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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3(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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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5-1-20 17:4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老寒腿7979 於 2025-1-20 17:49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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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
第三章之(三)、——
解析:「設為庠(xiáng)序學校(jiào)以教之。庠者,養也;校者,教也;序(評論、介紹作品內容之文字,也叫「敘」)者,射(追求,謀取)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人倫明於上(同「尚」),小(輕視)民親於下。有(通「囿」:設定疆界)王者起,必來(lài:勸勉)取法,是為王者師也。《詩》云:『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文王之謂也。子力行之,亦以新子之國!」
使畢(網捕)戰(同「顫」)問井(井田,古代之一種土地制度;設置或劃分井田)地。
孟子曰:「子之君將行仁政,選(xuàn:量才授官)擇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經(義理,準則)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同「均」),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màn,通「墁」:塗抹)其經界。經界既正,分田制祿可坐(同「座」)而定也。」

即孟先生講:「國之公器乃設有人文授受之教育機制。鄉學,屬於基礎德能賢品之培養;高等學府,屬於專業人材之教育;理論研究機構,屬於發明創造者之人文先驅。高等學府乃國廈之教育乃叫做為國家公共設施之基本建設提供專業人材,理論研究機構乃國憂之教育叫做為國防、災禍應急管理部門、慈善救助機構等舉薦發明或創造者之人文先驅,鄉學乃國運之教育乃叫做為國資開發項目、自然生態及人文生態保護項目、國際交往及援助項目等培養基礎德能賢品;人文學問於授受原則乃由一代又一代拱衛和托舉,乃都屬於文明開明之覺悟其做人之道理。人文道理之覺悟作為人類社會所崇尚之冠禮內涵乃大勢所趨於不斷提高,輕視人類文明者便是親近低級生態之王者法則。王者法則乃從設定疆界於私家領地開始,私地領主必然要勸勉其幼下採納或選取王法等級制度,便是使奴才在思想上師法動物王者法則。據記載講:『周朝即便成為過時之國家,然而周禮所擔負之人文使命卻一直連接新生國之禮樂。』因為周冕所蘊含人文公祭之自作主人品內容便叫做冠禮。士子人品者努力推行冠禮,也便是依照人文繁衍與傳承模式之更新原則去托舉國之禮樂!」
伸張禮儀之公位者又向孟先生問教有關由土地制度所致使之統治者如網捕獲利及被剝削壓榨者如被獵取之顫慄。
孟先生講:「士子德能賢品配其高位者乃表率上行下效於施行仁愛之管理工作,依照公位之要求乃量才授官而擇優任用於擔當士子人品之使命者,那麼自作主之人品勢必成為社會公眾自我勉勵之人文風尚!社會公僕服務於大眾即施行仁愛之管理工作,一定要從以身作則而劃分公私界限開始。如果界定公私區別之原則或標椎不正直規範,那麼由土地制度所派生之公位私權者其私家禮儀便不可能使人權平等,勞動者之困窘境地與其所應得之福祉不齊一對等。出於主觀故意乃兇惡殘暴之高位霸權者、貪贓枉法之公位私權者一定是塗抹或混淆公私之界限。如果界定公私區別之原則或標準已然正直規範,那麼辨別領地公私之職份或名份以及祿位祿俸所和洽之規制便可以對號入座而確定無疑了。」
施行雙向原則與雙重標準者便是為了混淆公私之界限。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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