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奇了怪了,李洪志要皈依起法律和宗教了?

[複製鏈接]

12

主題

21

帖子

160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160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萬物如初 發表於 2018-4-27 11:1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4月23日,法輪大法創始人兼職宇宙主佛李洪志發新經文了,不過真的是很短,主要就是告訴弟子法輪功「因此人類社會中為了符合常人法律,可以用宗教註冊,可以承認常人的定義為宗教團體」。核心就是,法律、宗教被李洪志承認和接受了。
之前,李洪志一再說:「我們不是宗教,但是常人會把我們當作宗教。」
之前,李洪志可是視常人社會法律如草芥:「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的限制人,封閉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內。」
對比之下,關鍵點是,以前李洪志堅決不承認法輪功是宗教,現在自己要弟子接受法輪功是宗教,還可以常人法律,作為宗教團體去註冊。這對一向以宇宙主佛自居、高高在法律之上、不願和宗教合流的李洪志來說,這可是自降身份、自降神份,這可不符合李洪志一貫的做派,這是奇了怪了。
仔細分析推測,李洪志這是意欲何為?
這是在拿宗教為自己謀利。從時間點上看,1999年的4月25日,在李洪志的蠱惑下,未經政府批准,發生了上萬名法輪弟子在中國中央政府駐地中南海圍堵的事件,引起中國政府的高度警惕,最終法輪功遭到法律制裁。在這個時間節點上,李洪志把法輪功定義為宗教,用意無非就是說中國政府取締法輪功就是宗教迫害,這在西方社會很容易博得同情甚至支持。但是李洪志不要忘了,自己可是多次說過,法輪功不是宗教,就是這次說法輪功是宗教,也是含含糊糊,藉助的是「常人的社會形式中卻統統歸為宗教」,那麼,法輪功到底是不是宗教?對李洪志來說不重要,如果承認法輪功是宗教對他有利那麼就是宗教,對他不利那麼就不是宗教,真是個滑頭,本該是啥就是啥這麼簡單的問題,被李洪志一說,弄得甚是玄乎。
再有一點,這是在拿法律為自己謀利。李洪志承認法輪功是宗教團體,這是李洪志謀求合法化的一個重要手段,說的很直白「為了符合常人法律」。李洪志向來不要求弟子用法律來規範言行:「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煉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為一個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來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既然看不起法律,如今又來利用法律,李洪志這是虛偽的不行不行的。
宗教、法律是李洪志看不起的兩個約束,現在又要拿起宗教、法律的幌子,難怪李洪志說的吞吞吐吐,這樣的行徑居然自稱宇宙主佛,李洪志可謂費盡心機。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5-11 23:31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