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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遠志明的同黨如何為自己辯解! ----評洪予健牧師致遠志明牧師、神州董事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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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遠志明的同黨如何為自己辯解!
----評洪予健牧師致遠志明牧師、神州董事公開信
http://7000christian.blogspot.hk/2017/06/blog-post.html

        華人「教會」名牧遠志明先生醜聞爆發好幾年了,幾乎以前和他同工過或正在同工的牧師們或同黨都還沉得出氣,雖然也還心不幹情不願,但這個醜聞的的確確是 神把他們這夥人拖在網際網路世界這個大戲台來公開露臉,如果他們現還在讀《聖經》的話,一定讀到過「…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只是《聖經》原意「我們」是指基督徒,這裡借來代指遠志明及其同黨,因為他們也自稱是基督徒。朋友,該你們表演了,吃瓜群眾都看到你們如何跟遠志明撇清關係,把醜聞處理乾淨后,還得繼續沿著《舊金山共識》鋪好的「和諧控制計劃」「傳道」,為黨為國為民為中華之崛起而立新功。

      我這樣說遠志明及其同黨,他們一定不服,他們自稱是牧師要立功也是為 神為 神的國立功呀,怎麼可能為別的什麼地上組織為地上國立功呢?我這樣說他們都快十年了,自從以遠志明為首的團伙在2008年大地震之後還強行發表《舊金山共識》后,我就這樣說了,當然不會有人服氣了,那些網上所謂的基督徒論壇不但不深入討論這個問題,反而封殺好奇質疑的一般吃瓜基督徒,他們這些牧師們當然更不服氣了,這不,洪「牧師」寫了這封公開信上台為自己辯解來了。

      洪某人的這封信我看了兩次,因實在是沒有興趣,第一次看了開頭半篇,第二次看了尾巴,我正寫的時候,也許再看一看。看了以後,我只能喝喝了,忽悠吃奶分不清左右手的小孩還行,騙基督徒門都沒有!這不,我就想到了本文的題目。《生命季刊》把這這封信吹捧得天上有地上無,只表明《生命季刊》吹捧他的人(誰呀?)連福音的門都沒摸到!遠某人的醜聞爆發后,我在微博上只看到一個人在反省自己的信仰,他說,遠的醜聞表明他離上帝還很遠,他言下之意他以前是遠的粉絲,信的是遠而不是上帝,雖然遠打的旗號是上帝的「牧師」。《生命季刊》吹捧該文的人,應向這個微博主人學習!

      以前《生命季刊》好歹還發表了雅各的《一位年輕傳道人寫給王永信等五位牧師的信》,雅各的這封信無論從文筆還是內容上都遠高於洪某人的公開信,卻沒看見吹捧它,大概是雅各的信在末尾提到了福音的實質「悔改」! 雅各說」 我們呼籲遠志明悔改的時候,我們自己本身也要悔改!悔改我們對於神的聖潔的不重視,悔改我們在聖經真理上的妥協!被耶穌基督寶血所買贖的弟兄姊妹們,讓我們一起悔改吧!借著禁食禱告,披麻蒙灰,不但是撕裂衣服,更加是撕裂心腸地來到聖潔的天父面前悔改吧!」(6個「悔改」重疊,很強烈).恰恰這夥人卻拒絕「悔改」,當然不會在意雅各的呼籲!

      《舊金山共識》發表將近十年了,他們在乎過基督徒們的呼籲和反對么?根本沒有!這不,報應來了, 神讓遠的醜聞爆發了,這是 神在擊打遠志明這個披著羊皮的狼,還是最無恥的色狼!(讚美主,我也想不到, 神隱藏了這樣一件事在前,實在是要高聲讚美主。狼的同夥們害怕的話,很簡單,「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耶穌,得永生!)
   
  洪當然是遠志明的《舊金山共識》屬「靈」同黨,這是他文章里自證的!一般吃瓜基督徒會認為遠的醜聞始於2014年的爆出,和《舊金山共識》沒5毛錢關係,風馬牛不相及,早發表了,除了本人,李大衛牧師,高約漢牧師、王英牧師、徐靜聽和我算什麼等少數人抵擋外,早就被吃瓜基督徒忘記啰(感興趣的人可在網上找,我實在沒有責任一口一口地嚼爛了再餵了),遠的醜聞和《舊金山共識》沒半元關係!是哈,沒關係,沒關係的話為什麼洪某在這封的只有天上有地上無的公開信里的偏要提它呢!並且是壓軸的最後!怪不怪?怪,雲南十八怪。

       引用洪的原文:「2008 年遠牧師更邀請我參與籌備由神州機構發起的「一代人見證」的歷史性聚會。雖然我們在為「舊金山共識」定稿時,爭得很厲害,但我仍然尊重遠牧師為大會的召集人,為了合一的緣故,放下己見,選擇順服,使大會得以順利進行。事後,有些人認為「舊金山共識」的表達,不夠有力,不夠周全,對我有不滿和批評,我也沉默以對,不作任何的撇清解釋。「

      看到沒有「我也沉默以對,不作任何的撇清解釋。」,我們作個減法,2017-2008=9,掐頭去尾也有8年了,這8年了,8X365=2920天,洪某人天天沒有撇清,現在來撇清了,和遠醜聞沒系,你信么?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不信。洪某人清清楚楚地寫到「合一的緣故...」明明白表明洪是遠的同黨!我說他們是同黨一點沒錯。信了遠志明,上當。信了洪某人,同樣上當。因為他們是「合一」的!有基督徒會說「合一」是主內合一,不是同黨的意思。是嗎?說這話的基督徒是和遠志明合一的?有同樣的「靈」?這是他們同黨的「合一」,不是聖靈的合一!他們的「合一」與基督徒沒一點關係!與 神無關!

      讓我再來看看,洪某人到底想撇清什麼,看上文「我要特此申明的是:我與遠牧師沒有任何的個人恩怨。」,似乎是想撇清和遠沒有親密的關係但又沒有仇不至於藉機報復他,矛盾呀,關係不好,就是寫文害遠;關係好,後面又出現了《舊金山共識》,又似乎撇不清與《舊金山共識》共識關係!

        其實,洪與遠關係親密,也就是我所說的同黨!他什麼也撇不清,即撇不清與遠的關係,也撇不清《舊金山共識》,也就是說他在《舊金山共識》上脫不了爪爪!

        洪在還這裡想表白他和《舊金山共識》成稿沒多大關係,說他在為「舊金山共識」定稿時,與遠爭得很厲害,似乎表明他不同意遠的看法,《舊金山共識》成文全是遠的主意。

      是嗎?那我們就來看看另一個當事的文章是怎麼說的,遠的另一個《舊金山共識》同黨范學德牧師發表在「貓眼看人」「一代人見證秘聞」,清清楚楚寫到洪某人主要修改了遠的原稿,王怡加了一句,趙曉加了一句就成了現在《舊金山共識》的樣子。由於我們不知道原稿是什麼樣子,既然是洪主要修改的原稿,遠志明還讓他修改,說明他們關係非同一般,如果說遠有60%的原稿貢獻,洪也得有40%,總之,遠是第一責任人,洪是第二責任人!你還想撇得清!鬼信!

      我們再來看隨共識一起發表的《附錄:《舊金山共識》的產生過程》里洪予健排名第三,關係鐵吧!中間只查了一個後來遠志明的按牧牧師之一劉同蘇!

        再者,《附錄:《舊金山共識》的產生過程》說:「大會第三天上午,洪予健在大會上宣讀了正式文本,與會者報以熱烈且持久的掌聲。」,喝喝,一個附錄,你洪某人名字就出現了兩次,比遠志明本人還多,你還敢說你和遠志明不鐵?你的「權重」呀!(這是簡單的數理統計分析,後面有空聊聊machine learning和deepmind就是下圍棋橫掃人類的那個,用他們來分析這夥人的行為)你還敢說與《舊金山共識》無關!騙鬼!是人都不信!《舊金山共識》就是你宣布通過的(參看李大衛牧師《請收回《舊金山共識》》)!
   
      整整8年,8X365=2920多天,洪予健「沉默以對,不作任何的撇清解釋」,為什麼偏偏要選在與《舊金山共識》看似八杆子打不著的遠志明的強姦醜聞中來說呢?遠志明的強姦醜聞也有好幾年了,為什麼以前不說,現在卻又說了。鬼大爺才會相信《生命季刊》吹捧的「道德勇氣」和他自噓的「為了表明自己要行在光明中,(所謂明人不做暗事)」。其答案就在他文章的開頭,這個開頭我是讀過,第一次讀的時候實在是讀不下去,沒有看到尾巴,就沒看到尾巴他不打自招,做賊心虛的自我暴露的《舊金山共識》,第二次看到它,才完全明白了他寫本文的一個大目的,壓軸的原來是為撇清《舊金山共識》而來,前面全是幌子和遮羞布!可不是什麼「道德勇氣」「行在光明中」。前面說得很清楚,直接原因主要是遠志明去洪某人的地盤溫歌華「傳道」去了,本來醜聞爆發后他一直沉默以對,可是他「教會」的人太不知趣了,偏要去問他,請看他的原文「在我所牧養的教會,弟兄姊妹們對於要不要出席您的佈道會也發生了爭論。作為他們的牧師,我再也無法迴避了。」也就是說他再也為遠志明掩蓋不下去了,再掩蓋下去,他就自身難保,被遠志明拖出來,也跟著暴露了,是呀8年過去了,醜聞3年也過去,難掩蓋了,再也不行了,遠志明直接到自己的地盤來了,怎樣辦?就寫了公開信來撇清,可不是什麼「道德勇氣」。請看洪的原文前面和尾巴:「也必會傷及我所珍惜的這一「大陸學人歸主運動」的見證「「使教會也一同陷在罪中,蒙羞虧損」,這個「教會」我給打個引號,就是和遠志明「合一」的「教會」,他是怕這樣的「教會」一起被遠志明拖出了爆光被更多的人知道了「和諧控制計劃」真相,知道遠志明的同黨眾多!

       同志,洪某人實在為了掩蓋遠志明的罪行操碎了心,看看他文章的開頭就知道,「幾年前,曾有一位接近民運圈的牧者」就告訴過他遠志明的淫行,洪予健幹了什麼呢!掩蓋!「我嗤之以鼻,嚴肅地制止他這樣講。」,告訴他的人好歹也是牧師,沒風聞的事他會說嗎?他馬上掩蓋上了!他寧可相信遠志明這個「牧師」,而不相信說遠志明「牧師」壞話的牧師,這兩個人都是「牧師」,矛盾,必有一假,現在證明遠志明假,告訴他的牧師是真。告訴他的牧師是牧師,洪也是「牧師」一個信,一個「嗤之以鼻」不信,必有一假,前面已證明告訴他的牧是真,那麼洪必假!(這個邏輯看明白了么?沒關係,這是我設的一個邏輯陷阱,逗你玩的!先演示,請看後文)。

       這裡很繞,很拗口是吧,不要怪我,你們看看《生命季刊》吹噓的天上有地上無的洪的文章原文吧,還有更 很繞,很拗口的: 「因為他們對您的維護不在於相信了您的清白,而是不在乎您是否真的犯罪,更可怕的是,他們不在乎您面對控罪的態度。」 《生命季刊》還強調這句話咧!

       說實話,我讀到這句話,我硬是讀了好幾次,我硬是沒看明白洪天上有地上無究竟想要表達什麼。朋友,我跟不上你的邏輯,我也不想跟著你的邏輯讓你來忽悠我!讀者,你看懂洪天才想說什麼了嗎?看懂了的,我恭喜你上洪某人的套了,你接著完全相信他說的,他騙你的目的就達到了!他成功地把遠志明的強姦罪轉化為「面對控罪的態度」了!並且他把邀請遠「講道」的同黨,變成了在不在乎了!

      其實,他這樣拗口的目的無非是繼續掩蓋遠志明的獸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讓我們回到醜聞的源頭和實質:受害人說遠志明強姦了她。遠志明沒有承認!那麼《生命季刊》公開認為強姦真正發過嗎!沒有!《生命季刊》去請人調查相對輕罪的誘姦去啰,並且誘姦又沒得逞!大事化小啰!那麼洪予健公開認為強姦真的發過嗎!沒有!請看他是怎麼說的:「我認為,照著聖經的教導,教會可以不受理柴玲姊妹的再次控告,那是因為「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提前5:19)。強姦和通姦到底何者為真,年代久遠,孤證不能成立,何況已有按牧團成員和其他牧師,作過相當地調查與審斷工作。鑒察人心的是主,掌權審判的也是主。要交賬的是當事的每一位。我作為處在此事以外的弟兄,只能仰望交託,不能妄斷是非。「喝喝,還在暗示是有通姦咧!

      還有,當他得知受害人在控告遠時,洪又在幹什麼呢:「希望她無論如何,總要將這件事放在教會的管道和權柄下解決,不要擴散到社會中,」,掩蓋還是想掩蓋!可惜,與 神為敵是難的,用腳踢刺也是難的!全世界都知道了!丑呀!

  整個前面的文章都是為遠在說話為遠在掩蓋,遠志明同志,你看洪為了你可是操了不小心,文章寫得多繞,多拗口。你得請他搓一頓!他把你的罪減輕了不少!

  洪的文章後面的草肚皮就不用看了,看了就一定會被他繞暈,繞暈你就跟他走吧,瞎子引路,一起掉進溝里!
   
  那麼,我們再回到問題的核心,遠志明到底有沒有強姦受害者?有!基督徒的我毫不猶豫地告訴你!

林前 2:10 只 有 神 借 著 聖 靈 向 我 們 顯 明 了 。 因 為 聖 靈 參 透 萬 事 , 就 是 神 深 奧 的 事 也 參 透 了 。

  
  任何一個牧師在這個問題上支支吾吾,含含胡胡,東扯西拉回答你,請你遠離這樣的牧師!

  遠志明及其同黨發表了《舊金山共識》,露出了他們的狐狸尾巴,遠志明及其同夥在傳別的福音!就在洪予健公開信的尾巴上,露出來了!(我看到這個狐狸尾巴,我恨不得一把掄起來,把狐狸頭摔死,這些畜類!)
    加 1:8
    但 無 論 是 我 們 , 是 天 上 來 的 使 者 , 若 傳 福 音 給 你 們 , 與 我
們 所 傳 給 你 們 的 不 同 , 他 就 應 當 被 咒 詛 。
    加 1:9
    我 們 已 經 說 了 , 現 在 又 說 , 若 有 人 傳 福 音 給 你 們 , 與 你 們
所 領 受 的 不 同 , 他 就 應 當 被 咒 詛 。

由於遠志明及其同黨在傳別福音,他們被上帝咒詛!上帝借著遠志明的醜聞來擊打他們,任何為其站台的人都要一同被咒詛!只等天火降在他們的頭上吧!
太 3:2
天 國 近 了 , 你 們 應 當 悔 改 。
太 4:17
從 那 時 候 耶 穌 就 傳 起 道 來 , 說 , 天 國 近 了 , 你 們 應 當 悔 改 。

  各位讀者,你們現在明白了為什麼洪某人要在文章壓軸的後面撇清《舊金山共識》,因為這才是 神打擊遠及其同黨的根本原因,遠志明醜聞,只是一個開頭,一個直接了當的開頭, 神要把這群狼身上的羊皮拔掉,露出原形!

   那麼,《舊金山共識》具體是個什麼東西,很抱謙,不在本文的研究範圍,不想再嚼爛了吐給你吃,小孩子要學會吃乾糧。只引用維基百科遠志明詞條的內容如下,自行思考:

   2008年《舊金山共識》[編輯]
  2008年12月8日, 遠志明主導的,包括他與余傑、王怡、劉同蘇、洪予健、張伯笠、張路加、張志剛、祝建、周小安、范學德、李亞丁、趙莉、趙曉、金明日、崔權、黃磊、楊萬里和馮秉誠共19人發表《舊金山共識》,被一些基督徒認為是和掌權者政治合作來「和諧」(控制)基督教會。 [11] [12]

  我說他們「為黨為國為民為中華之崛起而立新功」一點沒冤枉他們!

  洪某人還是怕呀,怕暴露了呀!什麼「牧者中不多見的道德勇氣」,這都是《生命季刊》騙人的!雖然網上所謂基督徒論壇一直封殺揭露《舊金山共識》本質的基督徒,但終就還是:

路 12:2
    掩 蓋 的 事 , 沒 有 不 露 出 來 的 。 隱 藏 的 事 , 沒 有 不 被 人 知 道 的

      最開始只有幾個基督徒在揭露,後來慢慢傳到一些真正有良心有道德勇氣外邦人中,特別是最先並一直報道遠志明醜聞的曹長青,他寫的文章也專門提到了《舊金山共識》,他還寫了一篇文章批遠志明的《舊金山共識》的另一同黨余傑,說他人格分裂,也提到了《舊金山共識》,傳開了,控制不住了!洪某人心裡明白得很,想撇清給他還想騙的人聽唄!以為撇清后就可繼續騙人唄!真是不打自招!不提還好,一提更臭了!為了表明洪先生真的是「行在光明中」,我建議洪先生請楊愛程把你的公開信發表在你的政治同行論壇《獨立評論》里,楊先生過去不是常常把你傳的「福音」文章發在那裡嘛,讓他們也看看你說了些啥,喝喝,你敢么?

  我們再來看看這些所謂的牧師們在幹什麼呢,只舉幾個例子,《舊金山共識》發表時署名的19人就不說了,支持遠志明是必然的。就說說任不寐,可惜呀,支持遠志明!再說說罵任不寐姦夫的陳鵒潘良佐傳道,這次他不罵遠志明是姦夫淫棍了,早改支持國安林剛和搞同性戀的歸正宗的唐某人了的他,寫了篇「捨本逐末:從遠志明的性醜聞說起」,這意思是說強姦誘姦都是末,所謂的本《舊金山共識》他又不懂,以前卻罵姦夫來勁得很不是末現在卻成了末,真是人格分裂呀,前後矛盾呀!

悔改呀,何必滅亡!

  可惜,遠志明不會悔改。他還會和他的太太一路秀婚紗騙人!他們的同夥遍天下!可不是洪說的什麼在乎不在乎的什麼繞口令!60多歲的人呀,沒幾天就入土了,滿臉褶子,滿頭白髮,為了一口別人施捨的飯,做撒但的棋子,可憐呀,這些被詛咒的人!自已也有女兒,不為自已也為女兒想想吧,免得咒詛再傳幾代!還有,請尊重你的太太,她也是你的受害者,不要慫恿她出來為你遮羞,為你演戲!我看著都為她難受!下次你想披戴婚紗你自已戴吧,就當是遮羞布,可美了。

  遠志明的同黨們,你們如果不悔改,你們乾脆就支持遠志明再開一個「福音」大會,再把《舊金山共識》幾百個「牧師」,幾千個「基督徒」號召在一起與 神叫板,看看 神會不會一個炸雷下來把你們全劈死!你們能呀!

  我看見網上有人說,如果遠志明到多倫多「傳道」,他會去現場舉一個牌子上書"朋友,請信耶穌基督,不要信強姦犯。請信耶穌基督的兄弟姐妹站在我邊上",並呼籲有被聖靈感動的兄弟姐妹一同去。

  洪予健,見證你「牧者中不多見的道德勇氣」的時候到了!你帶著你的人馬殺到多倫多去吧!(幹什麼?你)

遠志明,你一定要撐住,被同志們拋棄了也要撐住!做一個反面教材和反面標桿是你還活著的唯一價值,讓基督徒知道,你走到哪裡,哪裡就是基督的敵人,誰邀請你「講道」,誰就是基督的敵人,哪個「教會」邀請你,哪個「教會」就是撒但會,好認不費事!

  可憐,這些被上帝咒詛的人!


(全文也許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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