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全能神精神控制法揭秘

[複製鏈接]

19

主題

20

帖子

214

積分

貝殼網友一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1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星詰 發表於 2014-6-19 16: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全能神在完成「拉人」進入組織之後,就會持續進行一系列殘暴的「洗腦」工作,實行精神控制。

  一、逼發毒誓、寫保證書,實施心理控制。

  實際神在發展新成員加入組織后,都要求用發毒誓的方式立下保證。實際神教主頒布了「十條行政」(即規矩)要求信徒嚴格遵守,並以強硬的口氣指出:「誰若觸犯將遭到刑罰」。「我說到做到,一切都在我手中,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即斬草除根,除去我的心中之恨」。信徒必須按照「十條行政」的要求寫出保證書。

  二、將歪理邪說「神話」貫徹為信徒行為準則,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

  全能神強調要將「神話」貫穿到信徒的日常生活,套用其內部資料《話在肉身顯現》中的話來說就是:「在整個國度時代神都用話語來作工,以話語來達到作工效果,他不顯神跡也不顯異能,只用話語來作工」。「只有神的話語才能供應人的生命,只有神的話才能給人光明、給人實行的路,尤其在國度時代。只要你不離開神話的實際,天天吃喝神的話,神就能成全你」。 而在「吃喝神話」的過程中,信徒們很容易潛移默化地接受了「神話」。此外,信徒在與其他信徒的「交通」中不斷重複「神話」的內容,用「神話」來引導實際生活中的問題,這與「洗腦」有極為相似之處,正是在反覆「吃喝神話」的活動中,信徒們不知不覺陷入該邪教組織的控制。信徒們將「神話」視為真理,並在日常生活中按照「神話」的要求來行動,無形中將「神話」內化為自我的行為準則,從而絕對服從該邪教組織。

  三、暴力恐嚇,言行逼迫,實施黑社會式幫派控制。

  實際神邪教在內部,不講《聖經》上的真理,不講對錯,不講理由,不講條件,只講極端服從;威脅信徒不得叛教,否則將遭到斷手腳、割耳朵、坐地牢、掐死、毒死等報復。有的實際神採取在蛇身上分別用白漆寫有「你的日子不多了」,「你若能接受教規就可免災」等字樣,放進對「實際神」有疑惑成員的家庭。在嚴厲的控制、恐嚇之下,「實際神」成員心理上形成巨大的恐怖感,一旦加入組織極難擺脫。

  通過頻繁隱蔽的「交通」以及恐嚇性的「見證」,全能神使該教信徒共同持有一種亞文化,在對世俗生活與教會內事務的不作區分中,信徒們放棄了世俗生活的獨立自主性,逐步將教條主義的規則視為真理奉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但即使如此,全能神邪教頭目們覺得還不夠,為恐嚇、懲治他們中間的「背叛者」、「動搖分子」,還制定了一套所謂「國度時代的憲法」、「行政及誡命」,用世俗的制度及幫派規章來穩固、管理他們的邪教組織。如「對於不信我的,我放在一邊,任其亂說亂作,到最後我徹底懲罰他,收拾他……」,「現在我把我的行政頒布給你們(從頒布之日開始實行,針對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刑罰),我說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身上,誰若疑惑必遭擊殺,沒有考慮餘地,立刻斬草除根,除去我心頭之恨(從此得到印證,誰遭擊殺,必不是我國中的一員,必是撒旦的後代)。」看吧,如此的陰森恐怖,與其他恐怖邪教對付手下人的做法一模一樣,如日本的邪教『奧姆真理教」,為了報復一個從他們中間脫離出來的律師,竟將他一家三口殘酷殺害,拋屍荒野。

  不但對「背叛者」手段毒辣,對反對、阻止他們的人,全能神的手段也非常毒辣兇殘。在河南省就曾發生數起全能神歹徒毒打、殘害基督徒的事件。這些基督徒均是為了抵制全能神而遭受邪教組織的嚴重傷害,被傷害的人,腿斷胳膊折,有的耳朵還被割掉,其情景慘不忍睹,充分暴露了該邪教組織的殘暴、沒有人性。

  四、以卸磨殺驢的方式對待信徒,使信徒不敢有半點懈怠。

  如果說背叛全能神的人所受到的「懲治」十分恐怖,那對他們唯命是從的信徒們則更加可憐,他們非但沒有「得福」,而且可以說是萬劫不復。如《話在肉身顯現》又說道:「為我效完力的人,要老老實實地退去,不得吵吵鬧鬧,小心我收抬你……因著時代的轉移,我的工作步伐也大不相同,因著上作的需要,我需要的人也不同,該舍的就舍,該砍的就砍,該殺的就殺,該留下的必須留卜,這不是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必然趨勢,誰也改變不了,必須按著我的來……我的話就是權柄,誰改動誰就觸犯刑罰,必遭我擊殺,嚴重的斷送自己的性命。」在如此惡毒恐怖的恐嚇和兇狠殘暴的打擊之下,信徒們哪裡敢有半刻停頓,只能按該組織說的做,不能有半分遲疑,更不能有絲毫懷疑,完全失去「自我」,徹底成為全能神邪教組織招之則來、揮之則去的利用工具。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10 00:49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