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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牧民撿8公斤狗頭金 律師稱礦產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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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normal 發表於 2015-2-6 12: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撿到的天然金塊,所有權歸誰?陝西秦港律師事務所律師史偉斌稱,該牧民不僅不能自己保留撿到的金塊,更不能拿到市場去買賣。

  奇迹


  地面上裸露著一塊黃燦燦的東西

  4日上午,記者電話聯繫到撿到狗頭金的這位牧民,他家住青河縣阿尕什敖包鄉牧民定居新村,前些年一家人靠飼養牲畜為生,2014年他與朋友合夥探金,沒想到意外收穫了這塊狗頭金。

  牧民激動地說,2015年1月30日19時左右,吃過晚飯後,他像往常一樣在青河縣境內一處礦區轉悠,突然看到地面上裸露著一塊黃燦燦的東西,「走近一看,我驚呆了,天啊,竟是一大塊金塊,我激動得都跳起來了。」隨後,他趕緊打電話給家人,幾個人一起將這塊狗頭金小心翼翼地帶回了家。

  因這塊狗頭金造型獨特,又重達近8公斤,實屬難得,此事在當地不脛而走,很多人紛紛慕名前來一睹這難得一見的狗頭金的風采。這位牧民半開玩笑地說:「我家每天都是門庭若市,有的人拿相機拍,有的人發微信朋友圈,有的人和這塊金合影。」

  金塊長23厘米,形狀近似大公雞

  青河縣史志辦工作人員告訴記者,2月3日下午,他們得知此事後趕到了這位牧民家,這塊天然金塊長23厘米,最寬處約18厘米,最厚處約8厘米。更為奇特的是,金塊有如人工鏤空藝術品一般,不同的角度能夠看出不同的造型,像一隻大腳印,還像一個人坐在山巔,也有人說看起來有點像大公雞。

  「我們查看發現,金塊鏤空處有一些砂石和泥土,土色難以掩蓋住黃澄澄的金色。」青河縣史志辦工作人員說,據他們查閱資料研究表明,該金塊應該是迄今為止在新疆發現的最大一塊狗頭金。

  據了解,新疆阿勒泰曾因盛產黃金名揚天下,至今民間還流傳有「阿勒泰七十二條溝,溝溝都有黃金」的說法,而「阿勒泰」在突厥語中本身就是「金子」的意思,曾有過大規模的採金歷史。

  什麼是狗頭金?

  狗頭金是指天然產出的、顆粒極大、形態不規則塊金。狗頭金的質地並不純凈,它通常由自然金、石英和其他礦物集合體組成。有的形似狗頭,稱之為「狗頭金」,有的形似馬蹄,稱之為「馬蹄金」。但人們通常將這種天然塊金稱為狗頭金。其產出相當稀少,其價值通常遠超過同等重量的純金,故被人們視為寶中之寶。

  世界最大狗頭金


  重達285.77公斤

  根據統計資料,迄今世界上已發現大於10公斤的狗頭金約有8000~10000塊。數量最多的在澳大利亞,占狗頭金總量的80%。其中最大的一塊狗頭金就產於澳大利亞。這塊名為霍爾特曼的狗頭金重285.77公斤,含純金92公斤,其含金率為32.2%。

  1982年,我國黑龍江省呼瑪縣興隆鄉淘金工岳書臣,休息時無意中用鎬刨了一下地,卻碰到了一塊重3.325公斤的狗頭金。1987年,四川省白玉縣孔隆溝,有一個盛產黃金的山溝,先後找到重4.8公斤和6.136公斤的大金塊。

  撿到的天然金塊


  需要上繳國家嗎?

  連續幾天來,眾多親朋好友都來到撿到7.85公斤特大金塊的牧民家裡,一睹這難得一見的奇物。有網友稱這下牧民翻身了,一夜之間發財致富,可以把金塊賣掉,改善改善生活。不過,也有網友擔心金塊會不會被國家收走?


  對此,重慶康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保艷認為,首先需要專家對金塊進行鑒定,確定是否屬於天然礦產或文物;如果屬於礦產或文物,則需要上繳國家。陝西秦港律師事務所律師史偉斌稱,該牧民不僅不能自己保留撿到的金塊,更不能拿到市場去買賣。

  「天熱的黃金屬於國家貴重物品,是礦產資源的一種,根據《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屬於國家所有。」 史偉斌說,如果牧民自己佔有的話將涉嫌犯侵占罪。《礦產資源法》規定,礦產資源屬於國家所有,由國務院行使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地表或者地下的礦產資源的國家所有權,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不同而改變;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礦產資源。

  史偉斌說,如果經鑒定,金塊屬於文物,則也需上繳國家,根據《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發現的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侵佔、哄搶、私分、藏匿。「牧民需要將金塊交給當地政府,但國家需要給予對方適當的獎勵和保管費用。」 史偉斌稱。

  截至記者發稿,新疆青河縣官方尚未就該「狗頭金」所屬作出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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