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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頒布有關血的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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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5-1-2 21: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神頒布有關血的條例>
讀經【利17: 1-16】【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在利未記第十七章中,神頒布有關血的條例,並且神禁止任何人吃血。首先【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他流了血,要從民中剪除。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里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或是綿羊羔,或是山羊,不拘宰於營內營外」,這裡的「宰」,是指為了獻祭而宰殺祭牲,所以以色列人「宰公牛」等,就要「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將祭物「牽到會幕門口」,就是禁止以色列人在會幕以外的田野或任何地方獻牲畜為祭。「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意思就是那人就有罪了,代價是「要從民中剪除」。「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里所獻的祭」,「他們在田野里所獻的祭」,表示以色列中已經有人從埃及沾染了這樣的惡習,因此以色列人「宰公牛」等,他們必須「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因為以色列人宰殺牲畜,都是為了「獻給耶和華為供物」,並且要交給祭司去做。然後「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耶和華的壇上,把脂油焚燒,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而「公牛」、「綿羊羔」和「山羊」,都是以色列人主要的獻祭和食用牲畜。以色列人在曠野中即使是自己想吃肉,也必須先「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再從神那裡接過來,與祭司、親朋、鄰居一起分享。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原文作「公山羊」)」,就是要以色列人棄絕從前行邪淫時拜偶像的惡習,不可再向鬼魔獻祭。鬼魔原文作「公山羊」,可見這「公山羊」是古埃及的神祗之一,埃及人對它的崇拜儀式中可能有行淫的過程,所以神警告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同樣我們所有的一切若不獻給神、讓神使用,必然會被罪惡、世界和我們的肉體所用,最終都是獻給魔鬼。「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因此以色列人必須傳講給後代遵守,不可在會幕之外獻祭,這是神對祂的百姓的保護,以免他們被「從民中剪除」,與神的恩典隔絕。神又對摩西說:【你要曉諭他們說: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神命令以色列人必須在「會幕門口」獻祭,這是神指定的唯一獻祭地點,以色列人就要遵從神的命令。因此「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獻燔祭或是平安祭,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那人必從民中剪除」。當時以色列人是在曠野里集中居住,可以把所有的祭牲都宰殺在「會幕門口」。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之後,他們所居住的地方可能離會幕很遠,所以神進一步清楚地指示:【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申12:13)因此以色列人不可自選獻燔祭的地點。同樣今天我們敬拜神的方式和地點,都要遵從聖經的教導。

接著神禁止任何人吃血:【凡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裡的「血」,特指祭牲的血。神禁止任何人吃「血」,有更深的原因,「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因為生命是在血中,因此「我把這血賜給你們,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因血里有生命,所以能贖罪」。這表示神禁止人吃血,不但是「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而且神要用生命來贖生命。因此神「把這血賜給你們」,是用來替人贖罪的。在救贖里,神是用生命來贖生命,這是神公義的要求。因為在血裡面有生命,那生命是用來贖生命的,所以不是用來吃的。【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人的罪要得到解決,必須用生命來賠上,人必須借另一個生命來代替他承受罪的結果,然後才能脫出神對罪的追討,這是生命贖生命的原則。這就預表神的兒子耶穌基督,主耶穌在馬可福音10:45中親自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這也顯明神的愛,羅馬書5:6-8說:【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因為生命是在血中,血有贖罪的功用,因此「以色列家中的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吃什麼血」,神「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可見在神的眼裡,吃血和吃帶血的肉都是極大的罪惡。【因此我對以色列人說:你們都不可吃血,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凡以色列人,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必放出它的血來,用土掩蓋。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這裡的「血」指一切動物的血,不只是祭牲的血,連打獵捕捉到的獵物的血也不可吃,所以「必放出它的血來,用土掩蓋」。因為「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神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凡吃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必不潔凈到晚上,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凈。但他若不洗衣服,也不洗身,就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的牲畜,血沒被放乾淨,人就不可食用。人若在無意中吃了沒有放乾淨血之動物的肉,神給他提供潔凈的條例,「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到了晚上才為潔凈」。但人若是拒絕遵行這條例,他「就必擔當他的罪孽」,他就要受到神的懲罰。從神叫摩西多次吩咐以色列人不可吃血,可見神對這件事的看重。而禁止吃血,從挪亞時代就開始了,【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做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唯獨肉帶著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們不可吃。】(創9:3-4)新約使徒也明文規定,【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徒15:28-29)禁戒「勒死的牲畜」,也是因為含有血在肉內的緣故。因此禁止吃血,不僅是舊約的百姓要遵守,新約的信徒仍然須要遵守。今天我們正是【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弗1:7),【靠著祂的血稱義】(羅5:9)、得潔凈(約壹1:7)、得榮耀(啟7:14),又【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來10:19),【因羔羊的血】勝過撒但(啟12:11)。因此,我們什麼血都不可以吃。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謹記神的話:「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我們還要明白神頒布有關血的條例!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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