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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你同住的外邦人就是你的喪門星=你苦難的來源,他們是你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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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克蘭華人旅館 發表於 2022-11-29 16:53 來自手機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烏克蘭華人旅館 於 2022-11-29 18:07 編輯

與你同住的外邦人就是你的喪門星=你苦難的來源,他們是你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                  

經文: 倘若你們不趕出那地的居民,所容留的居民就必作你們眼中的刺,肋下的荊棘,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而且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也必照樣待你們。」

(民數記 33:55-56 和合本)

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 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
(約書亞記 23:13 和合本)

我要定你的境界,從紅海直到非利士海,又從曠野直到大河。我要將那地的居民交在你手中,你要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你若侍奉他們的神,這必成為你的網羅。」
(出埃及記 23:31-33 和合本)

他們不照耶和華所吩咐的
滅絕外邦人,
反與他們混雜相合,
學習他們的行為,
侍奉他們的偶像,
這就成了自己的網羅,
(詩篇 106:34-36 和合本)     

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加: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馬太福音 19:29 和合本)

【路14:26】[和合本]「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愛我勝過愛」原文作「恨」);
[原文直譯]若有人[見注]到我這裡來,而不恨❤️自己的(那)父和(那)母與(那)妻子以及(那些)兒女並(那些)兄弟與(那些)姐妹,並且也不恨自己的(那)魂(生命),就不能作[或:成為]我的門徒。

總結:凡是沒有趕出所有外邦人,與他們同住的信徒,信神也白信,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他們也必在你們所住的地上擾害你們。而且注意下面句話: 我素常有意怎樣待他們,也必照樣待你們。」而且神讓你趕的時候,你不趕,神必不再將他們趕走,直至我們滅亡=失去救恩。

經文∶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 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 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就如 神曾說:
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
在他們中間來往;
我要作他們的 神;
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又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與他們分別;
不要沾不潔凈的物,我就收納你們。
我要作你們的父;
你們要作我的兒女。
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哥林多后書 6:14-18 和合本)

總結∶你經常非常倒霉,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神這樣對待你,思考一下,你有沒有與不信神的人同住在一起?神應許怎樣待他,則怎樣待你!他不是神的兒女,是神的敵人,是遠離神祝福的人!他就是你苦難的源頭,換句話說就是你的喪門星!經文∶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反輕棄我一切的勸戒,不肯受我的責備。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因為,你們恨惡知識,不喜愛敬畏耶和華,不聽我的勸戒,藐視我一切的責備,所以必吃自結的果子,充滿自設的計謀。愚昧人背道,必殺己身;愚頑人安逸,必害己命。惟有聽從我的,必安然居住,得享安靜,不怕災禍。(箴言 1:24-33 和合本)
總結∶很可能你已經給同住的外邦人傳過福音,但是他們藐視福音而不信,上面的經文,請仔細閱讀,神會怎樣待他,如果你堅持與他們同住,則也一定會這樣待你,素常的近義詞是常常。

請仔細閱讀上面的林后6∶14-18 :,在你的分別工作沒完成之前,你還不是上帝的兒女。這分別有三個層面的,1. 從思想意識上,(信的人活著就是基督,不信的人活著就是撒旦=他們裡邊住著魔鬼(見」 認出神和魔鬼來「)     2. 從財產,金錢和物質上的分開,3. 從居住處所上。見經文: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使徒行傳 2:44-46 和合本)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使徒行傳 4:32,34-35 和合本)

總結: 只有信的人都在一處,與不信的人要分開。請仔細思考一下:信的人與不信的原生家庭成員混雜相合,同住一起,凡物公用,財產共有,與信的家人分開住,財產也分開,這符不不合聖經。信的人與不信的人世界觀和價值觀,以及對財富的態度都完全不同,絕對不能同心合意。只有重生的新家庭,家人之間才能真正地彼此相愛,同心合意,才能平安。
     
現在我們思考一下神為什麼不讓我們與外邦人同住,因為近朱則赤,近墨則黑;信徒與外邦人同住,會不自覺地信仰模糊,而背叛神,記住與你同住的外邦人裡邊住的是殺人的魔鬼, 見經文∶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彼得前書 5:8 和合本)
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箴言 13:20 和合本)
總結∶與外邦人同住你100%會倒霉,而且還是倒大霉!!!注意!如果你與他們不同住,但是從心理上和財產上是共同的,則與同住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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