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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捆綁和絞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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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sdhj 發表於 2017-4-9 2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愛是無私地奉獻,凡有私慾的愛絕對不是愛,而是以愛的名義在捆綁和絞殺愛的對象。

父母若期盼子女孝敬贍養自己,這樣的愛就不是愛,這愛是對子女的捆綁。

子女若要求父母無限制無限期地付出,那麼,任憑子女說多少愛,這愛只是對父母的絞殺。

戀人若要求對方只愛他一個人,這不是愛,這是想佔有和獨霸,是對對象的束縛和捆綁。

夫妻若因為一方與其他異性來往而心生嫉恨,並強制其斷絕來往,否則"一哭二鬧三上吊,""一罵二打三動刀,"這

夫妻之間的愛不是愛,而是以愛的名義在捆綁和絞殺對方。

父母關心教育撫養子女是天經地義的,誰讓你生養子女?生養了就得毫無怨言地撫養,全心全意地教育培養,父母

對子女的愛要體現在無私無欲地奉獻中,子女成人後父母要及時地放手,讓子女去過他們願意過的生活,如果父母

依然對子女的人生觀和生活方式橫加阻撓和干涉,對子女的信仰和愛好極力阻撓,那麼,父母對子女的愛就不是愛

,而是以愛的名義在捆綁和絞殺子女。

子女孝敬和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這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和借口,當父母年邁失去勞動能力后,子女當不惜

一切來照顧父母,如果子女怨者怨那,對父母過去的人生觀和生活方式和選擇埋怨指責,對父母沒有給自己留下什

么財產產生怨恨,那麼,子女對父母的愛就是對父母的絞殺。

戀人相互愛戀關愛對方是天經地義的,甚至為愛戀的對象奉獻自己的一切和生命是絕對必要的,但是,愛的前提是

不能佔有對方,如果以愛的名義限制對方的自由,限制對方再選擇的權利,經常跟蹤盯梢,稍有不順心不如意就瞪

眼睛甩鼻子,就吵鬧,這不是愛,而是以愛的名義在綁架和絞殺對方。

夫妻相互協助攜手共建和諧家庭,共同贍養老人撫養孩子是天經地義的,要最大限度地盡自己丈夫或妻子的責任和

義務,青梅竹馬,白頭偕老,終生廝守,都是值得讚頌的夫妻品質,但是,若任何一方不給對方以自由空間,對對

方的人生觀、信仰橫加阻撓和干涉,強制對方服從自己的意志,稍有不順心不如意就在精神和心靈上虐待對方,在

行為上限制束縛對方,這就不是愛了,而是以愛的名義在捆綁和絞殺對方。

同樣的,任何宗教團體關懷信徒是天經地義的,幫助信徒度過人生的苦難也是責無旁貸的,否則,就不要組織宗教

團體,就不要搞宗教活動,但是,若宗教團體以愛的名義限制信徒的自由,限制他們去探索和信仰其他教義,強迫

他們參與宗教活動,或者教唆和煽動信徒去干他們不願意的事,那麼,這叫宗教綁架和絞殺。

什麼是真正的愛?

讓我們來感受一下上帝是如何愛我們的,是如何展示他的愛的。

陽光無條件地給我們光明,給我們溫暖,但是太陽並沒有向我們要求什麼和索取什麼,也沒有限制我們的自由,這

就是上帝的愛。

空氣布滿空間,無條件地讓我們盡情呼吸,卻沒有向我們要求什麼和索取什麼,這就是上帝的愛。

清風徐徐吹來,令我們神清氣爽,渾身暢快,卻沒有向我們要求和索取什麼,這就是上帝的愛。

鮮花燦爛地開放,讓我們盡情地欣賞,讓我們賞心悅目,卻不限制我們的自由,這就是上帝的愛。

......

這就是愛的最高境界,要成道得道,要去天國,我們就應該學習上帝愛的方式,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獲得完美的人

生,才能享受到真正愛的熏陶,才能體驗愛的極樂。

不要以愛的名義綁架、捆綁和絞殺愛的對象。

讓我們以上帝愛的方式愛親人、愛他人、愛自然、愛社會、愛人類!    
  
2007-4-5

作者: 生命禪院 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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