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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手殺人省部級「老虎」的老下屬落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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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不吃肉 發表於 2018-10-30 08: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0月29日,內蒙古政法系統再有一人落馬——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杜寶君此人長期在內蒙古公安廳工作。曾擔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和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

  在公安廳工作時,他的上級是新中國成立后首個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趙黎平,在呼市工作時,他曾和「呼格吉勒圖案」專案組組長馮志明是同事。

  曾是趙黎平下屬

  杜寶君早年曾是名教師。
  1979年7月至1981年10月,杜寶君在哲盟科左後旗一中當教師,當了兩年教師后杜寶君從軍,到內蒙古邊防總隊當戰士,之後歷任武警呼和浩特警犬基地戰士,公安部瀋陽警犬基地學員,武警內蒙古警犬基地輔導員、教員、區隊長等。

  1990年9月,杜寶君轉業,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從1990年9月至2009年1月,他在內蒙古公安廳工作了近19年,從五處警犬訓導科副科長、刑偵處警犬科科長做到了公安廳邪教犯罪防範偵察總隊副總隊長。

  在杜寶君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的前一個月(1990年8月),哲里木盟公安處的一位副處長也被調到了公安廳,這個人叫趙黎平,當時39歲,履新公安廳刑偵處副處長。

  趙黎平晉陞很快,1年後任刑偵處處長,又不到1年任公安廳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在辦公室主任的位子上不到2年,趙黎平於1994年2月成為內蒙古公安廳副廳長,任副廳長11年後(2005年3月)轉正。
  2009年1月,杜寶君赴包頭公安局任副局長,2011年12月任呼市公安局副局長,至今近7年。

  和杜寶君不同,馮志明長期在呼市公安系統工作。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所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後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

  時任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馮志明,便是「呼格專案組組長」。

  據媒體報道,馮志明領導偵破了「4·9女屍案」后,包括他在內的多位警官因「迅速破獲大案」獲集體二等功。

  2012年,馮志明被提拔為呼市公安局副局長,據《中國新聞周刊》此前報道,當時擔任內蒙古公安廳廳長的趙黎平,曾專門給他出過一份證明,證明馮志明與呼格案無關。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隨後,馮志明被帶走接受調查,成了「呼格案」啟動追責后,第一個被調查的人。

  沒幾個月(2015年3月20日),已經退休的趙黎平在赤峰市上演了一出亡命追殺的戲碼。兩聲槍響之後,他為自己「搶」下兩個名頭——十八大后落馬的第一百隻「老虎」、新中國成立后首個親手殺人的省部級官員。

  2016年10月18日,馮志明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貪污罪一審獲刑18年,一個月後趙黎平一審,因故意殺人罪、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非法儲存爆炸物罪被判處死刑,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趙黎平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期間,內蒙古的政法委書記叫邢雲(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

  今年10月25日,退休兩年的邢雲成了十九大后內蒙古的又一隻「老虎」。

  在邢雲擔任政法委書記期間,2010年4月,擔任興安盟委書記近4年的楊漢中履新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成了邢雲班子中的新成員,3年後,楊漢中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緩。

  法院認定,楊漢中自2000年至2012年在多個崗位上,單獨或夥同其妻子、弟弟、情婦、司機等人先後49次非法收受和索取19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037餘萬元、美元35萬元、澳元4萬元,其中索賄共計人民幣1320餘萬元、美元15萬元。

  據媒體報道,案發前,楊漢中個人和夥同其親屬、情婦已經收受、索要房產21處。這些房產分佈在內蒙古、北京、山東、廣東、海南5個省份,總建築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房屋價值或房屋變現款總額達2289.2萬元,占其受賄總額的56.7%。法院認為,「楊漢中有檢舉他人違紀線索的立功情節,可以對其從輕處罰」。

  說回邢雲。

  和已經被執行死刑的趙黎平不同,邢雲並不是長期在政法系統工作,公開資料顯示,他曾擔任過包頭市委書記。

  政知君注意到,從2001年12月至2010年4月,包頭市先後迎來兩位一把手——邢雲和莫建成。

  今年以來,多位曾經在包頭工作過的官員落馬:

  5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廳長付萬惠落馬,他是1976年從包頭市公安局起步的,2001年4月至2003年8月任包頭市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

  7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經信委原副主任崔臣落馬,公開資料顯示,2002年4月至2010年5月,崔臣在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工作,先後擔任副總經理、董事長等。

  在邢雲落馬一天後,10月26日,包頭市原副市長路智落馬。

  公開資料顯示,路智長期在包頭市工作,早年長期在包頭市規劃土地管理局工作,2002年4月任包頭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2003年8月轉正,之後又擔任包頭市九原區政府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2014年10月任包頭市副市長。

  而文章開頭提到的杜寶君,也在包頭工作過,他曾在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的位子上工作了3年,當時的包頭市委書記便是莫建成。

  2018年9月12日,莫建成一審開庭,檢方指控:

  自2000年至2017年,莫建成在通遼市委副書記、通遼市副市長、市長、通遼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江西省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江西省副省長、江西省委副書記、中央紀委駐財政部紀檢組組長、財政部黨組成員等多個崗位上斂財達425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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