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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解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3(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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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寒腿7979 發表於 2024-12-28 23: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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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文案:主話題:《孟子》第三篇(上)滕文公章句上
第三章之(四)、——
解析:「夫滕(張口放言;沸騰),壤地褊(biǎn:狹隘)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君子。請野九一而助(同「鋤」),國中什(多種雜樣)一使自賦(天資)。卿以下必(信仰,擔當)有圭(公共性質)田,圭田五(同「伍」)十畝(田壟,田中高處;高位);余夫二(兩樣,不同於)十五畝。死徙無出鄉(境界;壯志),鄉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創新)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並列)里而井,井九百(勉勵)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縱橫),然後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即孟先生講:「社會輿論乃伸張民主自由之公僕理念,然而受疆域局限及地方風俗影響乃時常會出現狹隘偏激之氏族、民族、種族之歧視現象,撫養與贍養關係作為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乃可推及到社會層面之濟貧救困,供養與奉養關係作為居於長上之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王法之馴教於欺騙乃可推及到荒郊野外之弱肉強食。如果沒有君於子之道其自作主之人品,便沒有誰能規範得了野蠻愚昧之衣冠獸畜;衣冠者如果沒有狂野勃發之慾望作為生命力,便沒有誰去培養高位者之仁愛也沒有誰去修養人品之涵養。請奉野蠻愚昧之動物王者法則者乃為了一己獨大而力求鏟鋤異己絕大多數之主權,合乎國之禮樂者乃多種雜樣之個體統一於自作主之人文天賦。民眾依照冠禮自上而下乃信仰及擔當於自作主之領地,領主乃伍列公序於多種雜樣之高位,高位者自覺排行於冠禮之下而為次要末等之公僕乃不同於多種雜樣製造伍列私序之履禮王者。有關因對死者之思念而遷移至對其靈魂之寄託乃不該超出客觀狀態之人文境界,人文基因與人體大腦二合一於授受乃如同開田耕作,人文授出與受入乃相互交流之容納與融合關係,自省自律之操守與主觀能動之創新互相協助,發現自身之毛病與詬病高位者之私弊互相輔控,依照公禮之原則規則與規範乃諸多氏族、民族、種族之間便會親近而和睦。井市街巷與偏野鄉村雖存有物質文明之發達水平差異而在精神文明方面卻都屬於並列同等地位之人文領域,人文領域乃絕大多數勉勵高位者之仁愛,乃和洽公位公權者所承擔之責任義務。四面八方之個體領地雖然都屬於私人佔有而領主卻以高位者之仁愛自勉於人格尊嚴與臉面,大眾共同培養公權力之社會風尚;公共事業縱橫於公序,在自然之條理框架中乃自主者能果敢處理私人事宜,此乃文明開明之覺悟區別且高級於野蠻愚昧之迷信之處。此乃宗教信仰基本主體其神佛道主之概要及法度;高位公僕理念如同陽光照亮並雨露滋潤大地,人文禮儀之根本原則乃在於高位者對其幼下施以仁愛之效法於表率即冠禮了。」
人類社會之族類劃分乃終歸於冠禮之下其人獸畜。
——(完)
有一種人雖沒有權力卻想要解決社會問題乃以和平使者之身份傳遞文明開明之覺悟於各種爭端,此斡旋者之所作所為即聖人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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