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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名嘴赴瑞士安樂死:安樂死沒你想的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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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talk 發表於 2019-3-4 20: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名嘴、體育主播傅達仁因晚年罹患胰腺癌,痛苦不堪,選擇在瑞士安樂死。近日,他的臨終畫面曝光,家人陪伴左右,喝葯后他倒在兒子懷裡。安樂死這一話題隨即引發熱議。有人說求生是本能,沒多少人願意被安樂死,但也有人覺得安樂死給了生命最後的尊重,應該合法化。

個別安樂死合法的國家,也走得步履蹣跚

安樂死的爭議指向的兩大終極問題:一,人有無權利,在不可逆走向死亡,且承受著難以忍受的病痛折磨的時候,決斷自己的生死;二,在此種情況下,他人能否對該患者的自願死亡提供協助?由於這牽涉到醫學、倫理、法律等諸多方面的問題,歷來頗有爭議。

在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公民生命的「自我終結權」都不被法律認可。以傅達仁為例,他高調赴瑞士安樂死,本來是希望在中國台灣掀起「一場風潮」,但網民更多的是把他的安樂死視為個人行為,相關消息主要出現在娛樂和社會版面,行政部門也沒有因為傅達仁的高知名度改變對安樂死的立場。
目前,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全世界也只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等屈指可數的幾個,且就「試水」的實踐情況來說,安樂死合法化之路,也是走得步履蹣跚,物議諸多。

以世界上第一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荷蘭為例,儘管對實施安樂死進行了嚴格規定,要求必須滿足諸多條件,但由於安樂死是由醫生實施,首先就違背了醫生救死扶傷而非致人死傷的天職,經不住來自職業倫理層面的拷問。即使在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和地區,仍有很多醫生不願意為病人實施安樂死。
安樂死的問題不止於此。一直對安樂死保持關注的西奧·布爾教授認為,在荷蘭安樂死的人數不斷上升,有被濫用的趨勢——「正成為癌症病人治療過程中的一項內定模式」。

去年11月,一位腦退化老婦人在執行安樂死過程中反抗醫生,事後執行安樂死的女醫生受到荷蘭公共檢察官的起訴,被指沒搞清楚該患者是否一心求死,因此有「越界」嫌疑。

瑞士的情況要好一些。實施安樂死是由兩家獨立的專設輔助自殺機構進行,而非由醫療機構或醫生進行。同時,實施安樂死時,也必須有警察在場進行監督。但這種方式,也沒有多少國家願意嘗試。

考慮到文化傳統和社會背景,我國不具備安樂死合法化的現實條件

關於安樂死,我國也早有討論。早在1988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安樂死合法化的議案。2017年,全國人大代表、浙江溫州醫科大學眼視光學院院長瞿佳又提出議案——《關於推進中國安樂死合法化的建議》,並稱曾過一項調查,75%以上普通公眾支持安樂死合法化,醫務人員對安樂死以及安樂死合法化的支持率超過95%,但安樂死合法化的推動,迄無實質進展,原因為何?

除了醫學、倫理、法律等方面的爭議,我國的文化傳統也是安樂死合法化的制約。數千年的「孝文化」傳統,社會是以家庭、家族為本位,而非張揚個人權利。說白了,就是想要安樂死的病患,自己說了不算。我們常見的場景是,只要有人罹患重症諸如要做手術之類的,有什麼事都是醫生和家屬商量,比如手術同意書之類,也往往是家屬簽字。似乎有什麼事都是醫院、醫生和家屬之間的事,倒沒了作為當事人的病患什麼事。

在病人罹患絕症的情況下,我們也常見兩種極端情況。一種是,哪怕病人患的是不治之症,必將不可逆的走向死亡,哪怕讓病人身上插滿管子,承受生不如死的病痛折磨,家屬也要傾盡全力救治,哪怕債台高築。患病的走得痛苦,活著的,也活得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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