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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摩根大通1.75億美元欺詐案同案犯獲刑6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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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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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25-11-6 13:08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當地時間周三,美國大學助學金初創公司Frank的前高管奧利維爾·阿馬爾(Olivier Amar)因四年前在摩根大通(311.68, 2.43, 0.79%)以1.75億美元收購該公司的交易中欺騙該銀行,被判處五年零八個月監禁。<br />
在曼哈頓聯邦法院對阿馬爾做出判決的一個月前,Frank的創始人查莉·賈維斯(Charlie Javice)已被判處七年監禁。法官在判決書中稱阿馬爾「與欺詐行為密切相關」,包括偽造文件,謊稱公司擁有400多萬年輕客戶,而實際上只有不到40萬。「雖然你不是欺詐案的主謀,也不是做出最多虛假陳述的人,但你是其中的關鍵人物,」法官說。除了判處監禁外,法官還命令阿瑪爾支付2.23億美元的賠償金,其中包括5400萬美元的法律費用。此前有報道稱,摩根大通已被要求為賈維斯和阿馬爾支付總計1.15億美元的律師費,因為在該行當初與Frank簽訂的合同中,有一項條款要求摩根大通承擔他們的法律費用。摩根大通的律師已要求法院終止他們繼續付款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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