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崑山工廠爆炸,政府、工會都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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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Tti 發表於 2014-8-7 14:1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江蘇崑山8·2特大爆炸事故目前已經造成75人遇難、185人受傷。醫療專家表示,目前傷者已相對平穩度過休剋期,但危險仍未遠離,死亡人數還有可能繼續增加。昨天,事故調查組召開全體會,將本次事故定性為一起「重大責任事故」,引發事故的因素初步判斷為除塵設備和電器防爆配置缺失。(8月5日《新民網》)

  今年4月16日,同在江蘇的如皋市雙馬化工也發生了一起粉塵爆炸事故,造成8死9傷。據說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還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粉塵場所的安全管理,江蘇有關監管部門尤其是崑山安監局難道沒有加以落實?

  由於系粉塵爆炸,又值夏天,工人連阻燃的工作服都沒有穿,受傷人員的燒傷面積估計都很大,傷者即使最終能挽回一條性命,但燒傷部分將無法出汗的事實,會痛苦地伴隨他們今後的歲月。

  按照中榮金屬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組長、國家安監總局局長楊棟樑的說法,此次事故除了企業法人代表、董事長吳基滔等相關負責人是主要責任人外,當地政府有關官員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落實不力。

  作為肇事方的企業承擔主要責任,這無疑是「鐵板釘釘」的事。比如企業應該為職工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包括工廠的設計建設,設備的配備與使用,以及在工人中普及安全生產知識。而楊棟樑披露該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居然不知道粉塵會有爆炸的危險,沒有按規定給生產線上的工人配備阻燃、防靜電勞保用品」。而媒體也曾報道,「老有不少工人在距車間五六米的廁所里抽煙。」「還有工人將打火機帶進拋光車間,甚至抽煙。」

  但同時,在這起特別重大的生產安全事故中,政府職能部門無疑也存在失職甚至瀆職責任。每年三、四次的例行檢查,該廠總能順利過關,無非是檢查前打招呼,讓企業做好準備再接受檢查。我理解相關部門這麼干,冠冕堂皇的理由是「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但如此視法律、法規於不顧的做法,無疑是失職;如今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就涉嫌瀆職了。更可怕的,是不能排除執法人員拿了企業主的好處,在檢查前「通風報信」,徇私枉法,通過欺上瞞下為違規企業「保駕護航」,那就涉嫌受賄犯罪了。

  該爆炸案還暴露出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不作為。崑山爆炸失蹤者家屬稱:「早班是從早上7點開始上班,但往往會加班到晚上10點、11點,而且工廠有部分保險也沒有交齊。」雖然我知道這種現象在中國比較普遍,但據說崑山這邊表現尤為突出。如今問題既然暴露出來了,相關部門總該承擔一定的責任吧?

  而作為職工利益捍衛者的工會方面,也是嚴重的缺位。除了超時限加班外,該廠工人的勞動環境也是十分糟糕,除了室內污染及缺乏必要的勞動保護外,職工密度過大,恐怕也是造成如此嚴重事故的一條重要原因。而在中國,很少能聽到工會組織為職工利益主動發聲的。

  據《中國廣播網》一篇題為《崑山「8·2」爆炸事故初步確定粉塵濃度過高引發爆炸》的文章披露,事發廠房共有兩層,總面積約700平方米。經初步統計,爆炸時車間內有264名員工。

  也就是說,該車間的工作密度在人均3平米以下。

  有關工人操作空間大小,在一些發達國家甚至是與人權掛鉤的。多年前,歐盟為了實現既不違反WTO規則,又能達到限制中國紡織品出口的目的,甚至將中國紡織工人人均工作空間過小作為借口。筆者雖然反感歐洲動不動就拿上「人權」大棒,但發達國家對工人工作環境的重視,卻是值得中國認真學習的。

  近期,媒體熱議「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官員紛紛復職、涉事企業高官紛紛減刑,我就感覺這又是一件「中國特色」的事。如此處理製造「有毒食品」的當事人與責任人,在一定程度就是慫恿奸商繼續製造「有毒食品」,慫恿執法人員繼續失職瀆職。

  崑山8·2特大爆炸事故造成的後果是嚴重的,影響是惡劣的。我不相信在反「四風」當口,有關部門還是依照此前的方式來處理當事人與責任人。我相信此次事故,當地會有一批官員將丟「烏紗帽」,還應該有部分執法人員將失去人身自由。

活著就要用力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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