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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拿單對大衛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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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7-24 05: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先知拿單對大衛的譴責>

讀經【撒下12: 1-31】【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在撒母耳記下第十二章中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先知拿單對大衛的譴責,以及大衛的認罪悔改;先知拿單又向大衛傳達神的審判;大衛為兒子禁食禱告直到得知已死;大衛安慰拔示巴另生所羅門;大衛攻陷亞捫京城拉巴。本章首先說到:【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裡,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裡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裡;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大衛犯罪之後,雖然遮掩得天衣無縫,就連少數知道的人也不敢說什麼。大衛又如願以償地娶到了拔示巴,還順利地生了一個兒子(11:27)。在拔示巴懷孕生子的這十個多月里,大衛沒有遭到任何譴責或報應。然而在這十個多月里,大衛失去了神的同在(詩51:11),又不敢迴轉面對神,所以身、心、靈都無法得著安息。神雖然沒有對大衛說話,但神的手卻沒有放過他,正如大衛在詩中的嘆息:【黑夜白日,禰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詩32:4)罪使人與神隔絕,成為人心中的重擔,使人不敢回到神面前。但神既是公義的,也是滿有恩慈的,祂不但追討人的罪,也尋找罪人。當大衛飽嘗罪的折磨,【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詩32:3)以後,「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神主動差遣先知拿單來見大衛,使他蘇醒,領他迴轉。先知拿單沒有立刻譴責大衛的罪行,而是針對大衛的罪講了一個比喻,「對他說:『在一座城裡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大衛和烏利亞就好比這個比喻里的富人和窮人。大衛樣樣都有,妻妾成群,還要去貪圖烏利亞唯一的妻子;搶奪烏利亞唯一的妻子。拿單的這個比喻就是為了使大衛自己省悟罪惡並明白犯罪的嚴重性。因為在公義的神眼中,大衛犯重罪了,他違背神的誡命。而大衛聽了拿單的比喻后,【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行這事的人該死」是表示憤怒,大衛判那富戶「償還羊羔四倍」,因為律法規定偷羊賊要以「四羊賠一羊」(出22:1)。大衛王所判斷的再公平不過了,因他明白律法。大衛不但定罪那人的行為,也定罪那人的內心:「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他必償還羊羔四倍」的判決,後來應驗在大衛自己身上。他謀殺了烏利亞,自己也死了四個孩子:拔示巴的長子病死,長子暗嫩被押沙龍謀殺(13:28),三子押沙龍被約押所殺(18:14),四子亞多尼雅被所羅門處死(王上2:25)。大衛的罪帶來一連串的悲劇,所以我們要謹慎警醒,不可犯罪。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當拿單直接譴責大衛就是那罪人時,需要將身家性命都置之與度外的,因為像拿單直接指責大衛的罪,可能會被殺。但拿單卻不畏懼,他沒有拐彎抹角,而是直接了當地發出了聲色具厲地宣告:「你就是那人!」先知就是要大衛知道,他剛剛定為有罪的那富人,就是他自己!被欺壓的窮人其實就是他所陷害的烏利亞,被搶奪的羔羊就是指烏利亞的妻。拿單那這樣當面譴責大衛,這不但是因為拿單對神的忠心,也是因為他知道大衛對神的敬畏。接著拿單大膽地宣告神的話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這裡神用「膏你、救你、給你、交在你懷裡、賜給你」,來數算向大衛所施的恩典,譴責大衛藐視恩典、不肯知足。「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祂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人的罪行花樣百出,但裡面的罪都是「藐視神」。神借著大衛的犯罪,讓我們看到了自己肉體本相的頑固和可怕。即使是合神心意的大衛,只要有一個傍晚不警醒(11:2),只要有一天在「耶和華的命令」上懈怠,照樣可能犯下「藐視神」的大罪。「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耶和華神借先知拿單所說要報應大衛的話,後來都一一應驗了。

神赦免了大衛,卻按大衛所行的報應了他,這正是詩篇99:8中說的:【耶和華我們的神啊,你應允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那麼神既在人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了他們的罪,為什麼還要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呢?因為神清楚的知道,祂赦免了他們的罪以後,如果不使他們受些痛苦和懲罰,他們不久還會去犯以前所犯的罪。因此神因為愛他們,所以在他們認罪悔改以後赦免他們的罪,祂又因為愛他們,所以在赦免了他們的罪以後,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懲罰他們,好使他們銘心刻骨,再不敢犯以前所犯的罪。大衛在神嚴厲的懲罰后,他再也沒有犯同樣的罪,列王紀上15: 5說: 【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因此「赦免他們,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這個重要的真理是我們都該知道的!神絕不因大衛是合乎祂心意的人而不追討他的罪。神是公義的,雖然等了十個多月才說話,但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34:7)。大衛藐視神、行淫、謀殺、貪戀,每一條罪神都記得清清楚楚,每一條罪神都不會放過。今天每個新約的信徒都享用了比大衛更大的恩典(太11:11),【是有君尊的祭司】(彼前2:9),我們若故意犯罪,【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來10:29)律法對姦淫和殺人的刑罰是死刑(利20:10;24;17),但神對大衛的刑罰卻比死刑更嚴厲:「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並且「在以色列眾人面前」當眾報應,大衛的餘生、家庭和後代都要承受罪的後果。

拿單的譴責讓大衛清醒了,所以【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大衛沒有為自己的罪辯護,也沒有推卸自己的罪責,而是坦然的接受先知的指責,發自內心真誠的說:「我得罪耶和華了!」這是他徹底的向神認罪並且悔改,他專門寫了詩篇第51篇來表達自己的悔改之心。大衛知道自己犯罪,第一個得罪的就是聖潔的神。因為他犯罪,是「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同樣信主的人若故意犯罪,也必給惡人羞辱主名的機會。因著大衛不加任何辯解的真正的認罪悔改,神就借著先知拿單對大衛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大衛的真正認罪悔改,神就赦免了他的死罪,但他得承受罪的刑罰:「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這事後來應驗了。而大衛這個認罪的禱告應該成為我們的榜樣,他沒有推卸責任,他乃是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我們的神是懲治罪惡的,但祂也接納一個完全悔改的人。因此今天在我們犯罪后也要立刻到主的面前來認罪。不要說我軟弱了,我有虧欠。罪就是罪,要在主面前真心地承認自己犯罪。但是光認罪不夠,還要悔改,否則你還會繼續犯罪。

【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大衛就為這孩子禁食禱告,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就連家中老臣來勸他也無助於事,大衛就是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他希望借著禁食禱告、向神懇求,或者神就會肯憐憫這個孩子,醫治這個孩子。但「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是否會埋怨神不聽禱告?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大衛,認為孩子還活著的時候大衛已經不肯聽勸,孩子如今死了,大衛豈不更加憂傷嗎?大衛看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便詢問臣僕得知真相。這時出乎意料,大衛沒有嚎啕大哭,反而「大衞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大衛的僕人震驚不已,於是「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什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這是大衛對僕人的解釋,也說明大衛承認神的主權,並且降服於神的主權。雖然神刑罰他、讓他和拔示巴所懷的孩子得重病而死,他也毫無怨言地接受,甘心情願地順服。這實在給我們做了很好的榜樣。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就借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神賜給所羅門的名字,意思就是「蒙耶和華所愛的人」。神賜給所羅門這樣一個名字為要叫大衛知道,所羅門是神所愛的人,神會借著所羅門來延續大衛的王朝。因此神給大衛的應許,並沒有因為他的犯罪而改變。這顯出神的信實,真是非常的寶貴!【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窯里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這件事情本來應該是跟在,撒母耳記下11:1節後面,而現在把這一次的勝利放在這裡,目的就是在強調大衛認罪以後,神就赦免了他的罪,仍然使他得勝。約押是在攻取亞捫京城,拉巴的水城的時候,來請大衛上前線去的。因為約押要把攻取亞捫京城的大勝利,歸功給大衛。大衛就率兵前去,攻取了拉巴城,「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衞頭上」,象徵大衛成功的征服了亞捫人。「大衞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不但如此,大衛還將城裡的人安置做各種服役的工作。「大衞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衞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儘管大衛犯了這麼嚴重的罪,但他真正的悔改了,神就賜下得勝。因此大衛因著悔改仍不失是一個合神心意的人。但詩篇99: 8說: 【耶和華我們的神阿,你應允他們,你是赦免他們的神,卻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神因為愛我們,不願意我們再去犯罪受害,所以赦免我們的罪,卻按我們所行的報應我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清楚的明白神的心意和祂的作為,並且要因神的「赦免」而感謝祂,更因神所施的「報應」歌頌祂!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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