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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約翰論生命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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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步思 發表於 2024-3-28 20: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使徒約翰論生命之道>
讀經【約壹1: 1-4】【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在約翰一書第一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論到生命之道和相交的真理。他首先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說明這卷書信是論「生命之道」的書信。約翰首先講到,這「生命之道」是「從起初原有的」,也就是約翰福音1:1-2中所見證的:【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所以「起初原有」就是證明,基督是在太初創世以前,已經存在,祂從亘古永遠就有,是無始無終,自有永有的主。祂不是被造者,祂是萬物的創造者,也是生命的賜予者。「與神同在」顯示父與子的兩個位格有相等的榮耀,也證明基督本來的尊榮與神格,是與神同等、同在、同榮的。而「生命之道」就是永生神的生命,借著基督的道成肉身,把神的公義、聖潔、良善、慈愛…都表達出來,也把永生神的生命的一切美善都表達給人認識,又使認識祂的人得著永生神的生命,這就是生命之道。接著約翰又指出這「生命之道」,是他和眾門徒親身經歷的:「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裡約翰從四方面的經歷,來證明這「生命之道」,他所強調的是耶穌基督的人性。他們曾經多次的聽見主的講道,親眼看見主行神跡,看見主復活的顯現,並且親手摸過祂,如多馬摸主的肋旁,(約20:27),約翰曾經把他的頭靠在耶穌的胸膛上,這都是多麼的真實。因為「見證」的能力在於真實,不在於誇張。這些活的見證,足以證明這生命之道,不是什麼虛構的理論,或一種抽象的觀念,乃是一位有形有體,真實活在人世的間救主。使徒對他所傳的「生命之道」,既有這麼確切的認識和經歷,則其所傳講的道,當然是十分可信,具有權威的。因此信徒對基督,也應有像約翰那麼真切的認識,使我們對所信的主有真實感,就能使我們的信心得堅固。而我們對主的認識應當逐步進深,愈加進深,就是愈覺得祂的真實可信,愈親切地覺得祂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

隨後約翰用括弧里的話講到生命之道跟我們的關係,他說:【(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是說明這「生命之道」,並不只是一種信息,乃是一種「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已經在肉身顯現出來,且已被使徒們和信徒們所領受,又作見證的。「我們也看見過」,是指使徒們和信徒們曾經親自看見過主耶穌。「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說出蒙恩的人應盡的責任,就是把我們所領受的生命繼續傳給人。這裡又講到,生命之道與父神的關係:「原與父同在」,這與約翰福音1:1: 【道與神同在】是同等的,所表達的是一樣的意思,都是證明基督本來就與神有同等的尊貴和榮耀。這是特別針對當時的異端,也是今日的異端,他們不承認耶穌基督具有神性和人性,這就是魔鬼的工作,因牠知道,基督若只是神,與我們無關。若只是人,根本就不能救我們,因祂無法把神的生命給我們。所以魔鬼最怕的是一位神而人的基督,這也正是救恩的重要根據。基督是一位取了可死之身體的神子,死在十字架上,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完成了徹底拯救人脫離罪惡得著永生的救恩,這是基督最榮耀的勝利,也是魔鬼最羞恥的失敗。所以使徒約翰在聖靈的默示下寫此書信,就是要使信徒認識異端,持守真道。約翰也說到自己與門徒的使命,就是「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因此我們今天也要將耶穌基督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看見、所經歷的基督,傳給不信的世人,使他們也能接受這「生命之道」。而我們自己也要對耶穌基督有全面的認識,祂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我們就要完全的信靠祂!

接下來約翰指出他作見證的目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徒這樣強調他的經歷,是要人注意他所見證的主。既然那些受書人已經領受了約翰所傳的生命之道,約翰便在這裡向他們說明,他傳道的目的是「使你們與我們相交」。「相交」的意思是團契、交通。約翰就是要使信徒知道,我們既然有分於基督的生命,就該常與屬基督的人有團契交通。使徒雖然不跟受書人在一起,還是要借書信,把主所給他的信息傳給他們,好跟他們在主里分享他所領受的。所以這「相交」就是生命的相交,是共同分享基督的生命和基督里的一切。而信徒相交的對象,就是與同一生命的肢體相交,因為相同的生命才能「相交」。我們同蒙神的恩典,借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罪得到了赦免,成為神的兒女和天國的子民。既同為天國子民,我們基督徒之間就當彼此相交,這樣才能互相勉勵,彼此服侍,建立起真正的基督身體教會,榮耀我們在天上的父神。可是今天在教會裡充滿了大量的社交,而不是相交。很多信徒在一起可以談論賺錢,可以談論培訓班,可以談論房價,可以談論工作,但就是沒辦法談論耶穌和耶穌在他們身上的工作。很多基督徒以為他們在一起吃飯,在一起旅遊,在一起愉快的談天說地就是在相交,其實這隻不過是社交。真正的相交,一定指向我們一起分享神的話語,共享基督的生命。就是談到地上生活的事情,那些事也該受到真理的規範,也是與真理息息相關。而一個人,從來不與神相交,他根本不知道,也不會與其他信徒相交。

所以約翰說:「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他要表達的意思是,與神相交乃是信徒彼此相交的基礎。那麼誰能與神相交呢?就是接受耶穌作救主,蒙聖靈重生有新生命,在基督里的信徒。因為我們裡面有了神的生命,才能在基督里「與神相交」,也能與眾聖徒相交。我們若每天都與神相交,也能真正彼此相交。而與神相交不是去教堂,去團契聚會。我們與神相交,是每天要有親近神的生活,就如讀經、禱告,都是與神相交。因為生命的相交,是共享基督的生命和在基督里的一切,一個人若不在基督里,他沒辦法與神相交,他也沒辦法與基督徒相交。而神既借使徒傳這信息,可見神喜歡我們彼此相交,一同分享主的信息,這樣必使我們更親近神,而更有力量抗拒異端和罪惡。約翰又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有古卷作「我們」)的喜樂充足。】這「喜樂」不僅指得救的喜樂,更是指因生命的交通而帶來的喜樂,而且是滿足的喜樂。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與信徒有生命的相交,更要每天與神相交,這樣就能達到使徒將這些話寫給我們的目的,使我們的喜樂充足!阿們!
「創25: 1-34」「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在創世紀第二十五章中記載了,亞伯拉罕的晚年,包括他的再婚及逝世,還有以撒的後代。這裡說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別處聖經稱她為「妾」(代上1: 32),所以她在神面前的地位不能與撒拉相題並論。「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基土拉的後代也是阿拉伯各族的祖先,他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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