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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能否定孩子 -- 游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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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南方 發表於 2016-4-25 08: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為什麼不能否定孩子 -- 游涵


在一次電臺的《說煩解憂》節目中,主持人問道我家長如何教育孩子,我乾脆答道:「父母對孩子來說,本質上只有養育之恩,除此之外,便再無其它經驗可談。」他繼續問:「那為什麼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我說:「這種老師不像學校的老師,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觀察父母的為人處事、性格特質、價值觀和審美觀等,這是父母不經意之間流露出來的,沒有存心『教』孩子,而如果是存心『教』的,便有了問題,因為父母的東西是父母年代的產物,到了今天,對孩子來說不一定適用……」

在此,我想起一則莊子的寓言故事:有一個國王成天喜歡看聖賢書,並以為自己從中學到了治國之道。有一天,他走出宮殿來到後院,看到一個車夫正在做車輪,便走過去和車夫聊天兒。車夫看到國王連忙下拜,並好奇地詢問國王讀的是什麼書。國王說自己讀的是古代聖賢之書。車夫聽後,不以為然地笑道:「在我看來,您讀的都是一些無用之書。」

國王聽後大怒,質問車夫因何口出狂言,並揚言車夫如果說不出足以說服自己的原因,便會殺了他。

車夫不慌不忙,只是指著車輪說:「我做車輪時,如果刀下得太快,就掌握不好分寸,如果刀下得太慢,就削不動。只能不慢不快——這個火候只是我的經驗,是我多年總結出來的。而今我已經快70歲了,還無法把這個經驗傳授給我的孩子,我再急他們也不會領會得到。因此我說,大王您所讀的聖賢書,上面的經驗也只是古人的,那些文字根本說不清那個時代,和他們頭腦中的東西。那麼您讀他們還有什麼用呢?」

國王聽到這裡,深思片刻,即刻把手中的書丟掉了。



在此,我們並無意讓孩子廢除課本,因為莊子也不是這個意思。他所說的是經驗的屬性。

經驗,是環境與人類之間相互協調的感受資料。就像一個人在喝水時,他經驗到的是水入口、咽下的感覺,他的整體經驗叫解渴或品味。但這種經驗只是他的,任何人都無法代替他感覺,甚至連分享都不可能。同樣,飽與餓的感覺也只屬於每一個人,我餓了,所以我要吃,你不餓,所以你可能不會吃,身體的經驗,任何外人都不可能感知,就像一個人病了,這個病的感覺別人是不可能體會到的,最多也只是心疼或痛苦,然而只有病人自己才知道身體的整體感受。

之所以用這麼多拗口的詞來形容經驗,只是為了說明一個道理:家長無法替代孩子感受,孩子也不可能領會家長的經驗。因此,所謂的「聽話」或「訴苦」,嚴格上來說都是廢話,說了也白說,因為對方根本沒有體會。如果家長一說起過去就沒完沒了,那隻能證明一點:他/她在向孩子索求回報。這就像買賣雙方,侃價時,一般賣家都會說自己進貨多不容易,成本多高,自己多麼辛苦……,其實是一個道理。

是的,這種「經驗的傳遞」就是把愛交易化,讓孩子總背負著這種欠帳,其實潛意識是在向孩子索取愛。這是一種沒有真正長大、無力承擔的表達,需要對方與自己分擔壓力並要為自己的付出負責。比如那個賣主,總談自己進貨多麼不易,其目的就是讓買主也讓一步,以達到與自己分擔成本、不要讓自己失去太多的目的。

老子說過,父母愛孩子,連牲畜都懂得。也就是說,如果把生育的艱辛總擺在嘴邊,並讓孩子為此感恩,那就等於讓一頭小羊去感恩母羊,可羊媽媽不可能會這樣教化小羊。然而,天下的大多數父母都希望孩子超越牲畜——要孩子為自己能夠生下來而向父母感恩,面對此「不可抗因素」,我也在節目上說,孩子只要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就行了。

然而其它的經驗,包括做事待人,那些都是父母的,是那個老車夫的,不是你的,甚至夫妻之間都無法相互取代和體會。而父母如果一定要把經驗傳授給孩子,唯一的方法,就是放下自己的經驗,採取中道,也就是最客觀的經驗,而這要求父母放下我執,可放下我執的人就成佛了,父母也是凡夫,一般來說,是不太可能做到的,因此,這個任何只能交給學校。

父母給孩子的,就是母羊給小羊的,包括如何食草、飲水和搶地盤……,這就是第一任老師的職責,父母是不用刻意傳授的,在每日行為時,孩子自然會感知並吸收。而傳道、授業、解惑,則是學校和老師的任務。二者必須區分開,否則,孩子長大後的界限就會混淆。比如說,父母的打罵給孩子造成的是傷心,因為孩子與父母之間的是親情關係,如果打罵,就會破壞這種愛。然而孩子與老師之間沒有這種親情,如果老師體罰孩子,最多給孩子造成羞辱,但比起父母採取同樣的行動,對孩子心靈的傷害會小得多。

就如同母羊踢自己的羊寶寶,羊寶寶會感受到失魂落魄和不該活著,而其它的成年羊踢這只羊寶寶,它還會去找媽媽……,是的,父母是孩子心中唯一的,也是最後一道底線,因此,父母一定要無條件接納孩子的一切,最主要的,是接納缺點與創傷,這才能保證孩子的人格完整。

劉墉一再強調父母不可以否定孩子,否則會破壞孩子的人格完整。這句話怎樣理解呢?

比如說,當孩子寫錯了一個字,父母和老師都不能說:「你真笨,連這麼簡單的字都會寫錯。」這就等於先給這個孩子下了個定義,針對他/她這個人下了結論。而孩子是不自知的,他/她會從大人的否定得出「自己是個笨蛋」的結論。那麼走到哪兒,他/她都會認為自己沒出息,反正大人已經為自己設定了標籤。

因此,父母和老師要這樣說:「這個字應該這麼寫,你看,這樣就對了……,那是個錯別字,可以組別的詞……下次再寫就會注意了吧?」在此,大人針對的是字,是事情,是協力廠商,不是孩子這個人。

在生活中也常常遇到這種事,父母動不動就說孩子不懂事、不省心、不聽話、沒出息……,不經意的一兩句話,都會給這個孩子打上烙印,認為自己就是父母所說的那種人。記住,不要破壞一個人的形象,要說,只是說事情或自己的感受。

比如父母說:「你考砸了,是不是不高興?我可以理解你,換了我可能也會有壓力,不過我認為你還有潛力……」

或者說:「我知道你們到了這個年齡都對異性產生好感,這是生理需要的表達,我在你這個年齡也一樣,只不過我知道那是個騙局,因為身體成熟了並不代表心理也成熟了,男女相愛的本質目的是婚姻,婚姻要求你的心理必須成熟,否則承擔不起家庭的責任。因此,我不反對你們接觸,可你一定要知道這只是生理衝動,就像一棵樹雖然長高了,卻還沒有經歷風吹雨打的磨練,因此還算不上成材,也沒有能力為一個生態系統負責,所以,為了真正的飽滿和堅實,只能不斷充實自己……」

類似的話題,談出自己的感受,但不破壞孩子的正常思維,哪怕那是一種衝動與不切實際,也要尊重。因為,尊重是人格的基礎,如果沒有尊重,特別是沒有父母的尊重,這個孩子將來就會成為一個人格不健全的人,具體來說,一個人的人格,就是父母賜予的,所以父母也可以輕易破壞它。然而一個人的人格健全了,就算將來遇到再多的風雨,都很難摧垮他/她。


本文摘自教育心理學家游涵的親子教育散文集「回家」第二卷。在amazon上面搜索Dixie W Publishing Corporation 可以找到全部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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