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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祂子民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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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6 21: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對祂子民的警告>
讀經【利20: 1-27】【耶和華對摩西說……。】在利未記第二十章中記載了,神對祂子民,就是對以色列人的警告,以及神對犯罪之人的嚴厲懲罰。首先【耶和華對摩西說:『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這裡神籍摩西警告以色列人:「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摩洛是當時迦南人的神,他們以燒死孩童作為祭祀的方式,這大大惹動神的忿怒。神多次警告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后不可效法迦南人的惡俗,去拜偶像,去獻兒女給摩洛,並且警告他們「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可是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后還是去拜偶像,去獻兒女給摩洛(王下17:1-17)、(代下33:1-7) 。而交鬼的和行巫術,在神眼中也看為大惡,所以神警告說:【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拜偶像的行為本身就包涵了「行邪淫」,因為偶像的廟就是一個公共的大妓院,裡面包養了許多男女廟妓,和兒童廟妓等。而拜偶像也是犯了屬靈的淫亂,神的子民不敬拜獨一的真神,卻去拜偶像,所以「行邪淫」,就是褻瀆神的聖名。神是忌邪的神,因此這樣人「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這裡三次提到神「要向那人變臉」,就是神要向這些人發怒,神的忿怒誰可以承當得起呢?因此神變臉之後,就會「把他從民中剪除」。神雖然嚴令禁止以色列人拜偶像,可是後來他們還是隨從迦南人這樣的惡俗,遠離了神,導致亡國。所以神說:【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當時的以色列人還沒有進迦南地,神就嚴嚴的叮囑他們,進迦南后要遵行祂的律例典章,足見神對此事有多麼看重。這裡「你們要自潔成聖」,就是要他們與拜偶像假神的人分別出來。因此神的子民都要遠離拜偶像、行邪淫,遠離屬靈的淫亂,活在神的聖潔之中。信徒也絕不能再與偶像假神有任何關係,要與它斷絕,否則神就向他變臉。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罪」原文作「血」。本章同)。】「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這裡咒罵父母,不是指偶爾頂撞父母,像青少年那種,而是咒詛父母,巴不得他們死,這是非常嚴重的罪。因為父母是神在地上的代表,如果咒罵父母就等於在咒罵神,因此咒罵父母的要被判處死刑,「總要治死他」。【與鄰舍之妻行淫的,姦夫淫婦都必治死。與繼母行淫的,就是羞辱了他父親,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與兒婦同房的,總要把他們二人治死,他們行了逆倫的事,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娶妻,並娶其母,便是大惡,要把這三人用火焚燒,使你們中間免去大惡。人若與獸淫合,總要治死他,也要殺那獸。女人若與獸親近,與它淫合,你要殺那女人和那獸,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人若娶他的姐妹,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的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姐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婦人有月經,若與她同房,露了她的下體,就是露了婦人的血源,婦人也露了自己的血源,二人必從民中剪除。不可露姨母或是姑母的下體,這是露了骨肉之親的下體,二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人若與伯叔之妻同房,就羞辱了他的伯叔,二人要擔當自己的罪,必無子女而死。人若娶弟兄之妻,這本是污穢的事,羞辱了他的弟兄,二人必無子女。】這裡例舉了各種各樣的淫亂,甚至是亂倫的罪。其中,「與鄰舍之妻行淫的」、「與繼母行淫的」、「與兒婦同房的」、同性戀的、和「與獸淫合」的,都要被治死,並且雙方都要被治死。與姐妹或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姐妹交合,或與行經期間的婦人同房,都要被治死。而別的淫亂的行為,會受到懲罰,從民中剪除,也就是被逐離以色列的百姓,或無子女而死。而這些罪惡在第18章都說過了,現在神再次強調,這類罪都應該被處死刑,可見神有多麼憎惡這些行為。神一再的警告,屬祂的人不可犯姦淫的罪,因為神看淫亂是羞辱和逆倫的,是可憎的,是大惡,是可恥和污穢的,因此神的子民就要棄絕這一切的罪!而神嚴厲的刑罰,就是為了叫以色列人受警誡,要他們從外邦人令人厭惡的事物中分別出來,不可在這些邪惡的罪上有份!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神要祂的百姓遵行祂一切的律例、典章,目的就是要他們「免得我領你們去住的那地把你們吐出」。迦南人從自己的土地上被神驅逐,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配得那塊土地,而是因為迦南人的罪孽惡貫滿盈(創15:16)。如果以色列人也「隨從他們的風俗」,就被神厭惡,神領他們去住的那地也要把他們吐出。今日性犯罪在全球各地泛濫,未婚同居越來越公開化、合法化,社會上將性犯罪描繪成是具有吸引力。但屬神的子民要分別為聖,要從世人中分別出來。只可惜今天神的子民不講分別,一味強調認同,因此今日的信徒聖俗不分,沒有見證。【但我對你們說過,你們要承受他們的地,就是我要賜給你們為業流奶與蜜之地。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所以,你們要把潔凈和不潔凈的禽獸分別出來,不可因我給你們分為不潔凈的禽獸,或是滋生在地上的活物,使自己成為可憎惡的。】神揀選以色列人,使他們從萬民中分別出來,為要叫他們分別為聖歸給神,做萬民的榜樣,使萬民也歸向神。而神要刑罰的罪行都是迦南人的惡俗,就像今天許多背離神的文化和風俗,在人看是正常、是時尚,但卻會使人沾染污穢,落在被神「厭惡」的地步。所以神要使自己的百姓「與萬民有分別」,保守他們站在蒙悅納的地位上,在應許之地成為神的見證。因此神說:【你們要歸我為聖,因為我耶和華是聖的,並叫你們與萬民有分別,使你們作我的民。無論男女,是交鬼的,或行巫術的,總要治死他們,人必用石頭把他們打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神要祂的子民從外邦人令人厭惡的事物中,分別出來歸向祂,這樣他們就可以享受應許之地的祝福。但交鬼的或行巫術的,都要用石頭打死。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謹慎、警醒,並要存著敬畏神的心,真實的遵行神的話語,還要記住神對罪惡的刑罰,我們就要分別為聖歸向神,活出榮耀神的見證!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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