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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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人不超過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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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朋友,香港人,為人明快,寫文章做學問也就乾淨利落,令人羨慕。
  
  有一次我經過香港,他請我吃飯,電話里他形容出地鐵后的相見地點,講得清楚明白,有如軍事地圖。
  
  「只約在地鐵是不行的,還得要說明出口。不然地鐵那麼大的範圍,一定跑錯,說明出口還不夠,每個大出口還分幾個小出口。」
  
  我聽他認真陳述,對自己平日的粗心大意不勝慚愧。
  
  他不單把空間形容得一清二楚,接著他又開始講時間:「我們約六點半見面,但世界上的事很難講,有時地鐵停電的事也不是不會發生。總之,你先到你等一下,我先到我等一下。但如果等了45分鐘還沒有出現,那就是發生不可抗拒的事情了。那時候,我們就各自想辦法自己去吃晚飯,誰也別等誰了。總之,在這個世界上無論為了什麼理由,都不能等人超過45分鐘以上。」
  
  那天,我們由於他清楚的敘述,所以在指定的時間見了面吃了飯。但我事後回味不已的,仍是他那番「約會學」。想起有位朋友和我講了個故事,也不知是不是她自己的:一對年輕的男孩和女孩,相約在圖書館見面,不料到時候空等了許久,彼此竟沒見到。年輕氣盛,兩個人也沒解釋什麼便輕易分手了。二十年後偶遇,早已是男婚友嫁。出於好奇,他們質問對方當年為何不赴約。答案很悲傷,原來他們一個在圖書館裡面等,一個在圖書館外面等。
  
  另外一個約會失誤的故事也相仿。按照美國人的習慣,如果寫11/12,就是指11月12日,而在英國的解讀法,指的是12月11日,一對異國戀人便因此而相失相誤了。
  
  這種故事,碰到我這位精確而深諳約會法則的香港朋友就可以避免發生。
  
  莊子的書中有位尾生,尾生與女子相約於橋下。女人不來,尾生大概是遵循那種「不見不散」的原則的人,便繼續等下去。不幸當日溪水暴漲,尾生抱著橋柱,活活淹死了。
  
  這種事,碰到我那位香港朋友,也可以逃過一劫。管你是天皇老子,45分鐘一過,他絕對走開,去找食物餵飽自己。這也好,減少我不少心理負擔,萬一我因事不能到(例如臨時昏倒住院),對方卻沒日沒夜一直苦等下去,那真是可怕的夢魘。
  
  不知道香港人中像我們朋友那麼精確的人多不多?我自己的觀察是港人比較具有「憂患意識」,懂得保護自己少吃虧。港人很早就進入商業社會,辦起事來歷歷分明。而且,似乎從英國人那裡學會了管理觀念,所以凡事井井有條。
  
  世上的人,似乎無論是誰,都不必在約會中等他到45分鐘以上。就算是情人,如無特殊理由也可以就此休矣。這位朋友用這麼簡單的數學就把一件麻煩的事了斷得如此清明,我不勝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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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熙 發表於 2018-8-24 11:11 | 只看該作者
等人不過45分鐘,挺有道理的,誠信,守時,我覺得這是作為一個人最起碼的素養,但等人往往也會因外界的一些其它因素而無法遵守,所以等人確實不宜超過4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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