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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18)我知誰掌管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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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jiale 發表於 2021-8-9 02:0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岳母是基督徒家庭出身的,聽說她年輕時有一次和同事出去,看見街頭有很多人在圍觀,就擠過去看。原來是算命的,沒想到那算命的說,「這兒有基督徒嗎?請離開一下,有基督徒在旁邊我就算不準。」 還有一次有人把我岳母的生辰拿給一個算命先生去算,算命先生說這個他算不出來。原來基督徒的命屬於造物主,不隸屬於三界五行之中。

有人以為聖經宣揚迷信,但其實聖經反對迷信,《申命記》說:
18:9 你 到 了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之 地 , 那 些 國 民 所 行 可 憎 惡 的 事 , 你 不 可 學 著 行 。
18:10 你 們 中 間 不 可 有 人 使 兒 女 經 火 , 也 不 可 有 占 卜 的 , 觀 兆 的 , 用 法 術 的 , 行 邪 術 的 ,
18:11 用 迷 術 的 , 交 鬼 的 , 行 巫 術 的 , 過 陰 的 。
18:12 凡 行 這 些 事 的 都 為 耶 和 華 所 憎 惡 。 因 那 些 國 民 行 這 可 憎 惡 的 事 , 所 以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將 他 們 從 你 面 前 趕 出 。
18:13 你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面 前 作 完 全 人 。
18:14 因 你 所 要 趕 出 的 那 些 國 民 都 聽 信 觀 兆 的 和 占 卜 的 , 至 於 你 ,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從 來 不 許 你 這 樣 行。

除了反對算命,聖經還反對各種迷信。根據懂原文的解經家Rashi記載[1],申18:10節的「觀兆的」meonein可以包括選擇一個「幸運時間」,「用法術的」menacheish可以包括相信「預兆」,如麵包從嘴裡掉出來了,一隻鹿跑過去了,一個手杖掉下來了,等等的各種迷信。

這裡有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信徒為未來打算可以嗎?

*準備做飯,需要對客人的數目, 飯量,口味有個預估。

*準備出行,需要我們對天氣和路況有個預估。

*養老金的投資,需要我們對未來經濟走向有個預估。

*到新的地方講道,需要對聽眾的興趣,背景有個預估。

我的答案是,基督徒是需要為未來打算的,但是要注意:

1.不要用造物主不喜歡的方式,比如迷信選那一天去面試日子更加吉利。(除非選這日子是和面試本身有關的,比如將近節日可能大家心情更愉快。)

2. 對未來的評估,有很多其他的方式聖經並不反對,相反可能是人應盡的本分。在聖經里,有通過祭司用「烏陵土明」求問造物主(出28:30)的方式預估未來。我想到這個是受申18:13里的一個關鍵詞「完全」的啟發,「土明」tumim和申18:13節的「完全」tamim在希伯來語原文寫法一樣,都是תמים:

「你 要 在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面 前 作 完 全 人。」
תמים תהיה עם ה׳ אלוקיך

這五個詞可翻譯成:
「與造物主禰的神在一起,你要完全」;
因為未來為超越時態的造物主所掌管[2,3]。

3. 現在找不到烏陵土明了,但造物主自己足夠。我想到這一點,是受「完全」這個關鍵詞所指向的另一處經文的暗示:(創17:1)「亞 伯 蘭 年 九 十 九 歲 的 時 候 , 耶 和 華 向 他 顯 現 , 對 他 說 , 我 是 全 能 的 神 。 你 當 在 我 面 前 作 完 全 人 תמים」,
אני קל ש-די, התהלך לפני והיה תמים.
(這可譯作:
造物主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足夠的神,你要在我面前行走,要完全。

這句經文對我的暗示是:不能」完全」知道未來的信徒仍然可以「完全」תמים tamim,因為造物主自己「足夠」(和合本所譯的「全能」,在原文ש-די可表示「足夠的那一位」(見Rashi創17:1,[1])。

4. 人即使沒有被允許預測到全部的未來,但還是要盡自己的本分。主沒讓我們能知道全部的未來,可能是為了讓我們學習與祂同行,與祂同工。(這些可參考前面兩節經文中我所翻譯的「在我面前行走」, 和"與...在一起」。)

5. 信徒先盡了本分,就可以把其餘的不確定性交在主手裡,因為主愛我們,主掌管未來。這有點像一首詩歌里所說的,我不知明天將如何,但我知誰掌管明天,我也知誰牽我手。
(前面所引用的申18:13提到了「造物主,你的神」, 祂不但超越時態,掌管未來,而且祂是「你」的神,不是無情的客觀規律。所以你可以放心信靠祂。你對未來的掌控再不完全,「與」祂「在一起」,就能「完全」。)

以下是我對基督徒應付未來的一些具體建議:

1. 人不能確定未來的時候,可以為多種可能性考慮,例如摩西安排以色列人分地的方式,考慮了河東支派會不會願意過河的兩種可能性(民32:29,30)。

2. 造物主可能會通過關閉其他的道路,讓你知道走向何方(如民20:21,以東不讓以色列直接過境去迦南)。

3. 更常見的情況是:在主的原則範圍內,你自己有多個選擇都是被允許的。這時往往行事討主喜悅比具體作哪個選擇更重要(如創13,亞伯拉罕讓羅得先選一邊牧場)。

4. 人常常不知道長遠路程,但可求主一步一步帶領(如創12,亞伯拉罕出吾爾時並不知道目的地)。

5. 比知道未來更重要的是尋求主的帶領,而尋求祂的帶領之前先要信靠祂。

願你與掌握未來的主你的神同行,經歷祂的奇妙。

(本文原型筆者曾用於恩典團契查經)

參考資料
[1] Pentateuch with Rashi's commentary by M. Rosenbaum and A.M. Silbermann

[2]Mi Yodeya, Is the name of God simply a third person form of to be?

[3]David Tav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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