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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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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3 23:5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

讀經【利19: 1-37】【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在利未記第十九章中講到,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神就是要祂的子民在生活的各方面都要聖潔。【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神籍摩西「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在利未記十一章中也有相同的話,所以這句話用來代表利未記全卷書。「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所以神也要求祂的選民要聖潔,這樣才可能與神來往,因為【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14)「你們要聖潔」,也是神對新約信徒的要求,彼得前書1:15-16說:【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昔日神吩咐「以色列全會眾」要聖潔,這個吩咐今日也落在我們身上,因此我們身為基督徒,是神的子民,也是神兒女要聖潔。而神百姓的「聖潔」,不只是在敬拜神時,在教會裡,也不只是在靈修、禱告中,而是具體地在日常生活的每方面都要「聖潔」。所以本章具體指出了日常生活中當有的聖潔。因此神說:【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當孝敬父母」是第五誡;要守神的安息日是第四誡。神首先提出「當孝敬父母」、當守神的「安息日」,這表示神的子民要聖潔是從家庭開始、從守神日安息日與神親近開始。父母可以說是神在地上的代表,而安息日是分別為聖的日子。人是否敬畏神,從他是否尊敬他的父母就能看出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在本章里神7次宣告「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8次宣告「我是耶和華」,這是強調百姓是屬神的,神是使百姓【與萬民有分別的】(20:24),也是呼籲百姓要聖潔的基礎。【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這是第一條誡命和第二條誡命的縮影。第一條誡命說到:【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第二條誡命說到:【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3-5)因此神嚴嚴禁止以色列人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因此神的百姓就要單單敬拜耶和華他們的神。

【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第三天若再吃,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這裡講到第七章中關於平安祭祭肉的條例。「要獻得可蒙悅納」,是指人在獻平安祭時動機要「聖潔」。神所悅納的平安祭是「為感謝」(7:12)、「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7:16)。平安祭的祭物大部分由獻祭者帶回去與家人一起享用,為感謝的祭物必須在當天吃完,而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祭物可以在兩天內吃完。「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表明這平安祭是為還願,或是甘心獻的。神在吩咐百姓要「聖潔」的時候,並不提別的祭,卻單單提平安祭,因為平安祭是最常見的私人獻祭,也是以色列家庭唯一的吃肉機會。因此平安祭很容易被濫用,以獻平安祭的名義滿足自己的肚腹,「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這「罪孽」並不是因為他第三天吃過期的祭物,而是因為他只顧自己一家貪婪吃肉,沒有與鄰舍一起分享平安祭的筵席。一個人若是寧願讓祭物留到第三天,也不願意與別人分享,他在神面前實在是可憎的,他所獻上的祭必不蒙悅納。

【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的這項規定,就是要人有憐憫的心。當一年一度收割莊稼的時候要故意留下一點,給窮苦的人家、孤兒寡婦和寄居的人,使他們可以得到一點食物,來解決他們的困境。因為神是慈愛的,祂對貧窮和寄居的人,以憐憫為懷。【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不可指著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不可偷盜」是第八誡。並且引伸到「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因為當人偷了東西或在交易中欺詐,自然就會用說謊來掩蓋自己。謊話若遮蓋不住,就會指著神的名起假誓,這是褻瀆神的名。「我是耶和華」。因此人的詭詐,神知道得一清二楚,人就要敬畏祂。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僱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裡過夜留到早晨。不可咒罵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神在此特別提到不可欺負鄰舍,僱工,聾子、和瞎子。就是搶奪鄰舍的財物,拖欠僱工的工資,與偷盜無異。咒詛殘疾人,在瞎子面前放絆腳石,好像沒人知道,但神都知道,必受神的懲治。正如箴言14:31 所說的:【欺壓貧寒的,是辱沒造他的主】,【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申27:18)。這是神一向的公義原則,我們就當存敬畏的心,去愛我們的鄰舍和殘疾人。【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著公義審判你的鄰舍。】審判官和百姓的官長在施行審判時,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原文作「流他的血」)。我是耶和華。】「搬弄是非」就是誹謗、造謠。「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就是使鄰舍的生命受到危害,包括作假見證諂害人、見死不救等等。「我是耶和華」。【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因此神公義標準也絕不改變。【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是神的命令。而【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約壹2:11),對自己的傷害比對別人還大。但神的百姓不能只停留在「不可心裡恨你的弟兄」,還應當存著愛心「指摘你的鄰舍」的錯誤,免得因他而在神面前負罪債。【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不可報仇」,就是承認人的公義都是不完全的,唯有神是絕對公義的,因此伸張公義的權柄在於神。既然神宣告:【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神的百姓就【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羅1219),免得一面報仇,一面自己也跟著犯罪。「不可埋怨」,就是不可用言語表示不滿或責備別人。「愛人如己」,就是愛你的鄰舍如己,這個「鄰舍」是朋友、夥伴,也可以用來稱呼關係接近的人。「愛人如己」概括了十誡的后六條,是第二條最大的誡命(太22:37-39)。「我是耶和華」。因此神的子民在與鄰舍的關係上要「聖潔」。【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律例」是指法令、條例。神禁止牲畜,種子和布料的混雜,因為在創世記的經文里,有一句話重複出現,就是「各從其類」。「各從其類」的意思,就是指各類生物只會生出與之同一類的生物,不會變成另外一種生物。因此神禁止不同的生物之間,彼此交配產生另一種生物,或者把不同性質的東西混雜在一起。這種混雜的事都是當時的外邦習俗,以色列人應該把自己分別為聖出來,不要模仿異教的行為。用攙雜的布料作出來的衣服,雖然有吸引人的地方,但對人皮膚不是很好。由此可知,神禁止人去做的事情,必定對人沒有益處,而去做的人遲早會發現那個後果。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這是針對已經許配、但還沒有得到自由的婢女和主人行淫的特例而定的處罰條例。當別的男人與這婢女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因為她仍然屬於她的主人,不符合懲罰與已許配丈夫的婦女行淫的條例(申22:23-24),所以「不把他們治死」。但那與她行淫的男人,要獻贖愆祭,因他在行為上得罪了神,就要求神赦罪的祭。「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因那人獻上贖愆祭向神認罪,就蒙赦免。【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這裡神告訴以色列人,當他們進入迦南地后,對新種的果樹要守的條例。三年內果樹的果實被視為沒有受割禮,因此不能食用。第四年果實成為聖潔,應首先獻給神。第五年開始果實才能食用。這規定是為了讓以色列百姓認識到,在迦南地也應該以神為中心。【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頭的周圍不可剃(「周圍」或作「兩鬢」),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這裡被神禁止的是:「不可吃帶血的物」,也「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甚至根據拜偶像的慣例來剃髮。【不可為死人用刀划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在身上刺花紋」就是紋身,當時以色列周圍那些異教徒,用身上的圖紋,來尊榮所拜的偶像。因此神禁止以色列人在身上刺花紋,不讓他們參與在異教的儀式中。同樣今天神也禁止基督徒紋身,因為紋身是從異教、撒但教和拜偶像而來。然而今天在媒體的污染下,紋身這種與邪靈相關的異教文化,卻在世上廣為流行。紋身原本是一種交鬼、討好邪靈的儀式,今天卻被認為是一種裝飾性的文化,把魔鬼的產品包裝成為人體藝術。但作為基督徒既然知道神禁止「不可在身上刺花紋」,就不可紋身,否則就是犯罪得罪神!即使是用聖經的經文、十字架、蝴蝶、動物、某人的名字,無論大紋小紋,都不可紋!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使女兒當娼妓,是異教崇拜的一種普遍做法,「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淫亂」指不正常的男女性行為,神僅容許婚姻之內的性關係。神的百姓若真正守「安息日」,就不可「專向淫亂」,若真正尊敬神的「聖所」,就不可使這地「滿了大惡」。【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以色列人若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人求問,就是對神沒有信心,結果會「被他們玷污了」,甚至會被邪靈所附。【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神特地將「尊敬老人」和「敬畏你的神」的命令並提,以此提醒年輕人不可因為覺得自己比老人更有知識、有能力,所以不尊敬老人。一個真正敬畏神的人才會柔和謙卑,也會尊敬老人。【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神要求祂的百姓不可欺壓外邦人,卻要愛人如己,不僅要愛自己的弟兄、自己的族人,還要去愛外族人。【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鬥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砝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神在此告訴百姓的審判官,在審判的時候,不可行不義,而且「在尺、秤、升、鬥上也是如此」。因此審判官不只是在審判的時候才不行不義,在做生意的時候也當如此,所有的量器都應當是公道的。神的百姓也要公平交易和誠實經商。「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以色列人也曾經做過寄居的,因神拯救了他們,他們就要知感謝神恩,不可欺負外人,要誠實經商。最後神吩咐百姓說:【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神之所以給以色列民頒布律例典章,就是為了讓他們去遵守,使他們在具體的生活上要聖潔。神的百姓要聖潔,就要遵行神一切的律例、典章,聽從祂的教導。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遵行神的一切吩咐,聽從祂的教導。神吩咐祂的子民要聖潔,我們就要在生活的各方面都要聖潔,這樣我們就能在生活中見證神!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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