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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稱遭體罰摔倒毀容 校方:她低血糖自己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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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5-11-5 10: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體育老師李某在法庭上。


  13 歲的中學女生方某稱,體育課上老師對其進行體罰,她不堪體罰摔倒,導致面部縫合5針,牙齒脫落一顆、破損兩顆。方某因此將體育老師李某及所在學校一併訴至法院,要求對方賠償醫藥費、交通費等共計1530元。前天下午,房山法院燕山法庭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雙方各執一詞,老師和學校均否認曾對方某進行過體罰,他們表示方某事發當天沒有吃早餐,她或因低血糖摔倒。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家長:老師體罰全班同學

  下午2點,此案在房山法院燕山法庭開庭。女學生方某未出庭,其父親方先生作為代理人出庭。

  據了解,方某是房山某中學學生,事發時13歲,正上初中二年級。

  方先生宣讀起訴稱,2014年10月的一天上午,老師李某在上體育課時對女兒方某所在班級的全體學生進行罰站,致使方某不堪體罰摔倒致傷,其中面部破相縫5 針,牙齒脫落或壞死1顆、破損2顆等。方先生稱為給孩子治傷,他共花費醫療費700元,交通費300元,護理費300元、誤工200元,打字複印費30 元。

  「目前我女兒方某遺留有面部疤痕4厘米、需要繼續整形,牙齒脫落壞死等需要繼續治療,以上可能構成傷殘。」方先生認為,李某違反《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體罰學生,未盡到監護保護義務致方某受傷,且至今未付出過任何費用。故要求李某及學校賠償已支出的醫療費等共計1530元,並承擔後續治療費。

  學校:否認體罰拒絕擔責

  老師李某表示,她是正常教學,在進行稍息、立正等練習,並沒有體罰。「前期治療費用及後續的治療費用,我均不同意承擔。我上課是職務行為,相關責任不應該由我來承擔,應該由學校來承擔。」李某說。

  校方則表示,體育課上體育老師是根據體育教學教材內容進行設置的,當時的體育課是常規教學,方某受傷是因為其自身原因發生的意外,事發時體育老師沒有來得及阻止。且方某摔傷后,老師及時聯繫車輛送醫院進行救治,並及時通知了家長,已經履行了救治義務。

  此外,校方認為,事發后,學校領導及時到方某家中進行了慰問看望,履行了關懷義務。因此,校方不存在過錯行為,不應承擔過錯責任。

  雙方均表示不願接受調解,法庭宣布擇日宣判。

  □焦點女學生到底因何摔倒?

  對於方某的摔倒原因,法庭上雙方各執己見,均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李某稱,事發當天,她正常教學時,剛上課10分鐘左右,就發現方某身體有點打晃,急忙伸手去扶,卻沒有扶住。「方某摔倒后,我和其他老師打車送她到醫院。醫生懷疑她低血糖,問她吃早餐沒,她說沒有吃,醫生給她找了塊巧克力,過了一會兒她說覺得好點了。」李某說。

  方先生則表示,他到醫院后,曾詢問醫生怎麼能驗證低血糖,醫生說不能驗證。「我女兒身體一直很好,各方面都沒問題,也吃了早餐,不可能因為低血糖摔倒。」

  老師是否曾體罰學生?

  方先生稱,除了醫院的診斷證明,他還有女兒方某跟班級里其他學生的聊天記錄,能證明孩子因體罰受傷,但目前無法提交該項證據。

  此外,方先生還要求學校調取監控錄像,但校方表示無法提供,因為學校室外的是模擬監控,根本看不清,且監控錄像只保留一個月,現已刪除。

  庭審結束后,承辦此案的法官告訴記者,方某是否遭到罰站、罰站的時間是多久、是否構成體罰等問題法院有待進一步核實。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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