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印度在孟加拉獨立過程中發揮的重要作用,獨立后的孟加拉新政府偏向於和印度保持良好關係,印度也意識到水資源問題將對兩國關係產生消極影響,出於拉攏孟加拉的需要,開始積極解決恆河水資源分配問題,並在隨後幾年取得了可喜的進展。1972年成立了聯合河流委員會(Joint River Commission,JRC),並以此為平台展開了磋商,經過磋商,孟加拉國承認了法拉卡大壩,印度則承認孟加拉國是恆河水資源的共享國,雙方一致認為在水量充沛的月份,兩國不存在水資源分配問題,主要問題在每年恆河枯水季的水資源分配。在1975年兩國達成了一個臨時協議,有效期是1975年4月21 日到1975年5月31日。協議中止后,印度開始單方面分配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