很多年來,我以為她就是這樣淡淡的個性,到後來我才知道,她其實只是看不起我,不想與我過多交流,嫁給我只因當時她沒有更好的選擇。

  她有了婚外情

  1999年,她通過司法考試,有了律師資格,開始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工作。而我卻因為單位破產失業了。我並不很著急,平時早晚接送女兒,打點小麻將,偶爾幫開的士的朋友「挑挑土」,再加上家裡人補貼一點,日子也過得逍遙。冬梅並沒表示出不滿,不管工作多忙都會買菜做飯,我很感動。

  有天半夜醒來,發現她躲在衛生間講電話,雖然聽不清,但感覺非常曖昧。我怒氣衝天,用力敲門。她出來了,表情很難看。我說:「這麼晚了你跟誰打電話。」「朋友。」她看了我一眼,往卧室走。我跟上去,一把搶過她的手機,她指著我厲聲說:「姓吳的,你要是敢撥過去我就跟你離婚!」我按鍵的手一下子停在那裡,呆住了。結婚這麼多年,我從沒見她這樣大聲說過話。「那你跟他什麼關係?」我的口氣軟下來。「朋友。」她很不耐煩,搶過手機,就上床睡了。我坐在床上,看她的背部,突然有些恐懼。覺得她會離開我,又覺得我好像從來不認識這個人。

  沒過多久,她還是提出離婚。她很平靜地對我說:「我這麼辛苦,這麼努力,不是想過這種生活的。」「就算不考慮我,你也不考慮女兒嗎?」我還試圖挽回。「我會付足夠的贍養費。」她顯然已經想過了。我很痛心,甚至有種被利用被欺騙的感覺。她好像知道我在想什麼,說:「這些年,我沒有白吃你的。」「你就算計得這麼清楚嗎?是不是從一開始就知道會有這一天?」我吼道。她頓了頓,說:「我不知道,沒有機會我就會一直那樣過下去,現在有了機會,為什麼不抓住?」

  聽說我們要離婚,家裡人又來反對,有的勸我不簽字,或是要她再給賠償金,我還是沒聽。我已經明白母親當初的話了,冬梅是那種對生活充滿構想的人,而且付諸行動,與我這種甘心平庸的人是不一樣的。畢竟她照顧了我這麼多年,還為我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我不想跟她成為冤家。

  魚與熊掌不能兼得

  2000年,我在一家物業公司找到工作。冬梅每月按時送500塊錢過來,再把女兒接出去玩玩。地位不同了,她看上去就是個標準白領,高雅又時髦。開始她只跟我客套幾句,漸漸話卻多起來,甚至發幾句工作上的牢騷。

  2001年9月,她突然打來電話,要我趕過去。原來是她的同居男友把家裡洗劫一空,她一個人坐在空落落的房裡落淚。那是我第一次見她哭,第一次讓我感受到她的脆弱。那晚,我要她跟我回家,她答應了,快到時又打了退堂鼓,很歉意地對我說:「好不容易走出來了,真的不想再回去,對不起。」我點點頭,那一刻,我知道她是真的回不來了。

  她可能在男女關係上吃了很多虧,時常鬱鬱寡歡,再加上她對生活的要求高,壓力本來就已經很大了,所以看上去比實際年齡要老很多。去年我結婚了,對方也離過婚,兩人都受過感情的傷害,彼此很珍惜、相處得不錯。冬梅仍然獨身一人。有次我問她以後有什麼打算,她苦笑著說:「魚與熊掌不能兼得。」魚指什麼,熊掌又指什麼?我不太清楚。

  我和冬梅都算是70年代出生的人,我是70年代初期,她是70年代中期。她真的具有70年代生人的很多特點,有追求,也並不無情;會算計,卻不至於冷血。她的分寸,讓我無法恨她;她的理性,也讓我相信,她也許真的很難遇到一份完滿的感情。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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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yfsl 發表於 2005-10-21 16:49 | 只看該作者
這就是生活,有一種說不清的滋味。
            平和樂觀,熱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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