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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維權律師翟岩民囚3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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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k98959 發表於 2016-8-2 22:4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新華社報道,被捕逾一年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翟岩民,今早8時30分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審,裁定翟岩民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55嵗的翟岩民是基督徒,親歷1989年六四事件。公訴人指,翟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推翻國家現行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來多次在網際網路上發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后加入胡石根擔任

長老的地下教會,又跟周世鋒、李和平等人密謀,組織指揮一些訪民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利用輿論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視政府等方式,進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包括

2014年3月在黑龍江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七星拘留所門前集會示威;2015年5月在黑龍江慶安火車站舉牌聲援慶安徐純合被槍擊事件。
公訴人當庭指出,翟岩民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05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今早周邊保安嚴密,大量公安、便衣駐守,並實施道路管制,法院對開馬路不準行人和車輛通過。報道指,翟岩民今早8時30分正式受審,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學學者、律

師、各界代表28人、20名來自12家內地媒體和5家外外媒體的記者,共48人旁聽。
翟岩民的妻子劉二敏、律師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和律師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嶺等人,昨日到法院了解案件是否開審,其後一度被便衣人員帶走,直至凌晨獲釋返回北京的住所,但多名公安在門外站崗看

守,被禁止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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