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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3: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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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8-6 23: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王上3: 1-28】【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在列王紀上第三章中記載了,所羅門在國位堅定之後,他娶了法老女兒為妻;所羅門上基遍去獻祭;所羅門在夢中向神求智慧;所羅門憑智慧為兩個妓女判斷孩子的歸屬。本章首先說到:【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為妻,目的是為鞏固他的勢力,但也使他受外邦女子的影響,去隨從外邦偶像假神(11:1-8)。「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法老的女兒可能是他的王后,故給她特別的待遇。【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邱壇」是指在山崗上露天的祭壇,是迦南人和周圍外邦人敬拜偶像的地方,被律法所禁止(民33:52)。但在聖殿未落成之前,百姓和所羅門皆在邱壇獻祭。「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愛耶和華」就是敬畏神、遵行神的話;「大衛的律例」,就是大衛在遺命中所吩咐切實遵守的摩西律法(2:3)。「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只是」表明,在「所羅門愛耶和華」這件事上還有一個美中不足,就是他並沒有意識到「還在邱壇獻祭燒香」,所潛伏的屬靈危機。

【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或譯:出名)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所羅門說:『禰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禰面前,禰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禰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僕人住在禰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得不可勝數。所以求禰賜我智慧,可以判斷禰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基遍」位於耶路撒冷的西北方約9公里。「因為在那裡有極大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極大的邱壇」,是指大規模的祭壇,可以同時獻上許多隻的祭牲。「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這不是尋常的夢,乃是神向人啟示祂旨意的方式之一。「對他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神雖然無所不知,但仍樂意人向祂禱告祈求。「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這是指大衛在神面前有「誠實、公義、正直」的性情。「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這是指「大衛之約」(撒下7:8-16)的賞賜與實現,全在於神對大衛存心和所行的悅納,才有今日的光景。「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所羅門知道他之所以能接續大衛的王位,完全是出於神的賞賜。「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此時所羅門的年歲已經有二十齣頭,且已生下羅波安(14:21),所以「幼童」是指自己經驗不足。「出入」是指治國的才能。「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這民多得不可勝數」,大衛數點人數時可以拿刀出戰的男丁共有一百三十萬(撒下24:21),若加上婦女、小孩、老人,至少有三百萬人以上。「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所羅門向神求智慧,就是為了能判斷這眾多的民。所羅門在這裡三次自稱「禰僕人」、三次提到「禰的民」,表明此時所羅門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身份是神的僕人,管理的是神的百姓。

【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這事」就是求判斷案件的智慧。「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因所羅門不是求以自我為中心的私利,所求的是為神、為公眾,因此蒙主喜悅。「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智慧」重在指原則方面識透事實真相的能力,「聰明」重在指細則方面將智慧所得付諸實行的能力。「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是指所羅門的智慧空前絕後,前無古人,後無來者。「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富足」指物質上的豐裕;「尊榮」指地位上的滿足。「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就是使你一生的成就超凡。「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若」字表明條件。「我必使你長壽』」。所羅門王登基時約二十至二十五歲,在位四十年(11:42),享年六十至六十五歲,故不能算是長壽,其原因就是他並未謹守律法,卻隨從外邦偶像假神(11:1-8)。【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這不是一個普通的夢,而是來自神。接下來發生的案件,證明所羅門確實從神那裡得著了智慧。「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燔祭」指整個祭物須在祭壇上經過火燒,使馨香之氣上升,全部獻給神;「平安祭,表明獻祭者對神的感恩與奉獻,並藉此顯明神與人的和諧關係。「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這是公開的見證並印證身為王的他與神及百姓所建立的關係。

【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裡,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裡。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 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這是因為她們的案件各說各話,各級官員無法判斷誰是誰非,所以上呈到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兩個婦人同住一房,問題出在還不會說話的初生嬰孩。「我生孩子后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在兩個婦人之間,沒有第三者可以作見證。「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悲劇的產生,出於婦人過度沉睡。「她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裡,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裡」,就是趁著對方沉睡,以死嬰調換活嬰。「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因為準備給嬰兒餵奶,不料發現懷中嬰兒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等到稍有天光,才能看出懷中嬰兒面貌和體型非己生。「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就是在王面前仍舊各說各話,相持不下。「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王在下達判決前,重述雙方的主張。「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王吩咐人這樣做,為的是將兩個婦人逼到絕境,才能看出真情。「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生母不忍見自己嬰兒活活被殺,寧願讓給對方。「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非生母的話就流露實情。「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真假立判,王急命將活孩子判給那關心他生死的婦人。「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百姓看到所羅門斷案的智慧,就知道他有神賜的智慧,「就都敬畏他」。但願我們今天也都要像所羅門那樣,向神求智慧,我們所求的也會蒙神喜悅,我們就能更好的去服侍人,更好的榮耀神。而且神不但會賜我們智慧,連我們沒有求的,神也會賜給我們!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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