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香港暴動背後是中國拔掉中情局最大海外據點的中美諜戰較量

[複製鏈接]

8500

主題

8690

帖子

6萬

積分

貝殼光輝歲月

Rank: 6Rank: 6

積分
65447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yongbing1993 發表於 2019-6-18 20: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香港暴動背後是中國拔掉中情局最大海外據點的中美諜戰較量



新華社香港6月15日報道,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日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已於當天致函立法會主席,收回就條例草案恢復二讀辯論預告,即立法會大會就處理條例草案工作將暫停,直至特區政府完成溝通解說和聆聽意見為止。她強調,特區政府將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做更多解說和聆聽更多不同的意見,以開放態度全面聆聽社會對於條例草案的意見。

  連日來,香港政府原定於今年7月前完成的《逃犯條例》修改草案審議,引來香港反對派連番發動遊行示威阻撓,甚至有釀成「暴力衝突風險」,目前香港政府已經將遊行示威定性為暴動,中國政府也表態支持香港政府完成的《逃犯條例》修改。本次林鄭月娥宣布暫緩修訂被很多人解讀為港府的讓步妥協,但實際上林鄭月娥是在與南下負責港澳事務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港澳協調小組組長韓正商討以後做出的決定。香港政府的此番決定,一方面是希望有關《逃犯條例》修改能夠回歸理性,更多聽取香港民意,並非是撤回條例草案,體現了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對香港的極度負責與責任;另一方面,以退為進,讓大家看清楚退潮後到底是誰在裸泳,對這批人怎麼處置可以拭目以待。至於修訂逃犯條例,則最終勢在必行,可以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有利於香港長治久安。

香港問題也成為很多讀者最關心的問題,要深入了解本次事件背後的真相,就必須首先了解觸發事件的《逃犯條例》,這個法案全稱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簡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或《逃犯條例》、《送中條例》、《引渡條例》。這次的修訂案做了兩條關鍵修改,一是取消了引渡地理限制,香港方面可以用「專案」一類的一次性的協議,把居於香港土地上的疑犯引渡到中國大陸、台灣以及澳門。該條例在香港回歸前就已經存在,這次只是增修,之前條例只與20個國外司法管轄區簽有移交逃犯的引渡條例,這次是把中國大陸、台灣、澳門加進去。第二項修改其實是改動《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簡稱刑事協助條例),就是香港執法部門可以接受其他國家、地區的要求,在香港開展搜查活動,凍結疑犯財產,把證據移交給提出要求的國家,用於他們的司法審判。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原計劃於6月12號會在立法院進行二讀,在這個程序里,議員可以在辯論環節發表意見,也可以提出修正案,然後表決是否進入三讀。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進入三讀環節,這是最後一個表決環節,通過以後在香港立法院的程序就算完結,再經過一些沒懸念的行政程序就能夠成為法律了。香港的泛民主派由於失去了否決提案所需要的足夠票數,所以此議案在立法院中要強推是完全可以通過並成為法律的。於是港獨阻撓通過唯一的辦法就只有煽動民粹主義並發動大規模遊行示威甚至製造騷亂,以民意挾持那些非泛民主派議員,讓這些議員意識到如果支持這個條例,就會導致自己在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可能因失去民意而敗選,從而轉變態度不支持這個條例通過。這樣的事情在香港立法院曾經發生過,比如2003年發生的香港自由黨對「23條立法」的臨陣倒戈導致23條立法失敗。目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與中央協調以後暫緩條例二讀,就是要最大限度對香港市民宣傳《逃犯條例》修訂,分化瓦解港獨勢力對市民的誤導和裹挾,最大限度爭取民意,而並非撤回條例草案。

那麼,這些港獨勢力又是如何煽動、誤導香港民眾的呢?港獨鼓吹大陸在這次修法中要達到的目的是:今後中國政府提出某人在我們這兒犯罪了,人在你們香港,你們就把人抓了給我送來吧,這樣一來,以後大陸想抓哪個香港人就抓哪個香港人,而且該條例草案針對逃犯,那麼過去在大陸犯下行賄等商業罪的人將被追溯,間接導致外商資本從香港撤離,危害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同時,港獨分子還宣揚,香港目前只對20個人權和司法級別與香港等高的國家引渡,中國內地在人權和法治上根本與香港不對等。

香港民粹分子以最大惡意揣測大陸,編造此類謠言連基本邏輯常識都沒有。理由如下:

首先,增修條例草案明確規定只適用於移交必須是37種國際公認刑事犯罪,且刑期都在7年或以上的罪犯。增修條例草案規定「八不移交」,明確說明移交的罪犯不涉及與言論相關的行為,即不涉及新聞、言論、學術、出版等方面行為。八不移交原則下《逃犯條例》涵蓋的46項罪行類別中,只有37項適用於日後的個案方式移交安排,即有9類罪行被剔除,包括與破產法、公司法、證券及期貨交易相關的罪行和侵犯知識產權、環境污染、非法使用計算機等;同時罪犯還必須要特區法院和特首雙方批准才能實施移交。從哪裡看出大陸想抓誰就抓誰?

其次,以追溯賄賂商業犯罪為由製造恐慌、販賣焦慮,難道香港人在香港行賄公務人員會被廉政公署ICAC調查,在大陸就可以不用受到法律制裁?難道在大陸犯罪逃到香港就可以不受懲罰就是理所應當?是不是以後中國政府也可以鼓勵民眾在香港殺人放火然後拒絕移交罪犯呢?實際上,香港回歸以後,大陸向香港政府移交了300多名港籍罪犯。中國一直力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絕不姑息縱容,反而是香港卻事實成為了罪犯天堂,是不是很諷刺?實際上,香港民粹分子真正想要的是在大陸為所欲為又不受懲罰的治外法權,冒昧問下這些民粹分子,治外法權新中國建立的時候就已經被消滅了,想跟著你們的洋主子復辟治外法權,請先打敗中國人民解放軍再來撒野,你們有這個能力和膽子嗎?

第三,「大陸法治和人權與香港不對等,香港只對美國、法國這些法治和人權紀錄好的國家移交罪犯」,這句話就更可笑了,當年斯諾登揭露美國政府見不得人的骯髒秘密,美國政府全球追殺斯諾登,請問美國政府講人權嗎?美國人口不到全球5%,卻關押著全世界25%的罪犯,監獄人滿為患,請問美國政府講的哪門子人權?華為高管孟晚舟直到現在還被扣留加拿大,而美國根本拿不出證據,請問加拿大、美國講的哪門子人權?法國黃背心運動,舉國上下生活在這些民粹分子的打砸搶陰影之下,請問法國講的哪門子人權?中國歡迎一切來華交流合作並遵守中國法律的外國人士,請問你們不在中國違法犯罪,中國會故意去扣留你們嗎?不做虧心事,你慌什麼?

第四,港獨民粹分子說「這樣會導致資本從香港撤離影響香港經濟」同樣可笑,按照你們的理論,法治和人權不合格的大陸為什麼每年吸納的國際直接投資總是居於世界第一呢?按照你們的邏輯,中國應該是世界上法治和人權狀況最優秀的國家啊?你們為什麼沒膽子承認呢?

所以說,《逃犯條例》修訂並不影響香港本地市民,反而有利於打擊逃犯,維護普通市民人身財產安全,這一次在整個暴動事件中跳的最高就是這些造謠的香港民粹分子,只有他們這些本身就想幹壞事的人才害怕《逃犯條例》修訂。香港《東方日報》4月1日稱,只看這次示威打頭陣的3個人,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他們分別是綽號「漢奸黎」的黎智英、綽號「李漢奸」的李柱銘以及「政治主教」陳日君,無一不是「戴罪之身」,他們妄稱修例比23條立法更可怕,不過只是危言聳聽的自我掩護。有人當場質問黎智英,是否害怕被送到內地,這話正好暴擊他及其操縱下「反中亂港」集團的軟肋。

實際上,這次港獨民粹分子挑動香港暴動是直接與境外勢力相勾結,由美國中央情報局在暗中指揮,而台灣情報部門和台獨勢力也參與其中,兩股勢力再次合流聯手製造的。那麼,這一次美國為何要如此積極地插手香港事務呢?很多分析認為,這是美國為了打擊香港經濟,直接威脅中國政府。可實際上,從香港回歸以後,美國在內的西方國家就從未停止過干涉香港事務,利用港獨打擊中國的戰略也從未改變,這只是長期原因,並非他們為何此時對香港下重手的直接原因,而且無法解釋《逃犯條例》修訂具體在什麼地方傷害到了美國利益,
毛澤東熱為何持續升溫、經久不衰、日臻醇厚?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不可忽視,這就是毛澤東是有史以來最為廉潔、最為清正、最為公正、最為無私的歷史偉人之一,其偉大人格感天動地,驚神泣鬼,甚至讓他的勁敵都佩服的五體投地,使其歷史地位和影響,隨著時間推移,日久彌新,越來越高,正所謂「公者千古,私者一時」。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5 09:0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