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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端炒作」否定不了「通報機制」庇護陸港安全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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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厘頭001 發表於 2016-6-22 14: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極端炒作」否定不了「通報機制」庇護陸港安全的現實

6月20日,香港警方就今年3月發生在新界的一起惡性搶劫殺人案致函廣東公安機關,請求協助對潛逃大陸的香港籍犯罪嫌疑人開展調查。 廣東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現已開啟全面排查,全力協助緝捕犯罪嫌疑人,相關進展將及時向香港警方通報。這是繼2015年底陸港警方聯手破獲涉案金額高達2271萬的跨境電信網路詐騙犯團伙大案后的又一次緊密合作。
事實上,自2001年設立通報機制起,陸港警方便開始探索如何更高效的就「雙方居民若在對方轄區非正常死亡或受拘捕扣留的情況」進行互相通報。這是大陸與香港根據「一國兩制」精神,以及基本法第95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與全國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通過協商依法進行司法方面的聯繫和相互提供協助」的要求,在司法領域進行的積極實踐。
在過去十五年,粵港兩地警方在常規案件的通報上已經形成了有效互動合作機制和長期友好的關係,對切實保護香港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起到了非常有益的支持。除了上述殺人案外,近些年,陸港警方在打擊走私犯罪、電信詐騙、制販毒品等案件方面保持著緊密的聯繫和充分的合作。
雖然近段時間以來,一些媒體在個別案件案情未清的情況下,有意誤導民眾,炒作「通報機制」無效的輿論。但根據香港保安局的數據,自從通報機制生效以來,大陸部門一共對香港警方進行了超過1萬2000次的通報,涉及9400個香港人。大多數通報都是涉及詐騙、走私和毒品有關的案件。
由此可見,「通報機制」在過去的十五年中不僅確保了雙方交流的暢通,合作的順利,還有效的保護了香港和大陸民眾的人生財產安全。這個現實是任何人都無法用極端輿論來否定的。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陸港警方默契的進一步提升,「通報機制」必將得到進一步的完善,而陸港居民也必將成為這一機制的最終受益者。「極端炒作」否定不了「通報機制」庇護陸港安全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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