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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的古拉格群島—精神病院紀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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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inchun 發表於 2015-8-21 23: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是中國大陸的一名精神科醫生馬錦春,來美國的目的是為了營救一名持不同政見者喬忠令先生,他被中共羈押在精神病院已長達5年,中共為了破壞喬忠令先生思維強迫其服用大劑量精神科藥物利培酮,中共為了防止泄漏消息,還將喬忠令先生輾轉三家精神病院,現在喬忠令先生仍然被關押在上海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三病區。由於頁面上我不能發鏈接,只能讓讀者在谷歌中輸入「喬忠令」搜索相關情況介紹,了解背景情況。

下面我登載的是記錄喬忠令在長寧區精神病院和松江車墩華陽橋精神病院的苦難經歷,包括人名在內的所有內容全部都是真實,全方位展示中國的古拉格群島--精神病院實際場景
上海市長寧區精神病院(21)
喬忠令

48、兩個陌生人,2009年12月2日,下午三點鐘左右,我在新涇派出所地下拘留室,見到兩個陌生人,年齡都在五十歲左右,一胖一瘦。胖子皮膚赭黃,五官端正,自稱姓胡——或者吳,或者何,坐在我的對面。他的膝蓋,幾乎抵著我的膝蓋,負責向我提問。瘦子坐得離我較遠,約五公尺,戴眼鏡,膚色黝黑,皺紋很深,翹著二郎腿,自始至終,一言不發,裝作低頭記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知他在寫些什麼東西。
2009年夏未以來,一個星期三次,上午九點鐘左右,我走出家門,在福泉路385弄小區內,一邊走,一邊高呼口號:「打倒共產黨」,「打倒共產黨匪幫」。「打倒共匪」,「胡錦濤是騙子」,「溫家寶是騙子」等。我反覆高呼上述口號,從一排排六層居民住宅前走過。走遍小區所有樓房,回到自家門口,約需十五分鐘。我這樣做,連續已有數月,從未發生任何意外。派出所警察、居委會幹部等,一次也沒有找我麻煩。他們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根本不打算正視,或者解決任何實際問題。
2009年12月2日,上午九點鐘左右。我像以往一樣,走出家門,在福泉路385弄小區內一邊走,一邊高呼口號。走到福泉路385弄門口附近,見到戶籍警朱寶發站在小區門口。我隨即向他走去,一邊走,一邊高呼:「控訴警察匪幫!」「警察匪幫犯罪!」很快走到朱寶發向面前,我站在那裡,反覆呼喊上述口號。
朱寶發卒不及防,結結巴巴,高聲罵道:「你在發神經病!」「大家來看,這人在發神經病!」……周圍迅速聚集二、三十個人。我指著朱寶發,向圍觀居民大聲說道:「這是一個披著人皮的畜牲,趁我家沒人的機會,偷偷到我家中,砸碎我家所有值錢的東西,控訴警察匪幫,警察匪幫犯罪……」
朱寶發臉色煞白,重複說著同樣一句話:「你有神經病,你在發神經病,大家來看,這人在發神經病……」我對周圍居民大聲說道:「我是一個健康正常的人,我沒有神經病,我這樣做,完全是被這些披著人皮的畜牲逼出來的,控訴警察匪幫犯罪……」我轉過身,離開小區門口,繼續高呼口號,向自家門口走去。
朱寶發從後面追上來,氣喘吁吁,低聲說道:「剛才,我是故意說你有神經病的——」我轉過身,指著他,大聲怒斥道:「你是個披著人皮的畜牲,控訴警察匪幫,警察匪幫犯罪……」我一邊罵,一邊走向自家門口。朱寶發愣在那裡,恨恨地說:「罵得好,罵得好,我今天一定要把你送進去!」他掏出手機,給新涇派出所打電話。
我已回到家中,準備炒菜、煮飯。廚房窗外,人聲嘈雜。我探頭下望,一輛警車,八、九名警察,已經來到我家門口。四周聚著四、五十名鄰居,議論紛紛,看熱鬧。門外一陣激烈敲門聲音。我打開裡邊一扇房門,為首警察名叫陸雪峰,曾擔任福泉路385弄戶籍警,帶領朱寶發等多名警察站在門外,命我打開外面一道防盜門。
我返回廚房,切斷煤氣閥門。拎著一個手提包,裝有多份上訪材料,打開外面一道防盜門,走出門外。轉身鎖門,跟隨陸雪峰、朱寶發等,走出門外。四、五十名鄰居,聚在門口看熱鬧。我揮臂高呼:「控訴警察匪幫!」「警察匪幫犯罪!」
朱寶發獸性大發,拗住我的雙臂,將我押上警車,用力將我推倒在座椅上,用膝蓋抵住我的腦袋,惡狠狠說道:「你再喊,你再喊……」
警車飛快駛向新涇派出所,陸雪峰、朱寶發等將我押到派出所地下拘留室。陸雪峰對朱寶發說道:「你去休息一下,我來對付這個傢伙。」朱寶發走出拘留室,從此再未露面。拘留室不足三十平方米,正方形,無窗。外側有門,敞開著,通向走廊。拘留室內,左右靠牆兩排桌子,多把木質椅子。內側一排鐵柵,審訊人犯用的。室內有把躺椅,給值班人員休息打盹用的。陸雪峰往椅上一躺,似坐非坐,似躺非躺,翹著二郎腿,信手翻閱報紙。門邊坐著一名「協警」,俗稱「狗腿子」,由小區居委會推薦的下崗失業人員,來到派出所充當幫凶。一枝接著一枝,不停抽煙,拘留室內煙霧嗆人。
四周十分安靜。陸雪峰翹著二郎腿,看了約半小時報紙,半躺著,側著臉,冷冰冰問道:「現在冷靜下來了?還是不想開口?那好,我走了。」起身走出門外。拘留室內,剩下我和一名「協警」。我向討他了一杯開水,坐在桌邊,慢吞吞喝水,感覺十分疲倦。
不知不覺,已到正午時分,「協警」們輪流換班吃飯。沒人理我,我感覺肚子很餓,對著拘留室外,高聲罵道:「控訴警察匪幫!」「警察匪幫犯罪!」連罵兩遍。一個中年警察,從外面奔進拘留室,連聲問道:「誰在裡邊喊?誰在裡邊喊?」我沒搭腔,在拘留室內踽踽散步。就這樣,一會兒走,一會坐,一會兒閉目養神,感覺又餓又乏,全身軟綿綿的,不給力,難受極了。
下午兩點半鐘左右,外面進來兩個人,開始布置「道具」,有拍照用的身高標尺,寫有姓名的小黑板,調試錄音錄像裝置等。一會兒,進來四、五個人。其中兩個身穿便服的年輕人,命我雙手在胸前拿著一塊寫有我的姓名的小黑板,站在身高標尺前照像。我拒絕手拿黑板,站在標尺前,僅拍攝一張正面頭像照片,拒絕繼續的拍攝側面照。
兩個身穿便服的年輕人,坐在靠牆一張桌子前,打開電腦,鋪開審訊用紙。命我坐在一側,回答他們提出的問題。實際上,他們要提的問題,事先已按他們的口氣,寫在審訊紙上。每個問題下面,留有一、兩行空白。按照他們的需要,填寫我的答覆。可以肯定的是,年輕人當場向我提問的語氣和措詞,同他們事先填寫的內容大相徑庭。舉個例子,年輕人當場問道:「你是否曾經在西郊百聯購物中心散發傳單?」而他們事先寫在紙上的,卻是「你是否曾經在西郊百聯購物中心散發反動傳單?」多了「反動」二字。
年輕人的提問,不外乎「在西郊百聯購物中心 散發傳單」,「在福泉路385弄的呼喊口號」,「在自家的陽台上呼喊口號」,等等。我痛痛快快,一概「供認不諱」。只要是事實,不論是我做的,還是別人做的,都應該痛快承認,這是我的一貫態度。
審訊結束,年輕人給我一枝筆,命我在他們所作記錄的審訊紙末端簽名畫押。我一眼看到他們事先填寫的提問中,有「反動」字樣,於是拒絕簽字。年輕人也不勉強,關閉電腦,收起紙和筆,走出拘留室。
此刻,坐在一邊,目睹審訊的兩個身穿便服的陌生中年男子,站起身來,出場表演。一名胖子,在陸雪峰陪同下,坐在我面前。距離很近,胖子的膝蓋,幾乎抵著我的膝蓋。瘦子坐在五公尺處,一言不發,取出紙和筆,作出低頭記錄模樣。
胖子說道:「現在,我問你幾個問題。」我問他「貴姓」。他說「姓胡」。我也不清楚,究竟是古月胡,還是口天吳,還是人可何。胖子的審訊,圍繞警察故意毀壞我的一對青花梅瓶展開,一再追問:「你為何一口咬定,青花梅瓶是警察毀壞的,而不是其他人毀壞的。」「警察為何要毀壞你的青花梅瓶」等等。
現場有錄音錄像,鏡頭對準我的座位。據我所知,肯定有其他人,坐在隔壁房間,收視收聽現場審訊。於是,我就藉此機會,圍繞青花梅瓶被毀事件,侃侃而談,把要說的話——包括正當合理的利益訴求,一無保留,統統說了出來。
胖子頗為驚訝,對坐在一旁的陸雪峰說道:「你們說他,很有可能一言不發,現在看來,他回答問題,非常爽快」。陸雪峰臉無表情,默不作聲。瘦子收起紙和筆,倆人不說一句客套話,在陸雪峰陪同下,一起走出拘留室。
傍晚五點鐘左右,陸雪峰走進拘留室,向我宣布:「行政拘留十天」處分,給我一張書面憑據。我被帶到派出所院子里,兩名警察站在一輛警車旁。其中一人,拿著一疊厚均兩公分的複印材料。我被戴上手銬,押上警車,徑直駛往長寧區拘留所。令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2009年12月2日,下午三點鐘左右,胖子對我的這場審訊,約在四個月後,2010年3月31日,成了一份所謂「精神病司法鑒定」。我竟成了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被陸雪峰等強行關進長寧區精神病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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