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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次法律起訴看華人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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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蘭 發表於 2016-9-4 12:5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從一次法律起訴看華人的邏輯


2014年8月,華人旅遊公司的旅遊車在加拿大BC省的Coquihalla 公路(就是5號高速公路)的Merritt 南不遠的地方發生車禍。全車50多人中大部分人都受了輕重不同的傷。

最近,乘客中有人展開法律行動,起訴BC省政府、高速公路管理和維護公司,還有Merritt市政府。報道說,他們聲稱:「the collision occurred when the driver of the bus lost control of the bus due to inadequately marked pavement and/or poorly designed road」。The suits claim that the defendants owed a duty of care to the plaintiffs to ensure that the highway was designed and maintained to a standard that would make it reasonably safe and that the collision was caused or contributed to by their negligence.

Particulars of the alleged negligence include a failure to properly design, construct, mark, inspect or maintain the highway and a failure to conduct or reasonably conduct regular inspections of the highway.

從這個報道看華人的邏輯。

In September 2014, the transportation ministry said the crash was most likely caused by driver error after RCMP ruled out speed as a cause of the collision。

"It's more an issue that the driver drove into the centre median and then veered too hard trying to get onto the road," said Sgt. Brian Nightingale.參與事故調查的皇家騎警這樣說的。


而華人的網站這樣說的:

加拿大《星島日報》2014-09-02報道:8月28日下午美亞旅行社洛磯山旅行團在返回溫哥華途中,在加拿大哥倫比亞省南部瑪烈特(Merritt)旅遊巴士發生嚴重翻車事件。在事發時坐在首排的乘客姚靜,周一在基隆拿(Kelowna)的醫院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事故原因或涉及旅巴司機打盹,然後失控翻車。負責調查的皇家騎警暫未證實此說。警方早前已公布,排除出事巴士超速因素,現正循人為失誤或機械故障方向繼續調查。

加拿大哥倫比亞省南部內陸瑪烈特(Merritt)的旅遊巴士翻車事件中,在事發時坐在首排的乘客姚靜,周一在基隆拿(Kelowna)的醫院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事故原因或涉及旅巴司機打盹,然後失控翻車。負責調查的皇家騎警暫未證實此說。警方早前已公布,排除出事巴士超速因素,現正循人為失誤或機械故障方向繼續調查。

姚靜此前以「meimei20002000」網名,在個人社交平台主頁上傳洛磯山旅遊及後來經歷旅巴翻車和在醫院治療的照片,更自稱車禍發生時坐在旅巴司機後面首排座位。

據她在9月1日上載的貼文中表示:「我在第一排坐,司機睡著了,車直接開入隔離草坪!隨後導遊發現,大叫他名字,左打方向盤,車失控向左側翻倒……」來自北京的姚靜在電話中告訴記者,今次和侄女來加看望朋友,然後報團參加洛磯山旅遊團。

她回憶說,車禍前就曾感覺司機有兩度偏離車道,壓著公路線行駛。後來第三次就比較嚴重,車子駛出公路,更駛入隔離草坪,而且是下坡。這時自己就覺得司機應該是睡著了。隨後導遊發現不對,趕緊叫司機名字,並迅速走到司機身旁。此時,司機快速向右打方向盤,試圖駛回高速公路,接著就發生了翻車事件。姚靜說醫生指她後部肋骨兩處粉碎,但不嚴重,她仍須留院觀察。

他們的法律文件聲稱:旅遊車司機失去對車子的控制,主要是因為:inadequately marked pavement and/or poorly designed road,說事故的原因是對路面標識的不適當或者是糟糕的路面設計。這樣,他們就把自己置於極其糟糕的境地:他們需要向法庭證明:根據加拿大何種法規條文,那段路面設計如何不合格。他們的代表律師具有此種專業知識嗎?根本不可能的。唯一的可能是公路設計工程師。可是,工程師們認可他們的指責嗎?就算有工程師這樣認為,他們還需證明:事故正是此導致的。

這對他們來說,太難了。


至於他們順道把事故發生地的Merritt市政府也告上,那更是笑話。許多高速公路經過某些市區,而該市完全不負責維護的。維護的責任是省政府。何況,發生事故的地點遠離市區的。

他們想贏得此官司,那是非常難的。如果某個法官判決他們贏了,那麼,這樣的法官也該下課了。

他們乘坐旅遊車受了傷,最應當起訴誰,他們心裡應當清楚的。他們認為加拿大真的是大家拿,那恐怕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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