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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擁槍派稱槍支每年可避免200萬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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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瑞士的一份調研披露美國是世界上人均持槍量最高的國家,全國平民持槍量達到2.7億,而到現在這一數字已經超過了3億。去年,美國總共發生了372起大規模槍擊案,造成475人死亡1,870人受傷。經歷多次大規模槍擊案后,控槍在恐怖主義慘劇下呼聲越來越高。但支持持槍的人有自己的理由,他們認為:有槍、有安全。


美國每百人持槍量近90把。數據來源:small arms survey,2007. [保存到相冊]

  美國步槍協會(NRA)一直以《憲法第二修正案》作為支持持槍的法理基礎,堅稱持槍是人們自衛的權利。NRA的執行副總裁韋恩·拉皮埃爾這樣說過:「唯一能夠制止一個有槍的壞人的,就是一個有槍的好人。」

  NRA在其維護的官方博客The Armed Citizen上曾表示:研究表明,每年槍支被用在個人保護方面的次數超過200萬次,而且,不需要打一發子彈,單單隻需要展示槍支就能在很多情況制止犯罪。」

  另一家體量比NRA小些的槍支支持組織「美國持槍人」(Gun Owners of America)更是在其官網上專開一頁陳述相關事實,指出每年槍支用於自我防衛的次數是250萬次,一天差不多是6,850次。

  根據皮尤中心的調研(下圖),「槍支能夠保護安全」的觀念似乎越發深入人心,從1999年到2013年,持槍的最大因素從「狩獵」轉變為了「自衛」。


  

  這些年來,通過持槍團體的大力宣傳,持槍派經典的論證成了這樣:每年槍支用在防禦方面的次數是200萬次——比每年用在犯罪上的43萬次多了接近4倍。或者像前共和党參議員里克·桑托輪所說:「實際上,每年美國會有數百萬人得救,或者是在數百起案例中,槍支所有者能夠因為案發現場有槍而制止犯罪,制止[壞]事發生。」

  的確,在美國持槍自衛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但偶爾也會發生意外。例如,2013年,西奧多·韋佛處於自衛目的意外射殺無辜的19歲女性;又如,2014年歐塞比奧·克里斯丁那樣誤以為妻子是非法闖入者,因此槍殺了她。

  相較於NRA的數據,美國暴力政策研究中心(VPC)出具了一份爭鋒相對的數據:「2007年到2011年的5年中,暴力犯罪或財產犯罪中的受害者利用槍械進行自我防衛的案例加起來只有338,700例。」平均下來每年就是67,740——也不算小數了,但距離NRA的200萬或是美國持槍人的250萬還是差很遠了。

  此外,根據哈佛損傷控制中心的研究,不僅槍支用在自我防衛中的次數不真實,而且「相比於自衛,槍械用於恐嚇目的情況要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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