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評議期最後一天,如何反對移民局的F1新規?

[複製鏈接]

60

主題

60

帖子

1323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32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songmenglaw 發表於 2020-10-26 16:4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0月26日是移民局新規草案公眾評議期最後一天,關於限制學生身份F1,以及J1和I身份在美停留時間的。孟小潔律師在這裡提醒,還沒有提交意見的同學,一定要抓緊時間提交自己的評論。

這個草案是在9月25日發布的,由於發布后,移民局陸續又發布了多個重磅炸彈,包括影響H1B的兩個規定、移民規費的調整、公共福利的政策實施、擔保人的新規草案等等,導致F1草案的熱度很快被掩蓋了過去。但是這個F1規定如果一旦實施,對於學生造成的影響和不便,是非常巨大的。所以,一定要儘力阻止它生效。

有很多學生可能有疑問,表示自己也願意評論,但是到底該說什麼?是否有模版?也有學生抱有懷疑態度,質疑自己的評論到底有沒有意義,如果政府一意孤行還是打算實施這項政策怎麼辦?孟小潔律師在此趁著這評議期的尾巴,來給大家解答一下疑惑。

01
為什麼2-4年的F1停留限制要不得?


法規草案的一個最大變化,是對於原來停留時間為D/S的F/J身份的學生學者,設置了一個2年或4年的停留時間的上限。原來的D/S其實並不是無限的時間,而是項目的I-20或者DS-2019到什麼時候,就可以停留到什麼時候。轉學或者升學,不需要跟移民局遞交申請,只要新舊學校交接簽發新的I-20即可。

而新的規定下,學生身份在美國停留的時間,為項目到期之日或者4年(部分情況下是2年),哪個在先以哪個為準。如果到了上限到了還要繼續留在美國怎麼辦?那麼就必須要向移民局遞交延期申請,也就是I-539申請。

乍看之下好像不是什麼大事兒 ,就是多交一個申請多付些錢唄。但是,這並不僅僅是錢的問題,而是增加多一道政府審核,就增加了身份的不確定性。而且這筆錢,可能比想象的要多很多。下文會細說。

最直接受害的應當就是PhD學生了。大部分情況下,PhD不能在4年內完成學業。以往的統計報告顯示,在美國的博士,平均需要5.8年的時間完成PhD的學業。[1]也就是說,PhD學生,大概率要在最後一兩年的學業時,去向移民局申請身份延期。而如果延期被拒絕,那麼就沒有身份了。想想就覺得,這個規定對PhD學生太不友好了。如果真的最後一年要畢業出成果的時候,因為身份問題被迫離開,那麼不僅是個人的損失,也是這個學校的損失。

問題更大的還不僅僅有4年的上限。有些更慘的情況,上限只有2年,也就是每2年就要續一次身份。如果真的是這種情況的,那麼就等於連個本科都不能踏踏實實地讀。有2年停留期限制的情況是:
•        來自被美國國務院列為支持恐怖主義國家的學生。這裡主要是伊朗、敘利亞、蘇丹。
•        來自逾期滯留率超過10%國家的學生。這裡主要以非洲國家和中東國家為主。
•        因為美國國家利益考慮。這條模糊不清而主觀性極強的規定,在目前的國際形勢下,很有可能最後對中國學生不利。在這次的草案中,國土安全部並未澄清什麼是因為美國國家利益考慮的情形,唯一列舉的例子是,比如赴美做核研究的。國土安全部表示最終規定發布的時候,會進一步澄清相關規定。結合之前美國國務院企圖限制中國留學生的動作,孟小潔律師提醒大家要格外注意這一條。之前的規定分析,請見《5.29川普禁令:中國留學生終將成大選炮灰嗎?》
•        所在學校沒有認證的。
•        學校沒有參與E-verify的。

目前申請延期的費用是455美金,處理時間以Vermont中心的相關數據為例,是5-7個月。移民局的這個草案表示,如果原來的身份到期了,延期申請還在處理的,那麼CPT和OPT這類學期中的工作許可就要暫停掉了。

之前有些文章指出說,這個新規定可能會導致OPT審批過慢。其實現在OPT的工卡已經很慢了,但是審批慢的情況可能會得到緩解,前提是,得加錢。

國會在十月份已經通過了法案,允許移民局提高加急費用並且新增加急的種類。法案才過,移民局就立馬把加急費用從1440美金,一夜之間漲到了2500美金。真的是一夜之間,10月16日周五發布的規定,後面的周一10月19日就直接生效了。

國會的法案中有提到包括轉換身份和工卡,以後也可以加急,不過截止到目前發文時間,移民局還沒有公布細則。假設之後移民局開放加急,根據國會之前的明細,F1的身份轉換加急是1750美金,EAD卡的加急費用上至1500美金。如果申請OPT等不及要加急的話,在新規下,那就是410(基本申請費)+455+1750+1500=4115美金。STEM的話,申請兩次,那就是翻倍。是一筆非常可觀的費用了。

02
如何給出有意義的評論?


說到這裡,大家可能已經很想知道如何在最後一天去評論了。問題是,去哪兒評?怎麼評?

網上遞交評論的鏈接是:https://www.federalregister.gov/ ... igrant#open-comment

很多同學會問,有沒有模版?模版不是不可以,只是如果都是一個樣的模版,那麼其實效果比較有限。最好大家都從各自切身利益的角度,現身說法比較好。這裡提供幾個方面,供大家參考。

首先,提醒大家一下,這個規定並非一無是處。所以反對的時候,請不要直接說全部否定。這次草案中,有一個非常好的規定,那就是主張延長Cap Gap的時間。不了解Cap Gap的同學,可以參考下這篇文章《從F1到H1B, 不知道CAP GAP怎麼行》

目前的Cap Gap最多只能到9月30日。由於移民局審理拖延,經常在10月1日前審不完,加上目前H1B抽籤發生變化,可能有第二輪抽籤,所以延長Cap Gap到財政年度的結束3月31日是很有必要的。這一點需要支持。

剩下的其他的都是要反對的,主要幾點是:

•        國土安全部要防止F/J身份的濫用,完全不需要通過限制所有人停留時間的方式,完全可以考慮別的方式。國土安全部有SEVIS系統很久了,掌握了大量F/J的數據,完全可以通過數據分析,針對有可能濫用的人發出通知。比如8月18號已經開始實施的,通過監測SEVIS加強OPT執法。而要求所有人遞交延期申請,浪費大家時間金錢的同時,也讓已經不堪重負的移民局審案壓力更大,審理時間更沒有保障。
•        即使有時間限制,也不應該強行定在4年,更不應該把部分人群單獨挑出來縮短到2年。這在美國是史無前例的。沒有任何一種其他的身份類型,對特定國家的人在美國的停留時間做區別對待。而且這在實際操作中也沒有必要。大家入境前都剛剛向美國領事館申請了簽證,所有提到的這些逾期滯留率、美國國家利益,在簽證審批的時候,都已經考慮過了。在入境的時候,讓邊境官再查一次,沒有必要,也無謂增加邊境的工作量。此外,美國國家利益考慮這一條過於模糊。合法停留期的具體日期直接決定了非法滯留從什麼時候開始,需要更大的確定性。
•        草案中還提到說,F1身份接受后的60天寬限期太長。別的身份都只有10天,為什麼F1要60天。對於這一點,希望各位同學們可以從自身角度出發,說明學生學業項目結束后,需要時間參加畢業典禮,慶祝畢業等,這點和其他身份不同。
•        國土安全部的草案主旨,是要打擊F/J身份的濫用,還引用數據說,從2003到2019年,就有29000名學生使用F身份超過10年,言下之意,很多人都在濫用身份。首先,要糾正移民局,很多人如果從高中,或者本科讀起,到碩士或者博士就會超過10年。另外,每年在美國讀書的國際留學生就是以百萬計,讓幾百萬人為了可能不到1%的濫用率去耗費公共資源,沒有必要。也可以藉此機會表明自己和身邊的國際學生,都很遵守移民法律。

03
公眾評論真的有用嗎?法規真的會生效嗎?


很多朋友好奇,公眾評論真的有用嗎?孟小潔律師在這裡告訴大家,有用。用處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首先,如果反對聲音很大,並且反對的理由很充分,有些法規就會被擱置,不進行到最終發布這一步了。當然,對於這屆政府而言,這種可能性比較小。

其次,經過公眾評議后,即使政府仍然決定發布,那麼也需要在最終版本發布的時候,一一回應評議期的每一條評議內容。很多時候,政府發布最終版本的內容,會吸收公眾意見,和之前的版本有變化。比如,之前2018年底國土安全部發布H1B抽籤規則草案的時候,孟小潔律師和其他組織,就曾在評論里質疑Staggered Filing Window不合理,移民局在最終版里,就說明刪除了這個設計,把遞件窗口統一定在4月到6月。[2]

再次,如果法規最後公布並將要生效,但是有組織或者個人起訴到法院,那麼這些評議的內容也會成為法官判決時候的參考依據。以目前這個F1規定在美國高校界遭到強烈反對的勢頭來看,即使推出,應當也會立即遭遇起訴。如果是這樣,那麼評議的作用又能體現出來了。最近本來預計要在10月2日開始生效的上調移民申請費用的規定,就被法院叫停了。而法官在說明叫停理由中,就提到,政府在最終稿發布的回復中,沒有回應評議裡面提出的一些合理質疑。[3]

04
最後的提醒:SEVIS的記錄更新


希望學生身份的各位同學們,能夠多多參與到這次和自己直接相關的政策環節,也藉此機會體驗一下美國的行政立法過程。另外,孟小潔律師也提醒各位同學,在OPT期間,一定要記得及時在SEVIS系統中更新自己的信息,包括住址。目前移民局對於OPT的執法方式有改變,想了解這方面詳情的同學,可以參考我們的文章:The Concerning Prospect of USCIS/ICE Coordination on OPT Law Enforcement。[4]


本文版權屬於洛杉磯宋和孟律師事務所(www.songmenglaw.com)。如需轉載,請在文章開頭處用以下格式清晰註明原作者和出處,違者必究:
原作者:孟小潔律師
出處:www.songmenglaw.com
文中內容,僅限於一般情況的討論,並非法律意見。如有個別案件問題,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如果您想對您的情況進行評估,請發送郵件至info@songmenglaw.com,電話626-339-9363(美國);大陸地區可以撥打電話號碼950-4043-7115,享受中國本地話費,直通美國辦公室。孟小潔律師是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伙人之一,經驗豐富、辦案嚴謹的。宋和孟律師事務所致力於服務通過技能、投資等移民美國的專業人士,關注在美亞裔社區的權益。本所公眾號「閑話移民」,分享美國移民法律乾貨,探討中美文化差異,歡迎關注xianhua_immigration。

[1]https://www.usnews.com/education/best-graduate-schools/articles/2019-08-12/how-long-does-it-take-to-get-a-phd-degree-and-should-you-get-one#:~:text=degree%2C%20since%20Ph.-,D.,their%20program%20was%205.8%20years.
[2]https://songmenglaw.com/dhss-proposed-registration-requirement-for-h-1b-petitions-and-its-potential-adverse-impact-on-u-s-employers-and-prospective-h-1b-employees/
[3]https://www.forbes.com/sites/stuartanderson/2020/09/30/judge-blocks-uscis-fee-increases-heres-why-it-happened/#5b7cb4aa583a
[4]https://songmenglaw.com/the-concerning-prospect-of-uscis-ice-coordination-on-opt-law-enforcement-by-xiaojie-marta-meng-alex-kim/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4 10:10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